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福建省广播电视传输发射中心招聘公告
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直属事业单位福建省广播电视传输发射中心系财政核拨单位,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5名。根据《福建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报考者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1990年3月9日及以后出生);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和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门户网站等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10日至2021年4月10日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以邮戳日期为准)将报名材料报送到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人力资源部(或福建省广播电视传输发射中心人事部),邮寄材料请注明“202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字样,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材料包括:
(1)《2021年福建省广播电视传输发射中心应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登记表上应贴有本人近期2寸彩色相片);
(2)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2021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经福建省广播电视传输发射中心人事部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福建省广播电视传输发射中心人事部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以上报名材料各1份,请按顺序装订成册。所涉复印件均须由报考者本人签名保证系原件复印件,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未能如实和按时提供以上材料(含缺少材料),不得参加面试。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由福建省广播电视传输发射中心和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审查合格者另行通知考试时间和地点。资格审核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五、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笔试内容为岗位相关专业知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
3.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福建省广播电视传输发射中心人事部同意后最迟延至考核前提交,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4.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5.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所有报名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将在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门户网站上公开发布,请密切关注。
六、考试注意事项
1.及时关注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网站,了解防疫期间考试要求。
考生在报名后,请及时关注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网站有关考试事项的通知,下载打印《2021年福建省广播电视传输发射中心公开招聘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并如实填写。同时,通过闽政通APP申领“八闽健康码”。
2.做好防疫准备。
考生所持“八闽健康码”须为绿码、同时旅居史符合防疫要求,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考点。考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还须提供考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生入场和离场均须按要求佩戴口罩,考试当天报到时因体温异常(≥37.3℃),经复检,体温正常的,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复检仍高出37.3℃的,须在隔离考场考试,并全程佩戴口罩。请广大考生做好相关准备。
3.做好安全承诺,不隐瞒不谎报。
自觉承担防疫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九、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人员,将不予聘用。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学历学位的工资及社会保险等福利待遇。考生根据招聘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选择招聘去向内的具体单位。
十、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洲南路133号福建广播电视中心金山工作区福建省广播电视传输发射中心人事部小陈收,联系电话:0591-87530748,邮编:350008(或福州市台江区西环南路128号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人力资源部小黄收,联系电话:0591-38878375,邮编:350004)
十一、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和福建省广播电视传输发射中心共同组织实施。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监督室和福建省广播电视传输发射中心纪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91-38878702(集团监督室)、0591-38878366(集团人力资源部)。
附件:
1.2021年福建省广播电视传输发射中心招聘岗位.docx
2.2021年福建省广播电视传输发射中心应聘报名登记表.docx
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人力资源部
2021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