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考本科学前教育专业计划及课程设置
专业名称:040106学前教育
(原B040102学前教育)
相关查询:上海自考新旧专业对照表
本专业由华东师范大学主考,面向社会开考。
本专业为独立本科段学历层次。
专业基本要求:
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掌握现代学前教育的基本理论,了解现代学前教育发展的现状与趋势,具备从事幼儿教育教学、管理、教研和科研等方面工作的基本能力。
说 明:
1、凡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均可直接报考。
2、毕业论文的题目由主考院校公布,应考者任选一题撰写,也可由应考者自定论题,但须经指导老师同意。论文须经答辩后评定成绩,评定成绩采用百分制。毕业论文考核不及格者不能获得本科学历。
课程类别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
1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公共基础课
2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3
00015*
英语(二)
14
4
00398*
学前教育原理
6
5
00394*
幼儿园课程
4
专业核心课
6
00882*
学前教育心理学
6
7
12350*
儿童发展理论
4
8
03657*
学前教育研究方法
5
9
00385*
学前卫生学
4
10
00887
儿童文学名著导读
6
11
30007
学前儿童发展评估
4
12
00465*
心理卫生与心理辅导
4
选考不少于3门、 不低于15学分的课程
选考课
13
00401*
学前比较教育
6
14
00387*
幼儿园组织与管理
5
15
00402*
学前教育史
6
16
00024*
普通逻辑
4
17
00409*
美育基础
4
18
00163*
管理心理学
5
19
12657
幼儿教师教研指导
6
综合实践课程
20
10224
学前教育毕业论文
不计学分
合计
70分
13门课程
说明:
1.凡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均可直接报考。
2.课程代码后标*的课程为全国统考课程。
3.NTET全称为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为证书课程,与教育管理原理为二选一课程。
4.幼儿教师教研指导为综合实践课程,考生必须通过全部专业核心课程后方可参加该课程考核。
5.本专业要求选考不少于3门、不低于15学分的选考课程。
6.考生申请免考英语(二),须加考不少于14学分的课程,不得与上述第5条所要求的选考课程重复。
7.由于幼儿园组织与管理(00387)、学前卫生学(00385)等课程在学前教育专业不同层次的新老计划中有交叉设置的情况,为确保培养质量,考生不得用外省市转入的学前教育专业(专科)老计划的课程免考学前教育专业(独立本科段)新计划的课程。
新老计划课程一一对应关系
序号
课程代码
老计划课程
学分
课程代码
新计划课程
学分
1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2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槪论
4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3
00015*
英语(二)
14
00015*
英语(二)
14
4
00467*
课程与教学论
6
09287*
N1ET (中级)
6
00449*
教育管理原理
5
00398*
学前教育原理
6
00398*
学前教育原理
6
6
00882
学前教育心理学
6
00882*
学前教育心理学
6
7
00883*
学前特殊儿童教育
4
12350*
儿童发展理论
4
8
00881
学前教育科学研究与论文写 作
4
03657*
学前教育研究方法
5
9
00399
学前游戏论
6
00394#
幼儿园课程
4
10
00403
学前儿童家庭教育学
4
00385*
学前卫生学
4
11
12657
幼儿教师教研指导
6
12
00401*
学前比较教育
6
00401*
学前比较教育
6
13
00402*
学前教育史
6
00402*
学前教育史
6
14
00884
学前教育行政与管理
4
00387*
幼儿园组织与管理
5
15
00885
学前教育诊断与咨询
4
30007
学前儿童发展评估
4
16
00886
学前儿童心理卫生与铺导
4
00465*
心理卫生与心理铺导
4
17
00887
儿童文学名著导读
6
00887
儿童文学名著导读
6
18
00024*
普通逻辑
4
00024*
普通逻辑
4
19
00409*
美育基5出
4
00409*
美育基5出
4
20
00163*
管理心理学
5
21
10224
学前教育毕业论文
不计学分
10224
学前教育毕业论文
不计学分
合计
13门及以上(不含毕业论文)
72分及以上
14门及以上(不含毕业论文)
76分及以上
说明:
1.新老计划课程一一对应关系见上表。
2.过渡期内,老考生如按老计划毕业,通过的课程按实际学分计,且满足总课程13门及以上、总学分72分及以上。非学前教育的专科毕业生仍须加考学前心理学课程。
3.老考生如按新计划毕业,已通过的老计划课程可对应顶替新计划课程且按顶替后的课程学分计,且满足总课程14门及以上、总学分76分及以上。如幼儿教师教研指导课程未开考,不足的学分须用新计划的选考课补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