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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研究生毕业与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基地:

根据我校研究生毕业、学位授予相关文件,现将2024年研究生毕业、学位授予工作安排如下:

一、毕业培养审核

(一)审核内容

1.思想品德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乱纪、学术不端等行为。

2.课程成绩

按研究生课程学习的要求,根据《研究生成绩单》对其学习情况进行审核。

(1)硕士生

学术型硕士生要求完成10门课程,专业型硕士生要求完成7门课,课程成绩按入学当年规定:其中政治、外语、《专业课》为必修课,及格分为70分,其他课程为60分。(2018级及以前年级外语及格按65分计)。

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按要求完成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公共科目,完成情况由培养单位审定。

政治课包括《自然辩证法概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两部分内容,但按1门课程计。

(2)博士生

学术型、专业型博士生,均要求完成7门课程,课程成绩按入学当年规定:其中政治、外语、循证医学(专业型)、《专业课》为必修课,及格分为70分,其他课程为60分。(2018级及以前年级外语及格按65分计)。

(3)《专业课》由导师命题、评分,应在第五学期前完成。毕业研究生必须要有《专业课》成绩。

(4)港澳台研究生不计政治课,外国留学研究生不计政治课、外语课。

3.开题情况

根据《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工作》(广中医研〔2016〕18号)要求,研究生最迟须在二年级完成开题,并将文献综述、开题报告、开题报告评议表交所在学院存档、审核。从开题通过之日到学位论文答辩时间,一般不少于12个月。

4.中期考核情况

根据《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广中医研〔2015〕14号)要求,研究生须参加中期考核。中期考核合格的研究生,方可进入下一阶段的培养,方可参加毕业培养审核。

5.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根据培养方案要求,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须通过中医类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6.临床技能考核

(1)中医专业学位研究生须进行临床轮训并参加临床技能考核,考核成绩要求80分以上。

(2)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临床技能考核成绩可根据出科考核综合成绩判定,考核成绩要求80分以上。

(3)凡是临床考核不合格的研究生,不得纳入2024年毕业研究生培养审核合格名单。

7.学术活动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参加学术活动应不少于10次,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参加学术活动应不少于10次,做学术报告1次。

以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和硕士学位人员,在学期间参加学术活动应不少于6次。

港澳台、外国留学研究生此项不作要求。

8.学术成果

学术成果情况按《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取得学术业绩规定》(广中医校办〔2022〕148号)中学术论文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执行。研究生提供在校期间发表学术论文应与所学专业、毕业学位论文具有相关性。

(1)上半年申请学位研究生应在2024年毕业培养审核所要求的时间(2024年3月)提交已见刊文章审核。

(2)各培养单位根据审核实际情况,可在分委会召开前再次接收研究生所发表的学术论文,再次接收材料的具体截止日期及相关通知由各培养单位拟定。

(3)在上述提交时间内研究生无法提供见刊论文,但可以提供录用通知的,应提供2024年12月31日前论文可以见刊的录用通知、缴费凭证复印件、文章样稿和见刊论文承诺书,并由导师签署审核同意意见。各培养单位收齐上述材料后,经审核认为该生可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发表符合要求的学术论文的,可审核通过。如有异议,可由培养单位讨论出具意见,并报分委会审定。相关材料由各培养单位保存至研究生获得学位后2年。 下半年申请学位研究生应在培养审核要求的时间(2024年12月31日)提交见刊文章审核。

(4)港澳台、外国留学研究生此项不作要求。

(二)材料审核与信息上报

1.各培养单位根据实际成立学术审核小组,对研究生相关材料进行审核。

2.填写《2024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培养审核情况汇总表》(见附件)、汇总《2024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学术成果一览表》(见附件),并根据《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毕业管理办法(试行)》《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取得学术业绩规定》(广中医校办〔2022〕148号)给予审核意见:拟不合格、拟仅毕业、拟毕业并授予学位、拟仅授予学位。

3.各培养单位对毕业研究生培养审核情况、研究生发表论文情况在培养单位公示。

4.各培养单位于2024年3月8日前完成2024年上半年拟毕业研究生材料的收集和初审,经分管院长签字、盖章后,将《2024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培养审核情况汇总表》《2024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学术成果一览表》(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盖章扫描版一并发至李玉洁老师公文邮箱)报研究生院。

5.研究生院对各培养单位报送材料进行复核,并于3月15前公布毕业研究生培养审核结果。

6.未能列入培养审核合格名单的申请者,在各分委会召开前一天,如确符合培养审核合格条件者,经申请者本人申请、导师同意、学院审核同意,报研究生院复核。经同意后方可列入分委会审核名单。

7.请各培养单位按照上述相关规定,认真完成对2024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的培养审核登记工作,培养审核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杜绝弄虚作假。未达到毕业要求的研究生将不准参加本季研究生答辩,并必须按照《广州中医药大学延期毕业研究生管理规定(修订)》(广中医校办〔2020〕185号)文件精神,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延期手续。

8.参加过以往培养审核但没有正常毕业的研究生,各培养单位也须重新报送该研究生培养审核情况,并核实研究生前期审核材料提交情况。

二、学位论文审核

(一)学位论文提交(3月12日前)

拟申请答辩全体研究生于2024年3月12日前将学位论文电子版、纸质版提交至各培养单位。(电子版论文命名方式:以“学号_作者_论文名称”命名,如“20201120123_张三_小青龙汤治疗变应性鼻炎临床观察和作用机制的研究”),各培养单位可根据单位实际工作情况安排论文提交时间,但不晚于3月12日。

(二)学位论文“查重检测”和“统计学检测”(3月14日前)

1.对象

(1)查重检测对象:拟申请答辩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

(2)统计学检测对象:拟申请答辩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

2.要求

(1)培养单位于3月14日前统一将学位论文提交至相关单位检测。图书馆负责学位论文查重检测。学术学位论文统计学检测由基础医学院统计学教研室负责检测;校本部专业学位论文由DME中心、华南针灸研究中心负责统计学检测,非直属单位专业学位论文由第五临床医学院负责检测。

(2)结果处理:学位论文“查重检测”报告由各培养单位存档备查(特别提醒:首次检测学位论文复制比超过50%、二次检测学位论文复制比超过20%,均视为“查重检测”不合格)。“统计学检测”合格证明作为学位论文附件装订在“在校期间发表的论文情况”之后。

(三)学位论文原始资料审核

各培养单位按照《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原始资料审核办法》(广中医研〔2019〕24号)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原始资料审核。

(四)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3月下旬)

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是博士研究生在申请学位论文正式答辩之前进行的一次集体指导,是保证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环节。以博士学位论文上级抽检整改工作为有效契机,为全面提升博士学位论文质量,进一步强化预答辩环节在博士学位论文质量中的关键作用,保障预答辩工作不走样、出实效,真正起到博士学位论文提前把关机制前移效果,相关工作拟安排如下:

1.预答辩对象

拟申请答辩的所有博士学位论文。

2.导师严格把关

导师应对申请预答辩的学位论文进行严格把关,对于符合预答辩要求的论文签字确认并写出详细的学术评语后,方可推荐进入预答辩环节。

3.预答辩形式及具体安排

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拟由校、院两级进行组织开展。

预答辩具体组织方式、专家组成、具体要求及结果应用另行通知。各博士生导师、拟申请答辩的博士研究生要高度重视预答辩工作,及时关注学校预答辩通知安排。

(五)学位论文评阅(4月8日前提交平台)

学位论文送专家评阅前须“查重检测”和“统计学检测”合格。涉密论文按照《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管理规定》执行,下同。

1.学校组织的双盲评阅

(1)对象:拟申请答辩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

(2)学位论文双盲评阅流程

A.学位论文提交

各院所应将本单位当次拟申请博士、硕士学位论文,于4月8日前全部提交至“学位论文质量监测服务平台”。

凡学位论文未按时提交至“学位论文质量监测服务平台”的,视为放弃本次学位申请。

B.学位论文抽取

博士学位论文、学术型硕士学位、同等学力申请学位100%抽取;专业型硕士学位论文随机抽取不低于10%比例。

C.公布双盲评阅学位论文名单

各院、所于4月10日登录“学位论文质量监测服务平台”查阅硕士学位论文被抽中名单,并及时在本单位公布。

未被抽中参加双盲评阅的硕士学位论文,按要求进行各院、所组织的双盲评阅。

2.培养单位组织的双盲评阅

(1)对象:未参加学校组织的双盲评阅的所有硕士学位论文。

(2)要求:硕士学位论文由2名专家评阅,统一采用学校提供的第三方盲审平台进行。

(六)论文答辩(5月底前)

根据《广州中医药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要求,由学院统一组织学位论文答辩,答辩委员会专家对申请者保密,申请者本人不得出面聘请答辩委员。

各培养单位应提前将论文答辩安排在本培养单位内进行公示,公示的内容主要包括:答辩时间、地点、答辩人、学位类别、导师姓名、论文题目、答辩委员会秘书等(附件:研究生论文答辩安排公示模板)。

答辩委员会在做出建议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决议时必须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含三分之二)方为通过。答辩记录应当场实时进行,内容详实完整,包括委员们提问和申请人回答的内容。

答辩通过者须将答辩委员会名单及评定意见(附件: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名单及评定意见)作为学位论文附件装订在“原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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