一、办理依据
1.《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教职成厅〔2020〕3号),毕业证书或者毕业生登记表遗失、损毁,不予补发原毕业证书或者毕业生登记表,可补办毕业证明书或者毕业生登记表证明。需要办理毕业证明书或者毕业生登记表证明的考生,需持有效身份证件(以下证件之一:身份证、户口本、护照、军官证、警官证、士兵证)到省级考办或者经省级考办授权的地级考办办理。毕业证明书具有与毕业证书同等的效力,毕业生登记表证明具有与毕业生登记表同等的效力。
2.《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常见事务办理须知》:一、自考《毕业证书》丢失,补办《毕业证明书》业务办理程序及要求:1、考生在市级及以上级别报纸登报申明其毕业证书遗失或损毁,该报纸一份;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4、与《毕业证书》同底版相片2寸2张;5、考生携上述材料至毕业所在市级考试机构,申请办理《毕业证明书补办证明》;6、考生携上述材料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自考处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二、自考《毕业生登记表》丢失,补办《毕业生登记表证明》业务办理程序及要求:1、考生持身份证、毕业证书至毕业所在市级考试机构;2、经市级考试机构审核后打印一式两份的《毕业生登记表证明》并盖章;3、考生携上述材料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自考处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后当日内即可办结。
二、承办机构
芜湖市教育考试中心
三、服务对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
四、申请条件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或者毕业生登记表遗失或者损毁
五、申报材料
补办《毕业证明书》:1.考生在市级及以上级别报纸登报申明其毕业证书遗失或损毁,该报纸一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4.与《毕业证书》或身份证同底版相片2寸2张。
补办《毕业生登记表证明》: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六、服务流程
补办《毕业证明书》:考生携带申报材料向市教育考试中心提出申请,经市教育考试中心进行审核,审核后出具《毕业证明书补办证明》。考生携上述材料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自考处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
补办《毕业生登记表证明》:考生凭身份证、毕业证书向市教育考试中心提出申请,市教育考试中心审核后打印一式两份的《毕业生登记表证明》并盖章。考生携上述材料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自考处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后当日内即可办结。
七、服务时限
即来即办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咨询方式
电话:0553-3856211(芜湖市教育考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