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核发申办条件:1)持有有效的C1及以上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且至申请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2)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3)无暴力犯罪记录;4)申请之日前3年内无被吊销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的记录;5)年龄不超过60周岁;申办材料(电子档):1)身份证正反面;2)《广东省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照片校验回执》及个人数码相片;3)驾驶证正副本;
2、《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核发申办条件:1)具有企业法人资格;2)取得交通运输部出具的数据库具备接入交通运输部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条件的情况说明;3)取得交通运输厅出具的线上服务能力认定证明;4)使用电子支付的,应当与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签订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的协议;5)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6)在本市有与经营相适应的服务机构及管理能力;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申办材料(电子档):1)《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申请表》;2)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资信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其复印件,属于分支机构的还应当提交东莞市营业执照及其复印件(加盖总公司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外商投资企业还应当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4)办公场所、负责人员和管理人员等信息;5)取得交通运输部出具的数据库具备接入交通运输部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条件的情况说明;6)取得省交通运输厅出具的线上服务能力认定证明;7)使用电子支付的,应当与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签订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的协议;8)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注:由注册地交通主管部门向省、国家交通主管部门提交相关资料;
3、《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核发申办条件:1)本市登记注册的7座及以下乘用车;2) 车辆行驶证载明的初次注册日期至申请日未满2年,且行驶公里数未满60万公里;3)使用纯电动车辆,轴距不少于2600毫米;国家、省对车型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4)车辆通过公安机关的营运载客汽车安全技术检验;5)安装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6)不得违反规定喷涂与我市巡游出租汽车相似颜色,安装顶灯、空载灯等巡游出租汽车服务专用设施设备;7)车辆不存在未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申办材料(电子档):1)机动车登记证书;2) 行驶证;3)已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4)营运车辆保险;5)车辆相片;
4、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5、东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暂行)
6、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申请表
7、东莞IC卡道路运输电子证件数码照片照相单位名单
8、已在省备案的东莞市车辆卫星定位装置接入单位
9、关于印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总体技术要求》的通知(交办运【2016】180号)
10、关于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申请线上服务能力认定工作流程的通知(交办运〔2016〕143号)
11、《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申请表》(网约车平台公司用)
12、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安装证明
13、关于发布东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大纲的通告
14、网络预约出租运输证过户申请表
15、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注销营运申请表
16、网约车市场风险知情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