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何时填报志愿?
填报志愿时间为5月31日上午9时至6月4日下午5时。考生直接通过互联网填报志愿。填报志愿时间截止后,不得再更改志愿。凡逾期未上网填报志愿的考生,将被视作自愿放弃中招录取。
7月20日上午9时—7月24日下午5:00公布职业类学校未完成计划,未被录取的考生网上填报征求志愿,不需要签字确认。
填报网址:南通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管理系统
(http://zk.ntzk.com)。为方便考生及家长了解招生学校情况和有关招生信息,市教育考试院编印了《2019年南通市中招指南》,通过各学校免费发放给每一位考生。
2.填报志愿的批次是?
(1)提前批次: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现代职教体系“3+4”试点项目
第一小批: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
第二小批:现代职教体系“3+4”试点项目
(2)第一批次:普通高中
第一小批: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民办高中国际化教育实验班,普通高中艺体、科技特长生及与基地课程实施、创新人才培养直接相关的特长生〕
第二小批:普通高中〔各县(市、区)自定填报批次〕
(3)第二批次:职业类学校
第一小批:师范类(含艺体)统招生、师范类委托培养
第二小批:五年制高职
第三小批:高技、现代职教体系“3+3”试点项目、中职对口单招专业
(4)第三批次:中职(中技)学校注册入学
3.填报志愿每个批次可填报的学校及专业设置如何?
今年各批次可填报的学校及专业设置与2018年一致。具体见志愿表。
4.填报志愿时,对综合表现评价等级和地理生物学测成绩有什么要求?
全市所有普通高中、师范学校、职业学校对本校的招生录取,须统一提出对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要求。热点普通高中推荐生和自主招收特长生,须首先按招生学校对综合素质的等级要求确定候选推荐生、特长生名单,然后按规范程序进行推荐和招生。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热点普通高中推荐生招生录取综合素质评价必备条件为:①、②两项指标达到合格,③、④、⑤、⑥四项指标中至少有两项达到A级,其余指标不低于B级。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综合素质评价必备条件为:①、②两项指标达到合格;③、④、⑤、⑥四项指标中至少有两项达到B级,其余指标不低于C级。学业测试等级要求是生物、地理不低于C级。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录取综合素质评价必备条件为:与招生学校特色相对应的综合素质评价项目的等级为A,其余项目的等级必须达到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要求。职业类学校招生录取综合素质评价必备条件为:①、②两项指标达到合格;③、④、⑤、⑥四项指标至少有三项不低于C级。普高和职校招生在以上条件基础上可另行提出相应的录取等级要求。
5.考生如何填报志愿?
考生在报志愿之前,要做到:
(1)“三了解”:①了解中招工作规定。重点是准确理解投档录取批次、投档办法。了解中招各类学校的报考条件,特别是高职、中职类招生学校的类型、招生范围、招生人数和部分专业的身体素质要求。②了解个人自身的条件。考生要清楚自身的户籍类型、学习能力、身体状况等条件,根据自身的特点填报志愿。③了解社会发展的需要。考虑社会发展对各种专门人才的需求,从国家建设和个人实际出发,明确方向,减少盲目性。
(2)“三结合”:①重点学校与一般学校相结合,②普通高中与职业类学校相结合,③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相结合。
(3)志愿填报适当与否,对考生的录取有着重要的影响。因此,考生应合理填报志愿,增加录取的机会。如:通过增加志愿的类型,在有限的志愿数中,使志愿包含较多的内容。
考生要珍惜自己的权利,尽量多报志愿。不同批次的学校录取时间有先后,考生可在每一批都选填志愿,争取被理想的学校所录取,切忌只报一个志愿。但考生及家长也要注意,若按所报志愿录取后,不去报到入学,将被取消今年的录取资格。
特别提醒:所有考生均须网上填报志愿,无志愿考生一律不得办理录取、注册手续。
6.如何指导考生填报志愿?
初中毕业生在升学问题上尚未形成比较成熟的看法,所以填报志愿时,需要得到学校和家长的指导。在指导考生填报志愿时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加强理想教育。学校和家长应通过对填报志愿的指导,帮助孩子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成才观,鼓励孩子立志成才。
(2)注重素质发展,充分考虑孩子兴趣爱好和特长。
(3)不搞包办代替,充分尊重孩子选择意愿。学校和家长不要划条条、定框框,更不要不与孩子商量,代填志愿,以免造成孩子被学校录取而不愿报到或报到后不努力学习的被动局面。
7.平行志愿的投档规则是?
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平行志愿的投档具体办法是: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检索考生所填A、B、C、D等志愿,被检索学校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分数的学校,即向该学校投档,如没有出现符合投档分数的学校,则不能投档。上述过程完成后,无论档案是否投出,均视为该考生已享受了本批次平行学校投档机会。如果考生档案投到某学校后,因故被退出,将不再补投到该批次平行志愿的其他学校。
8.考生没有将某学校填在第一志愿,该校是否会拒录?
今年我市在同一批次(除六县普通高中)的学校录取时,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顺序”的原则,按考生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投档,任何学校无法拒录非第一志愿填报该校的考生。
9.没有被所填报志愿学校录取怎么办?
市教育考试院将于7月20日前公布职业类学校未完成计划,在7月20日-7月24日下午5:00,未被录取的考生网上填报征求志愿,不需要签字确认。
补录阶段没有公办普通高中的招生计划。
10.哪些考生在录取时可享受加分照顾?
根据公安部、教育部、民政部公通字〔2005〕78号和江苏省民政厅、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军区政治部苏民优〔2007〕38号文件等规定,下列考生可享受加分投档或优先录取:
(1)革命烈士子女录取时可加20分投档;
(2)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录取时可加20分投档;
(3)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子女和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人民警察子女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5)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可加5分投档;
(6)本市三峡移民子女录取时可加5分投档。
见义勇为被追认为烈士人员子女参加中考,优待办法参照上述照顾政策第一条执行;见义勇为死亡或一至四级残疾人员的子女参加中考,优待办法参照上述照顾政策第三条执行。
本市军人子女的录取,按照相关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规定执行。残疾考生的录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护法》、国务院《残疾人教育条例》的规定执行。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时,则以最高一项计入,不重复加分。
享受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名单,须由考生所在学校进行公示无异议,报当地招生部门验审后,按规定享受照顾加分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