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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师范学院关于2024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论文评审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助学单位、考生:

根据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将2024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论文评审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提交论文评审的对象及条件

(一)提交论文评审的对象:我校各校衔接院校助学考生、我校直属社会助学考生、社会考生(所学专业为贵州师范学院第一主考专业)。

(二)提交论文评审的条件:考生所学专业全部课程考试(含实践环节考核)取得合格成绩者,方可提交毕业论文评审。

二、衔接院校助学考生论文资格审查及初审

(一)资格审查阶段:2024年7月1日至7月10日

第一步:考生向所在衔接院校提出毕业论文审核申请。

第二步:衔接院校登录贵州省招生考试院成绩查询网站(查询网址http://zkcx.eaagz.org.cn:9001/QueryScore.aspx)。审核确认提出申请的考生是否所有课程考试均已取得合格成绩。

第三步:衔接院校各自建立毕业论文指导评审QQ群,并要求符合毕业论文评审条件的考生加入群内,便于后期组织考生完成毕业论文重复率检测及论文修改。

(二)论文指导阶段:2024年7月11日至8月26日

第一步:衔接院校选派专业教师对符合申请资格的衔接考生进行论文选题、内容及格式的初步指导,论文须符合《贵州师范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撰写要求》(附件1)。

第二步:论文指导工作完成后,衔接院校统计论文初步符合要求的考生信息,填写并提交《贵州师范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申请表》(附件2)电子版。

(三)论文初审阶段:2024年8月27日至9月8日

经过指导,论文初步符合要求的考生需做以下工作:

第一步:缴纳毕业论文评审费:由衔接院校通知并组织相关考生缴纳自学考试毕业论文审定费200元/每生。(收费标准按照《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各类考试招生收费分配办法》黔招考院[2020]2号文件执行)。

第二步:毕业论文重复率检测:我校对照符合论文报送,并完成缴费的考生统一建立维普系统论文查重账号。由衔接院校通知并组织考生自行登录贵州师范学院图书馆维普论文检测系统https://vgms.fanyu.com/进行论文重复率检测(费用自理),直至毕业论文重复率控制在30%以内方为合格(具体的检测流程及系统登录方法详见:附件3)。我校将统一从维普系统后台提取收取考生毕业论文重复率检测数据,并将检测结果向衔接学校公布。

第三步:毕业论文重复率检测在30%以内的考生需填写《贵州师范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论文指导评审表》(附件4)电子版,表格信息须填写完整,并交由衔接院校统一收取(按照专业分类整理)报送我校。

三、我校直属社会助学考生、社会考生论文资格审查及初审

(一)资格审查阶段:2024年7月1日至7月10日

第一步:考生登录贵州省招生考试院成绩查询网站进行成绩查询(查询网址http://zkcx.eaagz.org.cn:9001/QueryScore.aspx)。考生需确认所有课程考试均已取得合格成绩。

第二步:考生对自己的毕业论文选题、格式及内容进行自查,论文须符合《贵州师范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撰写要求》(附件1)。

第三步:考生填写并提交《贵州师范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申请表》(附件2)电子版。

第四步:考生需加入贵州师范学院自考2024年下半年毕业论文评审群:947412202@QQ.com,便于考生接收毕业论文评审相关通知事宜。

(二)论文指导阶段:2024年7月11日至8月26日

资格审查结束后,我校会公布符合论文报送条件的考生名单。同时,我校将选派专业教师对符合申请资格的考生进行论文选题、内容及格式的初步指导。

(三)论文初审阶段:2024年8月27日至9月8日

经过论文指导,论文初步符合要求的考生需做以下工作:

第一步:缴纳论文评审费:我校通知考生缴纳自学考试毕业论文指导审定费200元/每生。(收费标准按照《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各类考试招生收费分配办法》黔招考院[2020] 2号文件执行),具体缴费方式另行通知。

第二步:毕业论文重复率检测:我校对符合论文报送,并完成缴费的相关考生建立维普系统论文查重账号。考生自行登录贵州师范学院图书馆维普论文检测系统进行论文重复率检测(费用自理),直至毕业论文重复率控制在30%以内方为合格(具体的检测流程及系统登录方法详见:附件3)。我校将统一从维普系统后台提取收取考生毕业论文重复率检测数据,并将检测结果向考生公布。

第三步:毕业论文重复率检测在30%以内的考生需填写《贵州师范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论文指导评审表》(附件4)电子版并提交我校,表格信息须填写完整。

四、初审通过后论文的复审及最终提交

(一)论文复审阶段:2024年9月9日至9月30日

我将校对论文初审通过的考生开展以下工作:

第一步:组织我校专业评审老师对初审通过的考生论文进行评阅。期间,如有论文复审不合格者,我校专业评审老师将对考生提出一次修改意见,即考生有一次论文修改的机会,考生按照评审老师的修改意见进行论文修改并符合评审老师的要求后,自行登录我校维普论文检测系统上再次进行查重,修改后的论文重复率控制在30%以内,方可提交评审老师最终评审。

(二)论文最终提交阶段:2024年10月8日至10月14日

考生论文复审合格后,我校公布复审合格名单,论文复审合格的考生需打印论文纸质版最终稿,在论文中《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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