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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关于举办2023年第三期技能人才评价考评员培训班的通知

成都市职业能力建设指导中心、德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资阳市劳动能力和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各省属技能人才评价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补充和加强考评员队伍建设,规范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改善考评人员知识结构,提高评价质量,根据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举办四川省技能人才评价考评员、质量督导员培训班的通知》(川人社职鉴〔2023〕10号)总体安排,经研究,拟于8月举办2023年第三期技能人才评价考评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拟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版)》内第三、四、五、六类的职业(工种)评价及国家、省已公布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有较高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符合考评员申报条件的人员。

 

(二)已完成备案的省属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机构、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机构(附件1)。

 

(三)已向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省职鉴中心”)提交备案申请材料并已正式受理的有关单位。

 

(四)委托省职鉴中心举办考评员培训的成都市、德阳市、资阳市等3市已备案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机构、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机构,已提交备案申请材料并已正式受理的有关单位。

 

二、时间安排

 

报名审核总体时间安排为8月4日-18日,其中,评价机构报名时间为8月4日-13日,市(州)审核时间为8月14日-15日,省职鉴中心审核时间为8月16日-18日。8月16日市(州)未结束报名及资格审检工作的,逾期不再受理。

 

培训时间:8月21日-27日;

 

考试时间:8月30日下午14:30-15:30。

 

三、培训内容

 

(一)国家技能人才评价政策法规及制度体系;

 

(二)职业标准及命(审)题技术;

 

(三)技能人才评价考评技术及方法;

 

(四)技能人才评价考务管理;

 

(五)考评员工作流程标准学习视频。

 

四、申报条件

 

(一)熟悉国家技能人才评价有关政策法规和规章,熟悉了解本职业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掌握相应理论知识和职业(工种)技能标准、考评技术与方法,有从事过职业技能培训、考核等相关方面的工作经历。

 

(二)热爱职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作风正派,廉洁自律,坚持原则,秉公执裁,能自觉遵守技能人才评价考评人员守则和相关规章制度。

 

(三)申报考评员必须具有相应职业(工种)高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原则上拥有10年以上相关职业工龄)。

 

(四)原则上考评人员男性年龄65周岁以内,女性年龄60周岁以内;且身体健康,能够正常组织开展考评活动。

 

五、培训管理

 

本期培训班通过“四川省技能人才信息管理系统”(http://103.203.218.250:8041/scrc/login.jsp以下简称“信息管理系统”)报名;使用“四川省技能人才评价考评员和质量督导员在线培训考核平台”(https://kaoping.peixunyun.cn)线上培训、考核。建立QQ工作群进行账号分配、进度提醒等管理。参培人员按要求完成线上视频培训课时学习,达到指定学习时长后,参加统一线上考核。

 

六、报名审核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参培人员先加QQ群:538347725(四川省2023年第三期技能人才评价考评员培训班)、进群修改名字及所在单位,具体了解报名流程,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本期考评员人数限制为500人。

 

(二)参培人员通过信息管理系统注册账号,提交真实有效且符合申报条件的个人资料进行在线报名,填写《四川省技能人才评价考评员资格申报表》(附件2)经所在单位初审合格后上报。

 

(三)成都市、德阳市、资阳市负责属地评价机构上报考评员资格的审核,于8月15日前按要求完成初审工作,并提交至省职鉴中心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参加培训。

 

七、考核发证

 

参培人员按培训要求学习所有课程,培训结束达到规定学时的统一安排考核(计算机上机考试),考核合格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颁发相应职业(工种)考评员资格证卡(证卡有效期为三年)。合格人员由单位收集个人资格材料填写《四川省技能人才评价考评员资格培训汇总表》(附件3)统一领取考评员资格证卡,并持证开展相关工作,证卡发放起60个工作日内不主动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评员证卡作废。连续两次不领取,永久取消其申报资格。

 

八、其他事项

 

(一)各技能人才评价机构要高度重视考评员专家队伍建设,严格按照申报条件推荐审核报名人员资格,对审核把关不严、多次推荐被退回的评价机构将予以通报。

 

(二)报名参培人员结合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培训学习时间,在规定时间完成培训考核。按培训要求,无故缺勤不参加培训或中途无正当理由未完成培训考核的,将通报至参训人员所在市(州)职鉴中心及单位。本年度培训工作中累计达到两次不按规定参培的,将取消本人及所在单位的申报资格,并进行全省通报。

 

联系人:黄宇晨

联系电话:(028)86122478

附件:

1.四川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已备案机构名单

2.四川省技能人才评价考评员资格培训汇总表

3.四川省技能人才评价考评员资格申报表

 

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23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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