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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保护学院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植物保护学院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招生选拔质量,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上级关于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部署要求,及《福建农林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1.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决落实主体责任,以“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为原则,严格规范执行招生政策,切实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的各项工作,确保公平公正。

2.按需招生,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宁缺勿滥。

二、复试录取工作组织与管理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党政领导任组长,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学院纪委书记、学院学位分委会成员、学科带头人、硕士生指导教师代表等。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加强对复试导师及工作人员的培训与管理,对其进行政策、业务、纪律和考试安全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进一步强化公平意识、责任意识、业务意识和保密意识。另外,成立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复试录取过程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成立巡视小组,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全流程特别是关键环节、关键岗位和关键人员的监管。

学院根据招生专业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复试小组负责对每位考生进行复试考核,每个复试小组由5名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公道正派、当年无亲属参加本专业复试的教师组成,原则上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人,各小组设立1名组长、1名秘书。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由学院专人收集后,统一交研究生院集中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三、复试工作实施办法

(一)复试基本分数线划定

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分数线按照国家复试分数线(A类)划定。

(二)复试时间

1.第一志愿考生:4月1日17:00前报到(报到地点:福建农林大学本部博学楼704);4月2日9:00面试。

2.调剂志愿考生:4月10日-4月25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复试考生资格审查

考生携带以下资格审查材料报到:

1.本科毕业证书(应届生须提供学生证)及复印件(考生本人签名确认);

2.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考生本人签名确认);

3.福建农林大学报考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见附件,该表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填写并盖章,若考生档案由工作单位寄挂在人才市场,则由考生档案所在地填写并盖章,本校应届毕业生由本科就读学院审查填写并盖章);

4.同等学力考生还必须提交的材料有:大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5门以上所报考的相关本科专业课程成绩证明(由校级教务部门出具)。

5.在读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时间以我校当年入学报到时间为准,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6.有关学历认证报告,即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境外学历认证报告(有效期应不少于6个月)。

(1)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在线学历验证,下载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

(2)无法进行在线学历验证的考生,可向相关学历认证机构申请学历认证,获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如果资格审查时,学历认证报告还在办理中,须提供申请办理时认证机构出具的收费凭据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本人签字的“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预复试承诺书”。

(3)境外学历者,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报告。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

7.“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在提供以上材料同时,还应提供《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在提供以上材料同时,还应提供《男(女)性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义务兵(士官)退出现役证》。

(四)复试内容及有关说明

1.复试考核内容

(1)专业素质能力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报考专业(方向)的相应主干课程(《植物病理学》或《农业昆虫学》或《植物化学保护》)的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素质能力、创新精神,实践应用能力,以及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等。

(2)综合素质能力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3)身体素质考核

今年复试期间暂不进行体检,考生需提交近半年内二甲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考生入学后还需统一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学籍。

2.复试考核时,考生随机抽取试题库中的一套试卷进行答题,每套试卷包含5大题,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由秘书做好记录;参加复试的教师独立评分,再综合平均给分;复试考核小组须对每位考生的复试单独进行记录,填写评语和给出评定的成绩;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和录像;复试记录上交研究生院,资格审核材料和录音录像数据由学院保存备查;复试考核成绩在复试结束后在学院网站公布。

3.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农业植物病理学》和《农业昆虫学》。加试采用笔试的方式,每门课程满分为100分。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任一门加试科目成绩达不到60分,视为复试不及格,不予以录取。

4.复试成绩为复试各部分考核成绩之和,专业基础知识占20%,专业素质能力占50%,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占10%,综合素质能力(含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占20%。复试成绩以100分为满分,60分为合格。

(五)复试形式及注意事项

1.复试形式:现场复试

2.注意事项

(1)复试过程要签署诚信考试承诺。考生开始复试前必须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

(2)本次复试实行“三随机”工作机制。即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

(3)审核过程采用“两识别,四比对”原则。即做到“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加强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复试,并主动配合身份验证核查。

(4)参加现场复试的考生应提前至少1小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复试,请考生注意合理安排到校时间。未参加复试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六)第一志愿考生复试

第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名单公布,并对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考生的相关情况进行说明,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需在复试前向学院上报证明材料并提出加分申请,经验证符合加分政策后才能予以加分,逾期不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调剂生复试

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4月6日开通后,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开展一次或若干批次调剂复试工作。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不超过36小时。报名调剂后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16小时(锁定期间考生无法填报新的志愿,请慎重填报),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未明确受理意见,则锁定解除,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所有调剂生的复试工作于4月25日前结束。

调剂基本条件按照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有关要求执行。

1.根据国家政策规定,调剂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必须相同或相近,且只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调剂。初试考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考试科目必须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必须相同。

2.专业学习方式变更(即全日制考生转非全日制录取或非全日制考生转全日制录取)的考生,可按照调剂程序进行调剂申请。

3.调剂考生须登陆“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经学院审核通过后,通知调剂考生复试。

4.学院对同一批次符合调剂要求且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作为调剂遴选条件。

5.学院在调剂生复试前公示调剂名单,调剂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在学院指定的日期根据安排参加复试。

6.未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的考生,学院将在确认时间截止后取消相应资格。

(八)其他专项计划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参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九)其它事项

1.复试比例: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数,按照每个二级学科名额数,不低于以1:1.2的比例实行差额复试。生源不足的专业第一志愿考生不进行差额复试,复试合格即可拟录取。

2.与我院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复试与此次复试合并进行。

四、录取办法

1.根据综合成绩,按照二级学科/方向(植物病理学、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农药学)分别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推免生、专项计划不参与排名)。其中,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60%+复试成绩×40%。

2.调剂生源必须在通知时间内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系统确认,待录取未能在通知时间内确认的考生即取消待录取资格。

3.拟录取名单将在学院网站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综合成绩等信息,并对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拟录取考生进行说明,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复试录取工作的监督

1.学院按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及时公开相关招生录取信息,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把关和解释工作。学院纪委书记负责监督复试录取工作。

2.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3.院纪委招生投诉举报电话:18959178680;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591-83750663,83789246。

六、本办法由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与上级主管部门公布的最新政策有出入,以上级主管部门公布的政策为准。

植物保护学院

2023年3月28日

2023年福建农林大学报考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doc

2023年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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