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各有关部门:
为切实保障课程教学质量,同时鼓励高质量教学改革, 2022-2023学年秋冬学期研究生教学助教工作安排如下:
一、助教岗位设置原则
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助教工作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9〕39 号),研究生助教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辅助力量,其工作职责包括随堂听课、组织讨论课或习题课、课堂管理或指导、课外辅导与答疑、批改作业或实验报告、参与教学准备与考核、课程网站建设、教学信息收集与分析等各类教学辅助工作。
对于同时满足以下工作量的研究生助教岗位,一般认定为是一个全额岗位助教:
(一)在一个长学期内全面履行了研究生助教工作职责;
(二)担任 64 学时并满足相应课程类型选课人数要求的课程的研究生助教;
(三)原则上,平均每周的助教工作时间不少于 10 小时。
助教岗位分校设助教岗位和院设助教岗位。
1. 校设助教岗位:
支持学校量大面广的公共学位课、公共选修课;
2. 院设助教岗位:
支持各学院(系)专业课程。
二、津贴标准
单个学生发放不少于1000元,单个学生所有课程合计发放不超过5000元。
三、报送及发放
1.学院(系)负责统一报送学院(系)专业课助教;
2.公共学位课责任老师报送公共学位课助教,公共选修课任课教师报送公共选修课助教;
3.学校汇总核查后,于冬学期评价结束后发放助教津贴。
联 系 人:邓灿、刘多
电 话:88981406
电子邮件:0922393@zju.edu.cn
研究生院
2022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