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菜单
首页 >  硕士生发表论文  > 科学网

科学网

论文发表“强制约束”为何不利于硕士生培养

 

陈彬 摄

■高耀 智凤娇

作为介于本科生和博士生之间的一个相对特殊的群体,一方面,硕士研究生,特别是学术型硕士生的培养目标和职业定位相对模糊;另一方面,与博士生相比,硕士生的学术训练又属于“预备阶段”或“准备阶段”。为保障硕士生培养质量,一些培养单位会制定激励硕士生发表论文的规定,相关制度环境和政策规定对硕士生培养造成的影响也很值得关注。

“结果”不应异化为“目标”

以学术型硕士生为例,论文发表激励的主要制度环境和政策环境大体包括将硕士生的评奖评优与论文发表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挂钩、将硕士生的学术发表与攻读博士学位机会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挂钩,以及将硕士生的学术发表与硕士学位获得资格挂钩 ,从而对他们形成论文发表的“强制约束”。

一般而言,硕士生在读期间若能发表学术论文,在某种程度上可以反映出其对于本领域内的研究问题、研究方法、研究技能及表达有了一定的掌握。但此处有必要区分硕士生的发表行为是源于学术兴趣的内生动力,还是源于外部各种激励抑或“硬性要求”而“被迫无奈”的选择行为。

论文发表规定是教育量化评估取向的典型表现方式之一,也是客观主义与实用主义非理性化的一种体现。这一规定易在短期内造成学术市场的虚假繁荣,实质上可能会干扰对研究生学术兴趣的培养以及其专业认同的形成,也容易引发研究生的焦虑情绪,从长远看并不利于创新人才的培养。

2021年,笔者曾参与一项基于全国层面的学术型硕士生调查。统计结果显示,有约38%的调查对象表示其在读期间首要的焦虑来源为“达到学术论文发表规定的要求”,其发生率仅次于“完成学位论文”和“就业问题”,位列第三。

论文发表规定的潜在逻辑在于,培养单位将论文发表情况作为教育评价的手段,既做到了客观上的有规可依、有据可查,也做到了操作层面上的简单易行、方便快捷。然而,这种逻辑却存在着将目的与手段本末倒置的非理性弊端。

对于高校而言,主要培养目标应是促进研究生的全面发展,注重培养质量和内在品质的提升,以及激发研究生的兴趣和潜力。论文发表本应只是作为衡量学生学术水平的评价手段和方法之一。然而在现实中,这一“结果”却容易被异化成为学生培养的“目的”——培养研究生学术能力与学术水平被片面化地用论文发表所概括或取代,论文发表主导了研究生的学习和生活。

论文发表规定具有“负面抑制效应”

理想的论文发表状态应是研究生以个人兴趣为内在驱动力,将兴趣与个人理论知识相结合。然而,论文发表的规定往往使学生一门心思奔赴在论文发表上。因此,在有论文发表规定的培养单位内,研究生的论文发表过程更近似于个人利用已有理论知识解决某些问题并书面化的任务流程,个人兴趣较容易让步于论文发表的现实约束。

当论文发表成为硬性规定时,为了在评奖评优中占据优势地位,研究生需要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