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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实训总结(推荐6篇)

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当一段工作完成后,或是一个项目结束后,回首工作与项目的过程,从中反思不足之处,可获得宝贵的成长经验。因此,我们需要写一份工作报告,但如何写出重点突出的总结呢?今天小编为大家精心挑选了关于《税法实训总结》,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篇:税法实训总结

《税法》学习总结

本学期我们学习了《税法》这门课程,通过本课的学习,我学到了很多知识。这些知识对我以后的工作和生活都有莫大的帮助。下面是我对学习的营业税的知识点总结:

一、营业税的概念

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营业税属于流转税制中的一个主要税种。

二、营业税的特点

1、征税范围广、税源普遍

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经营行为,涉及国民经济中第三产业这一广泛的领域。第三产业直接关系着城乡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因而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具有广泛性和普遍性。

2、按行业设计税目税率

营业税与其他流转税税种不同,它不按商品或征税项目的种类、品种设置税目、税率,而是从应税劳务的综合性经营特点出发,按照不同经营行业设计不同的税目、税率,即行业相同,税目、税率相同;行业不同,税目、税率不同。营业税税率设计的总体水平较低。

3、纳税人的营业额

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1、运输企业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运输旅客或者货物出境,在境外改由其他运输企业承运乘客或者货物的,以全程运费减去付给该承运企业的运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2、旅游企业组织旅游团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旅游,在境外改由其他旅游企业接团的,以全程旅游费减去付给该接团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3、建筑业的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者转包给他人的,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人或者转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4、转贷业务,以贷款利息减去借款利息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5、外汇、有价证券、期货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6、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免税项目

不是所有的业务都需要缴纳营业税,有下列情况的就不需要交纳营业税。

(1)养老院、托儿所、幼儿园、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

(2)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即残疾人员本人为社会提供的劳务。

(3)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4)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劳务,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劳务。

(5)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

(6)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文物保护单位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宗教场所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

(7)科研单位取得的技术转让收入。

除上述项目外,营业税的减税、免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单独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营业额,未单独核算营业额的,不得免税、减税。

四、营业税的计算

营业税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

五、营业税税目

营业税有以下税目分类:

1、交通运输:陆路运输包括铁路运输、公路运输、缆车运输、索道运输及其他陆路运输。此外还有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装卸搬运

2、建筑业:建筑,安装,修缮,装饰

3、金融保险业:贷款、融资租赁、金融商品转让、金融经纪业和其他金融业务。

4、邮电通信业:邮政,电信

5、文化体育业:包括文化业和体育业

6、娱乐业:经营歌厅、舞厅、音乐茶座、高尔夫球、壁球、网球等项目。经营射击、游艺机、跑马、狩猎、游艇、赛车等游艺项目。

台球、保龄球、其他游艺项目。

7、服务业,包括组织旅游,提供场所等。

8、转让无形资产

9、销售不动产

通过学习,我明白了营业税的概念,了解了它的特点,以及什么样该征税,什么样的该特别对待,以及什么样能免税。我还知道了营业税的计算方法和公式,还有它的税目的划分,这些都是以后的工作中能用到的。

第二篇:税法知识点总结:税法构成要素

此信息来自于财考网

注会税法知识点总结:税法构成要素

税法的构成要素一般包括总则、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减税免税、罚则、附则等项目。重点有:

(一)纳税人:

1.含义:是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2.范围:自然人和法人;我国的法人主要有四种:机关法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和社团法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

3.与相关范畴关系

(1)纳税人与负税人

(2)纳税人与代扣代缴义务人、代收代缴义务人

(二)征税对象。即纳税客体

1.含义:指税法规定对什么征税,是征纳税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客体或标的物。

2.重要作用:是区别一种税与另一种税的重要标志。

3.与课税对象相关的两个概念:

(1)税目:是在税法中对征税对象分类规定的具体的征税项目,反映具体的征税范围,是对课税对象质的界定。

(2)税基:计税依据,是据以计算征税对象应纳税款的直接数量依据,它解决对征税对象课税的计算问题,是对课税对象的量的规定。

概念 含义 与课税对象关系 作用或形式

(1)税目 税法中对征税对象分类规定的具体的征税项目,反映具体的征税范围。 对课税对象质的界定 1.明确具体的征税范围,凡列入税目的即为应税项目,未列入税目的,则不属于应税项目

2.贯彻国家税收调节政策的需要

(2)税基(计税依据) 是据以计算征税对象应纳税款的直接数量依据,解决对征税对象课税的计算问题。 对课税对象的量的规定 1.价值形态(从价计征):即按征税对象的货币价值计算,如消费税

2.物理形态(从量计征):即直接按征税对象的自然单位计算,如城镇土地使用税

(三)税率:税率是对征税对象的征收比例或征收额度。税率是计算税额的尺度,也是衡量税负轻重与否的重要标志。

税率形式 含义 形式及应用举例

(1)比例税率 即对同一征税对象,不分数额大小,规定相同的征收比例。 ①单一比例税率(如增值税)

②差别比例税率(如城市维护建设税)

③幅度比例税率(如营业税娱乐业税率)

(2)累进税率 征税对象按数额(或相对率)大小分成若干等级,每一等级规定一个税率,税率依次提高;每一纳税人的征税对象则依所属等级同时适用几个税率分别计算,将计算结果相加后得出应纳税额 ①超额累进税率

(如个人所得税中的工资薪金所得)

②超率累进税率(如土地增值税)

(3)定额税率 按征税对象确定的计算单位,直接规定一个固定的税额。 如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等

(四)纳税期限。

1.含义:是指税法规定的关于税款缴纳时间方面的限定。

2.相关的三个概念: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指应税行为发生的时间。

(2)纳税期限:每隔固定时间汇总一次纳税义务的时间。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3)缴库期限:税法规定的纳税期满后,纳税人将应纳税款缴入国库的期限。

本信息来源于财考网,原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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