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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精密测量科学与技术创新研究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规程

       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入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和《中国科学院精密测量科学与技术创新研究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办法》(科精测院字〔2020〕61号)要求,统筹考虑疫情防控形势和人才选拔的需要,为做好中国科学院精密测量科学与技术创新研究院2022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特制定本规程。

一、综合考核形式

普通招考考生的综合考核包括:业务课笔试、心理测试、综合面试,均为百分制。硕博连读考生的综合考核包括:心理测试和综合面试,不再单独进行笔试。

业务课笔试采用双机位远程视频考试的方式进行,综合面试采用网络远程面试形式。综合考核网络平台:“腾讯会议”,考生务必提前下载相关软件,并熟练掌握软件操作方法,做好相关准备(详见附件1网络远程笔试须知、附件2网络远程面试须知)。

请于3月4日前提交《中国科学院大学2022年秋季入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远程网络视频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手写签名后拍照发送至邮箱:zxscds@apm.ac.cn,邮件主题备注为:“报考专业+考生姓名”。

精密测量院将于3月7日组织全体考生网络环境测试。

二、考核内容及要求

(一)心理测试

3月8日,将通过邮件的形式,在规定时间内对考生心理素质进行综合测评。

(二)业务课笔试,成绩为百分制计分,考试时间3小时。

业务课笔试时间安排

招生学科

笔试科目

备注

数学

分析学(闭卷)

考生需准备单独、封闭的考试房间,配备双机位,自备A4空白复印纸作为答题纸,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答案。考生应遵守考务人员安排,对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考场或有违规、舞弊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考试成绩为零,不予录取。

物理学

按照考生网报选择的科目(闭卷)

化学

科技文献分析与综述(开卷)

测绘科学与技术

大地测量学(闭卷)

固体地球物理学

地球物理学(闭卷)

自然地理学

自然地理学(闭卷)

业务课考试时间为3月9日上午8:30-11:30,通过笔试的考生将参加综合面试。

研究生处将通过电话及电子邮件的形式告知考生,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回复是否同意参加综合考核,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考核的考生,将视作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予录取。

综合考核的会议ID等信息由工作人员逐人通知。不具备远程网络条件的考生,应在3月4日前联系研究生处。

(三)综合面试

面试分小组进行,按照一级学科分组,相近学科点联合形成考核专家组。

1、考核内容

(1)外语水平。主要考查候选人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外语应用能力,包括文献阅读、口语和听力等;

(2)学术素养。主要考查候选人的专业基础、知识结构、学术研究兴趣及研究能力等,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基础及学术研究能力;

(3)培养潜质。结合候选人学术研究经历,主要考查候选人的科研创新能力,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潜质。

2、考核方式:

(1)外语水平考核。分为口语和听力测试;

(2)学术素养考核。候选人做PPT线上汇报,陈述时间15分钟以内,陈述对拟从事研究的学科领域及研究方向的认识及学习、研究计划;

(3)培养潜质考核。采取回答专家提问的方式进行考核。

综合面试总评成绩为百分制计分,权重按外语水平20%,学术素养40%,培养潜质40%的比例确定。

综合面试时间安排

日期

综合面试时间

招生学科

备注

3月10日

9:00-12:00

数学

具体时间将由工作人员电话、邮件通知,考生须确保综合考核当天手机畅通。

3月10日

14:00-17:30

自然地理学

3月10-11日

8:30-18:00

物理学

3月10-11日

8:30-18:00

测绘科学与技术

3月10-11日

8:30-18:00

固体地球物理学

3月11日

8:30-18:00

化学

 

三、拟录取原则

1、各考核组根据考生综合考核成绩提出建议拟录取名单,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并确定最终拟录取名单。

2、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①笔试单科成绩不及格;②综合面试成绩不及格;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④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

3、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博士生档案材料、工资关系等无需转入我院,毕业时按定向协议就业;非定向就业博士生需将档案材料、人事关系等转入我院,毕业时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精密测量院、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无法签订就业协议者不予录取。

四、体检

1、考生被拟录取后,需提供由二甲以上医院提供的体检证明。体检不合格、弄虚作假者,取消录取资格。

2、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进行。

五、公示与拟录取

拟录取结果确定后,由研究生处统一通知考生本人,其他任何人对考生做出的承诺或通知均无效。

考生拟录取名单在精密测量院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接受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27-87198915、027-86781517;国科大校招办监督电话为:010-88256714。

 

中科院精密测量院

研究生处

2022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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