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现代工程与应用科学学院
博士、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的科研成果要求(试行)
根据南京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申请学位的科研成果量化要求,南京大学现代工程与应用科学学院(工学院)学位委员会于2013年5月30日召开了第二次学位委员会议,在5月18日工学院全院大会对征求意见稿讨论、修改的基础上,通过了工学院博士、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的科研成果基本要求。现公布如下:
一、对于申请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其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需要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在南京大学工学院学科顶级期刊上(见附表目录)发表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第一作者);
2. 在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公布的SCI二区期刊上发表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2篇(第一作者);
3. 在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公布的SCI三区期刊上发表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3篇(第一作者)。
为体现工学院工科特点,规定如下:获得中国发明专利1项(已授权,为第一学生专利人),相当于在三区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获得国际发明专利1项(已授权,为第一学生专利人),相当于在二区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同时要求申请人申请博士学位,不能全部是专利,至少在二区或三区期刊上发表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
二、对于申请硕士学位的申请人,其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需要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对于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申请人应满足在SCI索引源刊物上或被EI(全文检索)收录的刊物上发表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1篇(第一作者);
2、对于工程硕士研究生,申请人需要完成合格的学位论文,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在同行评议的期刊上发表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1篇(第一作者);
2)在SCI索引源刊物上或被EI(全文检索)收录的刊物上发表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1篇(第二作者);
3)申请人有发明专利申请1项(为第一学生专利申请人,有发明专利申请公开号)。
三、相关说明
1. 对于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导师可以根据学生入学之后的培养时间之差别(三年制、四年制、五年制),制定不低于工学院学位委员会的成果要求;
2.申请学位者必须以南京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成果,署名单位前后排列的,排在前面的为第一署名单位;署名单位上下排列的,排在上面的为第一署名单位;
3. 与国外高校联合培养的博士生所发表的文章中至少有1篇以南京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4. 外国来华留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其申请博士、硕士学位的科研成果基本条件与国内博士、硕士研究生相同;
6. 以科技处网页上公布的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SCI期刊分区表为准;
7. Science、Nature及其子刊和影响因子20以上的期刊也视为顶级期刊;
8. 本规定适用于2011年秋季及以后入学的研究生;
9. 本规定解释权归现代工程与应用科学学院学位委员会所有,未尽事宜由院学位委员会讨论决定。
南京大学
现代工程与应用科学学院学位委员会
2013年5月30日
2013年11月18日修订
附表:
南京大学现代工程与应用科学学院学科顶级期刊目录
学科
期刊
期刊代码
分区
影响因子
(2012年)
影响因子
(近五年)
材料科学与工程
Adv. Mater.
0935-9648
1区
14.829
13.86
Nano Lett.
1530-6984
1区
13.025
14.132
Adv. Func. Mater.
1616-301X
1区
9.765
10.342
光学工程
Laser Phys. Lett.
1612-2011
1区
7.714
4.974
Laser Photonics Rev.
1863-8880
1区
7.976
8.779
IEEE J. Sel. Top Quant.
1077-260X
1区
4.078
3.606
生物医学工程
ACS Nano
1936-0851
1区
12.062
12.524
Biomaterials
0142-9612
1区
7.604
8.496
Biomacromolecules
1525-7797
1区
5.371
5.75
能源科学与工程
Energy Environ Sci.
1754-5692
1区
11.653
12.462
Adv. Energy Mater.
1614-6832
区
10.043
Environ. Sci. Technol.
0013-936X
1区
5.257
5.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