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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学院学科与硕士点建设规划(2019

榆林学院学科与硕士点建设规划(2019-2023年)

为进一步提升学科建设水平,夯实硕士授予单位和授权点建设基础,提升学校整体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加快榆林大学建设步伐,根据国务院《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陕西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榆林学院“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精神,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以国家“双一流”建设、转型发展和我省“四个一流”建设意见为牵引,以突出地方性和应用型为导向,强化学科优势与特色,搭建学科平台,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分类指导,分层建设,系统推进,构建以能源化工、生态农业、师范教育、管理、地方文化为主要特色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学科体系,力争实现硕士学位点建设数量和质量的突破。

二、建设原则

(一)科学谋划、系统推进。学科与硕士点建设是一项系统性工作,包含学术队伍、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学科平台等多方面工作,需要统筹规划,系统推进。各相关部门和二级学院要围绕学校学科建设规划统筹协调、分工合作,在切实提升学科建设的质量和效益的基础上培育新的硕士授权点。

(二)突出重点、分层指导。围绕国家发展战略和榆林“世界一流高端能化基地”“陕甘宁蒙晋最具影响力城市”和“黄土高原生态文明示范区”的三大目标的建设任务,确定主导学科,围绕主导学科确定重点发展学科,构建多层次的学科建设体系。

(三)交叉融合,凸显特色。立足学校的优势与特色学科,大力推进现有学科的交叉融合,以资源整合为突破口,积极推进学科间的广泛交叉与深度融合,培育未来优势学科。

三、建设目标与任务

(一)学科建设。到2023年,建设省级一流学科2-3个。

(二)授权点建设。2020年,硕士授予单位和现有授权点顺利通过教育部审核评估,新增2个硕士学术学位授权点,新增2-3个专业学位授权点,年招生人数达到80-100人;2023年,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点顺利通过教育部评估;新增2-3个学术学位授权点,3-5个专业学位授权点,年招生人数达到150-180人。

(三)师资队伍建设。全日制在校生人数与专任教师的比例不超过17:1;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教师比例不低于25%,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教师不低于80%。到2020年,导师人数达60-70人,到2023年,导师人数达到150人,培养5-10名在省内有一定影响的学科带头人,20名学术骨干;组建10个以上研究方向明确、人员稳定、有一定竞争力的校级科研创新团队,力争成功申报省级创新团队2-3个。此外,还须聘请数量充足的学历和职称较高、专业素养较好企事业单位技术骨干担任校外导师。

(四)人才培养质量。到2023年,获得省部级以上教学成果、精品课程、教材等奖励3-5项;制定科学完整的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硕士生5-10篇论文获陕西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奖;学生就业情况良好。

(五)科学研究。新增省部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2个,新增省部级重点实验室1-2个;力争建成1个国家级科研平台。依托平台建设,大力推进高层次科研项目申报,积极与企事业单位开展科研合作,确保师均年科研经费不低于 4 万元。获得市厅级以上科研成果奖15项,科研成果奖鼓励和支持科研成果转化和科技开发服务,取得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六)联合培养。在做好现有联合培养工作的基础上,与3-5个省内外高校签署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新建陕西省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工作站2-3个。

四、建设举措

(一)更新发展观念,创新管理模式

全校上下须牢固树立学科建设是学校各项事业发展的龙头理念,切实加强学校对学科建设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学科建设领导小组的作用,协调解决学科建设中的有关重大问题,保证学科和硕士点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各二级学院相应设立“学科与硕士点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行政负责人担任组长,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学科和硕士点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各级学术委员会在学科建设过程中的评议、评审、决策咨询和监督作用,保证建设工作客观公正、规范科学。

(二)加强交叉与整合,突出特色与优势

根据“整合资源、凝炼特色、突出重点、均衡发展、提升优势”的原则,整合校内优势资源,不断优化学科布局与结构;提倡学科之间的交叉与融合,打破条块分割、各自为政的体制壁垒,拟定切实可行的学科创新方案;加大学科和硕士点建设的投入力度,设立专项基金,重点扶持发展势头良好和有成长潜力的学科,逐渐扩大优势和特色,为硕士点申报工作打好坚实基础。

(三)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加强学科队伍建设

本着“适度扩大规模、逐步优化结构、稳定骨干队伍、加强团队建设”的人才队伍建设思路,建立灵活、高效、规范的人才引进与培养机制。实施“高层次人才发展计划”,引进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优先选送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出国进修或做访问学者、参加学术交流等,进一步提高科研能力;支持青年教师发展,加快后备人才的培养;做好硕士生导师的选拔工作,扩大与兄弟院校联合培养硕士生的规模;鼓励学科交叉研究,整合学术资源,组建研究方向明确和学术水平较高的学术团队。实施“柔性人才引进计划”,为每个二级学院外聘1名高水平专家担任学科专家或执行院长,指导学科和硕士点建设工作。

(四)加大经费投入,搭建良好平台

通过多渠道,多方位筹措建设资金,不断增加学科和硕士点建设的经费投入。加大学校发展性资金中用于学科和硕士点建设的比例;积极组织争取地方各类人才计划项目资金、科研项目资金,增强自筹资金能力;努力探索校企共建、校企合作的新形式、新途径,吸收企业的投资与赞助。通过增加学科的资金投入,保证学科建设各项内容的实施,分层次支持学科平台和创新团队建设。

(五)加强学术交流,营造良好氛围

抢抓各种机遇,创造条件,争取开展跨学科、跨学校、跨国界的学术交流与合作,营造有利于科学发展的学术环境。开展“学科建设大讲堂”,学校层面邀请校外专家来校讲授学科和硕士点建设的政策举措,二级学院层面邀请校外专家讲解和指导相关学科和硕士点建设内容与方法;鼓励和支持各二级学院承办全国性和国际性学术会议以及相关学会的会议等,学校将在经费上给予一定的支持;主动与国内外著名高校和研究机构建立学术联系,积极开展和扩大对外学术交流与合作研究;组织高学历、高职称人员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调研,加强科学研究与生产实践的结合;重视学术成果的汇集、整理、展示与宣传,形成崇尚学术,尊重人才的校园氛围,推动学科发展与学术繁荣。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创新管理体制

加强党的领导,健全学校学科专业建设的权威领导和决策机构。坚持学校党委对学科专业建设的坚强领导,建立校、院两级管理体系,学校成立由主要领导牵头的学科建设领导小组,对学科和硕士点建设进行统筹协调。落实二级学院的学科专业建设自主权,使其真正成为学科与硕士点建设的直接主体。

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作用,加大教授治学的力度,使教授在学科专业建设、学位点建设、师资建设、学术评价、人才培养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二)增加经费投入,加强财务保障

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构建更有效的学科专业建设经费投入机制,切实提高学科专业建设绩效。设立“榆林学院学科与硕士点建设专项经费”,逐年加大对学科专业与师资建设的投入力度,为人才强校和落实本计划提供资源保障。在投入中须突出重点,合理分配,根据学校学科建设目标和硕士点申报需要,加强人、财、物的投入。

(三)实施绩效管理,开展动态评估

学科建设和硕士点建设以项目申报形式开展,二级学院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和本单位实际,确定重点建设学科,围绕提出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措施,加大建设力度,作为冲击硕士授权点的依托。研究生处定期组织开展实施评估,全面分析检查实施效果及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对于建设进度缓慢的项目将予以减少或停止经费投入,并限期整改,并将相关结果作为对二级学院考核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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