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不得参加公开遴选的情形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开选调公务员
1.报名范围
省内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且在编在岗的人员。中央驻陕单位中符合上述范围和有关规定的人员也可报名。
2.报考条件
报考者应当按照管理权限,经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同意后方可报名。报考者除应当具备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调任规定》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管理岗位工作人员,现担任与选调职位相当层次的职务;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应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备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公开选调职务职级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5)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不得参加公开选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7)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8)在任用(聘用)试用期内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注意事项
报考者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1.年龄计算、工作经历时长的计算,现任职务职级等,以及取得学历学位证书、资质资格证书、政治面貌等时间截至报名当月。公开遴选报名条件中的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时间以公务员正式任职时间(含试用期)计算,在本级机关借调工作的时间不能计算在内,到其他层级机关借调工作也不能计算在内,公务员到村(社区)任职(挂职)经历按其所在机关的工作经历计算,在同一层级不同机关的工作时间可以累计计算。
2.基层工作经历,是指报考者取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之后,在各类企事业单位、高校及科研院所、非公有制单位、村(社区)、自谋职业或个体经营、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的工作经历;在部队服役经历也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时间可累计计算,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应当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界定,到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一般自报到之日算起;到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一般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3.报考者应使用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报名。报考者用于报名的学位,应当是报名所用学历相对应的学位。
4.职位专业名称和类别划分按照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专业目录设置、审核。若所学专业(含留学回国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教育部专业目录,以及专业硕士专业或新开设专业,则可选择与专业要求条件相近、相似的职位,由资格审查单位参照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学习内容和职位专业需求等综合判定。
5.报考者不得选报任职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6.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全过程。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导致考生在本级机关工作不满2年、处于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的,遴选选调机关将终止其遴选、选调程序,不再将其确定为面试、体检、考察、公示或者任用人选。
7.考生在参加本次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过程中,被其他机关遴选选调为公务员的,应当如实向资格审查单位报告情况,并终止参加本次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的行为。对存在弄虚作假、隐瞒真相而骗取报考资格情形的人员,取消报考资格,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程序
(一)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报名采取个人自愿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考者下载公告附件2《省级机关2024年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在网上报名前办结组织推荐手续。报名时间为9月9日8:00-9月11日17:00。步骤如下:
(1)本次报名平台设在陕西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注册报名,不设现场报名。报考者也可登录省政府门户网、陕西党建网、陕西先锋网,点击“陕西省2024年省级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专题所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