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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编写规则》(试行)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室):

学位论文是衡量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术水平以及独立从事科研工作能力的重要标志,它集中反映了作者在研究工作中获得的新发明、新理论或新见解,是研究生申请博士或硕士学位的重要依据和重要文献资料,要求完整、准确、真实,符合学术规范。学位论文撰写是研究生培养过程的基本训练之一,必须按照确定的规则认真执行。指导教师应加强指导,严格把关。

为了规范我校学位论文撰写格式,保证学位论文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学位论文编写规则》GB∕T 7713.1—2006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T 7714—2005,及汉语语法规范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我校原研究生学位论文编写规则进行了重新修订。本规则拟适用于向我校申请博士、硕士学位的各类研究生学位论文。

本规则在《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编写规则(征求意见稿)》基础上,通过吸纳了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后进行了再次修订。现将《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编写规则(试行)》(详见附件1-3)予以公布,供申请学位人员遵照执行。本《规则》仅为学位论文写作的一般要求,主要适用于理工医类学科的学位论文和人文社科类的普通文科论文。情况特殊的学科可参照本规则,制订适合于本学科(领域)的论文编写规则,但需上报研究生院批准备案后执行。

《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编写规则(试行)》将于2019年冬季毕业生上传学位论文终稿时开始试用,于2020年夏季毕业生提交学位论文时正式使用。

附件:1.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编写规则-(理工医类)/(人文社科类)

      2.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模板-(理工医类)/(人文社科类)

      3-1.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参考文献著录规则(一)

      3-2.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参考文献著录规则(二)

 

     附件1-3

              研究生院

     2019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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