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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大学2024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简章

为做好我校2024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以下简称“港澳台”)招收研究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编制我校2024年招收港澳台研究生招生简章如下:

一、招生专业

《东北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公布的招生专业和《东北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公布的招生专业均可报考。

二、报考资格

报名参加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考生所持身份证件须符合以下条件:

1.港澳地区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二)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

1.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2.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三)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四)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五)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研究生,还应符合内地(祖国大陆)当年招收相关专业研究生规定的其它报考条件。

三、学习方式、学费政策及奖助政策

港澳台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非全日制(兼读制)两种。研究生在学期间按我校相同专业研究生学费标准缴纳学费。奖助政策依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

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4月1日至4月7日。

注:4月1日-3日开展网上咨询(招生宣传)。

2.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内通过“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自主选择参加考试的报考点及具体考试方式(分为机考和纸笔考试两种方式,具体方式以报考点发布的为准)。请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我校网上公告要求进行报名及确认。

3.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现场)确认、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要求对报名信息进行网上(现场)确认,网上(现场)确认须在2024年4月16日前完成。

2.网上(现场)确认时应提交以下报名材料(以报考点公告或通知为准)。

(1)网上报名编号;

(2)有效身份证件;

(3)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但须提交应届在读证明原件)或同等学历文凭,持境外学历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3.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按报考点要求缴纳报考费。

5.报考点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签字确认后交报考点留存。

五、报考点

4月16日前,报考点组织考生网上(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纳报考费。网上(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地点、要求请以各报考点网上公告及通知为准。

受教育部委托,下列5个报考点负责港澳台研究生报名和初试的组织工作。

报考点所在单位、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1.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联系人:秦彦超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2.上海:同济大学(研究生院),联系人:黄建业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1239号,邮政编码:200092,

电话:021-65982683,图文传真:021-65988292

3.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联系人:陈瑶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4.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联系人:李丹华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5.澳门:澳门教育及青年发展局,联系人:邝子欣

地址:澳门约翰四世大马路7-9号一楼,

电话:00853-28555533,图文传真:00853-28355427

六、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2024年5月1日至5月12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和复试。

七、考试

招生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初试统考组织工作由各报考点具体负责。初试统考时间为2024年5月12日上午8:45-12: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其中,考试开始时间为8:45,8:45-9:00为考生阅读考场规则、考试注意事项等作答准备时间,9:00开始考生可开始答题,9:00-12:00为考生正式作答时间。

初试科目为统考科目,具体科目设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考试题型均为客观题。其中综合能力(一)设置中华文化、英语运用和逻辑推理3个模块;综合能力(二)设置中华文化、英语运用和数学基础3个模块。

初试成绩预计将于6月初公布,具体时间及安排届时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二)复试

复试工作预计6月中旬前后进行,通过我校初试分数要求的考生需参加复试,复试要求参照《东北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东北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的规定执行,其中复试满分为150分。复试地点为东北大学,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八、录取

我校将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初试和复试成绩、体检结果等,综合审查后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预计将于2024年7月中旬后寄发考生本人。

八、入学

新生应按我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报到入学。具体时间在“录取通知书”中注明。新生报到时,我校将组织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的,须书面向招生单位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九、学位

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相应的学位证书。

十、其他

本简章如有与教育部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以教育部的新政策为准。如果上级主管部门出台新政策,学校将对章程做出相应调整。

联系部门:东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三巷11号东北大学主楼(原综合楼)521室

邮政编码:110819

联系电话:024-83687556

传真号码:024-23907982

办公邮箱:neuyzb@mail.ne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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