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位类型、招生学科专业、学习方式、就业方式和招生计划
(一)学位类型和招生学科专业
2024年招收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种学位类型硕士研究生。
1.学术学位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科研能力和实验研究能力的培养,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的工作能力。招生学科有:思想政治教育(030505)、生物学(0710)、生物医学工程(0777、0831)、基础医学(1001)、临床医学(1002)、口腔医学(1003)、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1004)、中西医结合(1006)、药学(1007)、护理学(1011)、公共管理(1204)、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1074)。
2.专业学位侧重于培养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招生专业有:临床医学(1051)、口腔医学(1052)、公共卫生(1053)、护理(1054)、医学技术(1058)、应用心理(0454)、电子信息(0854)。
(二)学习方式
2024年各学科专业均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三)就业方式
2024年各学科专业均招收非定向和定向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研究生在报考前需经用人单位同意,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和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四)招生计划
哈尔滨医科大学2024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2000名左右(含全国统考、单独考试、推荐免试、医学长学制转段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哈尔滨医科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中为全国统考的预计招生计划数。
二、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我校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人员必须符合以下四方面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所列的各项条件。
(二)学历条件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大学外国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者,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学位条件
凡报考我校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的考生中,往届生报名时必须获得医学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在入学前获得医学学士学位,且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往届本科毕业生。否则不准考或录取资格无效。第二学士学位不作为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有效条件。
(四)前置学历专业条件
在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学历条件”和“学位条件”的同时,各专业相应报考条件详见《2024年哈尔滨医科大学前置毕业专业要求》(附件4)。
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正在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三年内退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不得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接受服务期内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或其他合同履约期内人员报考。
三、关于接收推荐免试生的说明
欢迎所有获得所在学校(含本校和外校)推荐免试资格且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哈尔滨医科大学。请于9月下旬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yjsy.hrbmu.edu.cn/)的推免生相关通知,具体招生政策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四、关于招收单独考试考生的说明
我校2024年思想政治教育学科招收单独考试考生。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单独考试考生报考条件:1.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并取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或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2.政治思想表现好,业务优秀,已成为业务骨干且已发表本人是第一作者的相关研究论文。3.必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开具单位介绍信。4.必须有两名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推荐书。5.身体健康,符合国家体检标准。
报名考试有关事项说明: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网上报名时,报名考试点必须选择哈尔滨医科大学,否则报名无效。报名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步骤,具体时间和办法详见第六条。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须提交以下材料: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注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参加工作时间、现任职务、联系方式等);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籍学历认证报告;两名专家出具的推荐书;研究论文等相关材料。
复试与全国统考硕士生一致,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择优录取。
五、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2024年我校招收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考生预计招生5名(具体以国家下达指标为准),报名需符合我校各学科专业、学位类型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要求。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按要求如实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应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六、报名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网上报名、网上确认时间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
(二)报考点选择。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三)报名注意事项。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考试
(一)初试部分
初试由教育部组织在全国实行统一考试。初试时间:以中国研招网公布的时间为准。初试地点:由考生本人选定的报考点负责安排,详见《准考证》或咨询所选报考点。
初试科目和初试科目考试大纲:初试科目详见《哈尔滨医科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初试科目考试大纲详见《哈尔滨医科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初试科目考试大纲》(附件2)。
(二)复试部分
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关键环节,复试成绩计入考试总成绩。
1.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及复试时间
复试预计于2024年3月下旬或4月初开始,在初试成绩和国家复试基本分数线公布后,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复试信息,我校将根据国家划定的复试最低分数基本要求,结合我校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分学位类型、门类、学科专业(三级学科或研究方向)确定我校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和名单。
2.复试考核方案
我校将根据各学科专业和学位类型及培养特点等确定复试考核方案,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复试录取工作通知,预计于2024年3月中下旬发布。
3.同等学力加试
根据国家招生政策,报考我校的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期间加试两科主干课程,医学门类加试科目范围为:人体解剖学、病理学、生理学、生物化学、免疫学、卫生统计学,但所选科目不能与本人报考专业的初试考试科目相同。例如:初试为西医综合(学术学位)的考生,加试科目不得选生理学、病理学、生物化学。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资格审查
我校将在复试前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严格的审查。往届毕业生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考生需提交《思想品德和学习工作表现鉴定表》进行政审。
除提交以上证明材料外,同等学力人员须提交大学外国语四级考试成绩合格证书或成绩单(成绩≥425分)。非普通全日制生源报考临床医学类学术学位须提交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
对不符合教育部或我校具体报考规定者,不予准考或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八、体检
所有拟录取考生须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计生委、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九、院系代码及名称
001 基础医学院、002 公共卫生学院、003 地病中心、004 第一临床医学院、005 第二临床医学院、006 第三临床医学院、007 第四临床医学院、008 药学院、009 生物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010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011 大庆校区、012 口腔医学院、013 卫生管理学院、014 马克思主义学院、015 心理科学与健康管理中心、016第六临床医学院、017医工交叉学院。
2024年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方病控制中心(简称地病中心,院系代码003)招生专业合并至公共卫生学院(院系代码:002)。
十、其他
(一)确定导师
我校统考硕士招生专业目录中不公布导师名单,考生报名时只选报学院、学科(专业)、研究方向(三级学科或领域)。复试结束后,拟录取的硕士生在平台上以师生互选的方式确定导师。
(二)学费收缴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8000元/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9000元/年,学制三年。如有变化,我校将按照国家及省里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奖助贷补体系(全日制)
哈尔滨医科大学为在校研究生设立了数量丰富的奖学金,旨在通过奖学金评定表彰优秀学子、树立人物典型,激励在校学生全面发展、积极进取、成长为对社会有用的人才。
1.国家奖学金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2.国家助学金
用于资助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每年13000元,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每生每年6000元。
3.学业奖学金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博士研究生第一学年一等10000元,第二学年和第三学年一等12000元,二等10000元;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一等10000元,二等8000元;第二学年和第三学年一等10000元,二等8000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第一、二和三学年一等10000元,二等8000元,三等6000元,四等4000元。
4.绿色通道
绿色通道政策是为确保贫困生入学开设的一条特别通道,对于家庭经济困难、暂时无法负担学费的学生,报到时可以申请缓交学费。
5.国家助学贷款
研究生可通过生源地或校园地两种方式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自2023年秋季学期起,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
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贷款资金主要用于学生缴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
②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在学校办理的助学贷款。
(四)录取及报到
学校确定录取后,预计于当年7-8月份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对未经请假逾期两周不报到的新生,视其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校后,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检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五)研究成果归属
学生在学期间所完成的全部科研工作的知识产权均归哈尔滨医科大学所有,所有科研工作资料均必须依要求完整存档(包括原始数据)。在学或毕业后任何时间学生以相应数据为基础发表的各类型科研论文及成果和申报评奖时,其知识产权均属哈尔滨医科大学,必须署名哈尔滨医科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署名导师为通讯作者,通讯作者单位为哈尔滨医科大学。论文发表必须经导师同意。如有违约,哈尔滨医科大学将依法依规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六)我校研究生院不提供任何考研辅导材料和历年考试试题,不举办任何类型的考研辅导班。
(七)招生咨询
1.哈尔滨医科大学主页:http://www.hrbmu.edu.cn(点击进入“教育教学”→“研究生教育”→“招生工作”→“硕士招生”)或直接访问我校研究生院主页:http://yjsy.hrbmu.edu.cn/。
2.咨询电话:0451-86671349
工作日:8:30-11:00 13:30-16:00
联系人:于老师、李老师
3.通信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保健路157号
4.邮政编码:150081
本简章由哈尔滨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