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满足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会计审计人才的需求,根据教育部和我校相关招生要求,特制定2025年会计硕士和审计硕士招生简章。会计硕士专业代码为125300,审计硕士专业代码为125700。
一、学校及专业简介
中央财经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教育部、财政部和北京市共建的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211工程”建设和首批“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建设高校,被誉为“中国财经管理专家摇篮”。
中央财经大学是全国首批会计硕士和审计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试点院校和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质量认证最高级别A级成员单位,在全国专业学位水平评估中获评为A级。
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会计硕士和审计硕士研究方向和培养目标如下:
专业
研究方向
培养目标
会计
01.会计与企业财务
培养精通会计和公司财务体系、适应公司财务管理战略需求的高级专业人才
02.会计与资本市场
培养精通会计和资本市场体系、适应证券市场资本管理需求的专业人才
03.人工智能+会计
培养既懂计算机语言又懂会计语言的复合型专业人才
04.管理会计与新技术
培养精通管理会计和数据分析技术、适应数智化下的管理会计与财务分析需求专业人才
05.军队财经
培养具有投身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使命担当,适应军队财经领域改革与发展的专业人才
审计
01.风险管理与数据分析
培养掌握风险管理理论与方法,具备数据分析能力,适应各类型审计和会计需求的专业人才
说明:会计03人工智能+会计方向只通过夏令营招收推免生;会计05军队财经方向根据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与中央财经大学签署的《财经人才培养框架协议》进行联合培养,培养满足军队建设转型的财经人才;审计01风险管理与数据分析只招收统考生。
二、招生类别及名额
2025年中央财经大学会计硕士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审计硕士仅招收全日制研究生。
研究生招生类别按计划类型分为普通计划和专项计划,按照初试方式分为推荐免试(简称推免)和全国统一考试(简称统考)。
非全日制会计硕士只通过统考招收普通计划86人。
全日制会计硕士通过推免招收普通计划123人,通过统考招收普通计划2人。
全日制审计硕士只通过统考招收普通计划64人。
专项计划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后续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招生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非全日制会计硕士研究生招生类别为定向就业,全日制会计硕士和审计硕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为定向就业,其他全日制均为非定向就业。
三、报考条件
考生应仔细阅读中央财经大学的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凡不符合报考条件导致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生。
(3)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获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的考生。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报考专业须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参加复试时须提交两篇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的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资格确认前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二)考生学历学位认证要求
在港澳台地区或境外已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须在录取当年研究生入学前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获得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报名与考试
(一)研招网报名
1.报名与校验
预报名阶段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正式报名阶段为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两阶段报名均有效。网上报名且完成缴费方可进行报名资格确认。确认方式为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并打印相关证明材料。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报名资格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在港澳台地区或境外就读学位考生,如校验不通过,已毕业考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生提交在学证明材料和预计2025年7月可毕业证明材料即可。
2.报考点选择
考生所选“报考点”即为报名资格确认和考试地点。按照教育部要求,应届生可选择就读高校所在地区或户籍所在地区的报考点,往届生可选择户籍所在地区或工作所在地区的报考点。
中央财经大学报考点(以下简称北京考点)是设在北京市报考中央财经大学的唯一报考点。
北京考点仅接收以下四类考生作为报名资格确认和考试地点:
①报考中央财经大学的北京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含北京高校第二学士学位在读生,报名资格确认时须持有效学生证明);
②报考中央财经大学的具有北京户籍(含集体户)的往届考生(报名资格确认时须持有北京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或家庭户口本原件);
③报考中央财经大学的不具有北京户籍但在京工作的在职往届考生,在京工作限定为报名当年(1月至9月)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社会保险中的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均不含补缴)。报名资格确认时须提供2024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1-9月间)以上社会保险中的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均不含补缴)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
④报考京外高校的中央财经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资格确认时须持有效学生证明)。
如北京市主管部门后期对选择中央财经大学报考点的考生要求有调整,以最新政策为准。
如考生错选北京考点,或上述四类考生未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北京考点一律不准予报名资格确认,由此导致考生报名不成功的,责任自负。
(二)报名资格确认:
所有统考考生均须按照个人选择的报考点通知公告要求持相关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确认研招网报名信息,同时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未按照要求完成报名资格确认的,报名无效。
(三)考试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1.初试
初试考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
考试科目:(1)199管理类综合能力;(2)204英语二。
考试内容:“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为200分,“英语二”满分为100分,均为全国统考,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写,详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考生可在考前十天左右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下载留存电子版和纸质版供复试时使用)。考生凭《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限有效期限内的第二代或第三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2.复试
复试约在2025年3月-4月进行,包括笔试、面试等,实行差额复试。如受特殊情况影响,学校可取消或调整复试的笔试考核方式。以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身份报考的统考考生,复试时还要进行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加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上述内容均以届时公布的复试录取办法为准。
学校于复试前再次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需按要求提交有关资格审查材料(含初试《准考证》),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复试或不予录取。不论录取与否,考生提交资格审查材料一律由学校存档备查,不予退还。
五、体检
考生须在录取后进行健康状态申报,入学后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六、录取
学校按照国家下达的招生规模,根据考生招生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思想政治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名单。骨干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录取按照当年国家招生政策执行,具体详见复试前公布的复试录取办法。
发放录取通知书前,学院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政审。
所有考生复试(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及格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被拟录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需在复试后至录取公示结束前由本人向学校研招办提出申请并经审核后方可办理。
所有录取考生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办理入学报到手续,报到时须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和本科毕业证书原件。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以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时未毕业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身份报考的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七、人事档案调转与协议签订
选择非定向就业的拟录取考生至迟于入学报到时将人事档案调入中央财经大学,未按要求调入者,取消入学资格。人事档案在学习期间不得调出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拟录取考生的人事档案按照当年国家招生政策执行。选择定向就业的拟录取考生须于正式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未按要求签署者,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八、修业年限与学习方式
会计硕士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审计硕士为全日制。
基本修业年限为两年。 按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延期毕业研究生须按照学校规定缴纳学费,不参加奖学金评定。延期毕业期间学校原则上不安排住宿。
九、学费和奖助体系
全日制会计和审计硕士学费均为3.4万元/年。
非全日制会计硕士学费为9.4万元/年。
学校建立丰富完善的奖助体系以支持研究生完成学业,激发研究生奋发进取。具体奖助政策可查询研究生院网站“规章制度”栏内的相关内容(http://gs.cufe.edu.cn/gzzd/jzgz.htm)。学校奖助学金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以本说明公布后的学校奖助学金政策为准。
十、招生宣讲会
为了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