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填写指南
一、什么是《就业推荐表》
《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简称《就业推荐表》)是由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印制的官方就业推荐材料,是毕业生在毕业前后参加就业双选活动的有效证明之一。
二、发放对象及时间
发放对象:国家计划内招生的次年应届毕业生;因特殊情况经学校同意延长修学年限并将于次年毕业的学生。
发放时间:第六个学期(每年3-4月)。
三、填写说明
1.字迹务必工整,内容不得涂改。
2.填写《就业推荐表》之前请仔细阅读扉页上的说明,必须按照要求全面、准确、真实地填写,《就业推荐表》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填写,勿打印。
3.每位学生只有一份《就业推荐表》原表。
4.具体栏目填写
(1)封面:
“学校名称”:填写“广东白云学院”
“学校隶属”:填写“广东省教育厅”
“学历”:填写“本科”(2023届起,我校再无专科毕业生)
“专业名称”:以教务处公布的专业名称为准,不要填写简称,不要填写专业方向。
(2)第一页部分:
“政治面貌”:选填: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群众。(备注:入党积极分子不是政治面貌)
“健康状况”:如无异常请填写“健康”或“良好”。
“生源地”:是指高考时户口所在地(请填写前仔细参考后续关于生源地的说明),填写到区县一级。例: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
“修业年限”:本科生填写“四年”(专升本本学生填写“两年”);五年制本科生(建筑学、城乡规划专业)填写“五年”。
“贴照片处”:近期一寸正面半身免冠照片。
“入学时间”:本人来校报到的时间,如:2018年9月;2021年9月。
“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填写可以联系到本人的详细地址和电话,可填写家庭地址。
“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工作情况”:可填写社会实践经历、兼职经历、学生干部经历、义工服务等。
“有何特长”:最好填写和专业有关、能体现个人能力或水平内容,注意切忌写读书、看电影之类等。
“外语水平”:选填:CET-4、CET-6(英语专业学生亦可选填TEM-4、TEM-8);不应笼统填写“一般”、“较好”等。(如目前未通过,则可暂时不填写,等到学期末的考级成绩出来后再填写;求职前仍未通过的,可填“大学英语”)。
(3)第二页部分:
“个人简历”:建议以倒叙方式填写(大学、高中、初中、小学……写到哪算哪);也可按照时间顺序从小学填到大学。
“自我鉴定”:请务必先打好草稿,修改好后再誊抄。应从德智体美劳五方面阐述,避免空洞,切忌拖泥带水,要简洁精练,不要写成求职信,要突出学业有关情况、成果、有关活动,要用心写。该部分需本人签名,年月日可暂不填写,使用时填写,最迟填写日期为毕业生离校当年的5月31日。(错别字可在字体本身加一删除线进行修改,不可大面积涂抹,或采用双面胶等撕掉错别字)
(4)第三页部分:
“本人求职意向”:填写本人希望从事的行业、企业、岗位、区域等要求。建议填写就业范围宽一些,期望值低一些。
“院系推荐意见”:本栏由二级学院详细填写并签名盖章。
“学校意见”:
① 西校区--学校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学苑路1号;联系人/联系电话:黄天林/020-36095794;邮政编码:510450
②北校区--学校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九佛西路280号;联系人/联系电话:刘秀舜/020-89913871;邮政编码:510550
学生和二级学院填写、盖章完毕后,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统一到就业指导中心盖章。
(5)第四页部分:
“附:成绩表”:本栏粘贴由教务处打印,并加盖教务处公章的成绩单。
(6)其他说明:表中所列栏目不能为空,个别栏目若没有内容,请注明“无”。
四、《就业推荐表》使用注意事项
1.毕业生务必妥善保管好本人的《就业推荐表》,每位毕业生只有一份原件!
2.《就业推荐表》原件是毕业生入职公务员、事业编制岗位、国有企业岗位等必要的材料!
3.《就业推荐表》是参加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基层就业项目的必备材料!
4.在求职过程中如需《就业推荐表》,请使用复印件,切勿把原件作为求职材料!
五、重新领取《就业推荐表》流程
毕业生领取《就业推荐表》后,因损坏、涂污需要更换或因故遗失需要申领者,到学校西/北校区就业指导中心扫码交费领取。
备注:关于生源地
一般情况下,毕业生的生源地是指参加高考时本人户口所在地(到区县一级),这也是系统默认的生源地信息,但以下4种情况是需要注意的。
1、借考
如某专业学生A,高考时户口所在地为广东省惠州市,高中时一直在深圳某中学就读,并在深圳报名参加了高考,此时报送该生生源地应为广东省惠州市。
2、学生父母工作调动
如某专业学生B,高考时户口所在地为惠州市,并且在惠州参加高考,升学时将户口迁至所读高校(户口未迁到学校的以学生户口所在地为生源地)。在该生大学二年级时,父母因工作原因调动至广州,并将户口迁移到工作单位。此时报送该生生源地应为广州市。
3、学生个人户口迁移
如某专业学生C,高考时户口所在地为惠州市,升入大学时,户口未迁到学校。该生在大学二年级时,将户口迁移至深圳市(如购入房产)。此时报送该生生源地时应为惠州市。
4、专插本学生填报生源地注意事项
如某专业学生D,原为某大学专科,户口迁到学校,后专插本考到另外一所学校就读本科。则本科毕业报送该生生源地时应以该生在入读某大学专科前户口所在地为生源地,或以该生父母户口所在地为生源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