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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例

【摘要】

 

        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多新型的技术以不同的形式呈现于互联网,伴随而来的是侵权问题的频发。当侵权行为发生时,作为权利人选择追责时应当如何选择正确追责对象,及时制止损失扩大,这是我们需要思考的问题。

 

        下文的案例介绍了新型网络环境下的“小程序”侵权案,该案也被称为“微信小程序”第一案,入选了最高人民法院“2019年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

 

        在这起案例中,排他许可人独立作为维权主体选择对网络服务平台提供者以及侵权者提起诉讼,虽然法院最终认定了侵权者的侵权事实成立,但法院却并没有因此对网络服务提供者适用“通知-删除”规则的认定其应当承担的责任,这究竟是为什么呢?下面我们就结合这则案例展开分析。

 

    

 首先简要介绍下微信小程序,简称小程序,是一种不需要下载安装即可使用的应用,用户扫一扫或搜一下即可打开应用。根据《微信小程序接入指南》对小程序“产品定位及功能介绍”,小程序是一种全新的连接用户与服务的方式,它可以在微信内被便捷地获取和传播,同时具有出色的使用体验。

 

 

【基本案情】

 

原告刀豆公司经授权享有“得到”APP上专栏作品的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被告一百赞公司开发运营的“在线听阅”、“咯咯呜”、“回播”三个微信小程序中均有上述收听栏目,经比对,微信小程序收录的相关音频内容与“得到”APP上相对应的作品一致。根据小程序管理后台数据显示,2018年3月至9月,三个小程序合计产生广告收入21227元。被告二腾讯公司在诉讼过程中就微信小程序技术原理等内容进行了公证保全。庭审中,被告一确认涉案三个小程序已由其自行完成下架。

 

 

二审中,各方当事人均未提交新证据。

 

 

 

  【一审法院观点】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争议焦点之一主要为:腾讯公司是否构成帮助侵权及是否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及下架涉案小程序的责任?

 

 

【原告主张】

        刀豆公司认为腾讯公司作为微信小程序的平台管理者,对小程序内容具有审核的义务,对百赞公司侵权构成帮助侵权,应立即删除涉案“在线听阅”、“咯咯呜”、“回播”三个侵权小程序,并与百赞公司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被告辩称】

        腾讯公司辩称,腾讯公司提供的小程序服务是一种移动页面接入技术服务,其性质属于基础性技术服务,并非一般意义上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小程序平台不存储小程序开发者具体服务内容,并非信息存储服务空间,小程序上内容由开发者直接向用户提供,小程序平台技术上无法针对实际由开发者提供的具体服务内容采取处理措施。小程序服务的基础性技术服务属性决定了腾讯公司无法做到一般网络服务提供者所能采取的删除、屏蔽等必要措施。本案中,刀豆公司依据腾讯公司公示的开发者信息得以直接起诉百赞公司,腾讯公司作为仅为页面接入提供基础性技术服务的主体,已经公示了页面开发者即内容提供者的主体信息,不存在侵权意图和过错。因客观技术原因和法律规定,腾讯公司并不具有删除侵权内容的义务,不应承担侵权责任或整体下架涉案小程序的责任。

 

        一审法院认为,关于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虽然对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范围及类型未作区分,但从《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二十条至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看,网络服务提供者包括网络自动接入或自动传输服务提供者、缓存服务提供者、信息存储空间服务提供者、搜索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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