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自考法学(本科段)专业考试计划(2024版)
专业代号:X2030101K 主考学校:苏州大学
重磅文件:江苏自考改革解答说明
2024版专业考试计划启用后,设置两年过渡期,从2024年7月至2026年6月,具体过渡办法参照 《专业考试计划简编编写说明》(2024年版)。
序号课程代号课程名称学分网校课程1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2课程试听2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4课程试听313000英语(专升本)7课程试听400227公司法4课程试听500230合同法5课程试听614081侵权责任法4课程试听700247国际法6课程试听813702国际经济法6课程试听914392物权法3课程试听1000220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5课程试听1100226知识产权法4课程试听1213969劳动和社会保障法4课程试听1313749环境资源法学4课程试听1400249国际私法4课程试听1500229证据法学6课程试听1613144犯罪学6课程试听1714850法学(本科)毕业论文不计学分课程试听学分合计74学分如果感觉自学有难度,可以报网校辅导,教材精讲、章节练习、题库训练、在线答疑,助你自考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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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课程说明
1.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说明略)
2.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说明略)
3.英语(专升本)(课程说明略)
4.公司法(课程说明略)
5.合同法(课程说明略)
6.侵权责任法
侵权责任法是本专业的必设课程。该课程是民法学的一个分支,主要讲述侵权责任的一般原理,如归责原则、侵权构成要件、抗辩事由、侵权损害赔偿以及一般侵权行为、特殊侵权行为等内容。主要知识点包括:侵权行为的概念;侵权责任法的保护范围;侵权责任归责原则;侵权责任的抗辩事由;共同侵权行为的概念特征;人身损害赔偿的具体标准与项目;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监护人、法人、教育机构、互联网等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交通事故侵权责任的划分与责任主体的确定;医疗损害赔偿的适用;产品责任、动物致害责任的归责原则和责任主体;环境与生态侵权;物件致人损害责任;高度危险作业致害责任等。
7.国际法(课程说明略)
8.国际经济法
国际经济法是本专业的必设课程。该课程是为了适应我国对外开放战略需求,培养外向型法律人才而设置的。国际经济法是一门综合性的应用学科,与国际贸易法学、国际投资法学、国际私法学、经济法学、仲裁法学等学科关系密切。本课程旨在了解、掌握并运用国际经济法领域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正确分析和解决该领域的实际法律问题。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应考者掌握国际经济法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熟悉国际贸易法、国际技术转让法、国际投资法、国际金融法、国际税法等领域的基本知识;培养和提高运用相关国际公约、国际惯例和国内法律法规处理国际经济纠纷的能力。
9.物权法
物权法是本专业的选设课程。本课程主要内容包括:物权的性质、效力;物权法定原则;物权变动规则;登记的种类与交付;物权行为理论;物权的排他、优先、追及效力;所有权一般理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相邻关系;善意取得制度;用益物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担保物权;抵押权;质权;留置权;占有等内容。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应考者系统获得物权法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形成熟练的法律思维能力和较强的判断分析问题的能力、运用物权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10.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程说明略)11.知识产权法(课程说明略)
12.劳动和社会保障法
劳动和社会保障法是本专业的选设课程。本课程应系统全面学习、了解劳动和社会保障法的相关内容,重点掌握其基本理论、基础知识,提高分析实际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主要内容包括:劳动法律关系之要素;就业政策;劳动合同的特点、必备条款、约定条款、劳动合同的订立与履行;集体协商的程序;工作时间;工资制度;劳动安全;劳动争议处理;社会保障法律关系;养老保险的模式;医疗保险支付;生育保险待遇支付;工伤认定;工伤待遇;失业保险待遇;社保基金种类;社会救助体系;社会福利种类;社会优抚等。
13.环境资源法学
环境资源法学是本专业的选设课程。本课程旨在使应考者掌握环境资源保护法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增强环境法制观念;熟悉环境污染防治法、自然资源保护法,以及各类法律规范的相互联系,提高运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规范的能力;加强对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和相关法律部门实体法、程序法的联系与区别的理解,正确运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目的的实现;提高运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法规的能力,以维护我国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应考者树立正确的生态环境观,掌握我国环境法律制度体系,提高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14.国际私法(课程说明略)
15.证据法学
证据法学是本专业的选设课程。证据法是研究司法、执法、仲裁、公证等司法活动中运用证据证明案件事实的方法以及证据法律规范的学科,属于独立的法学学科。本课程主要内容有证据的概念、证据的分类、证据形式、证明对象、证明标准、取证制度、举证制度、质证制度、认证制度等。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得应考者系统了解我国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中有关证据的各项规定和涉及证据的司法解释、裁判规则。
16.犯罪学(课程说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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