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大学博士研究生论文评审及答辩工作流程
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办公室 2021年2月23日
一、申请登记及资格审定(一)申请登记拟于本学期申请毕业或学位的博士生须经导师同意后进行登记,填写《申请毕业或学位博士生登记表》(附件1),登记信息用于毕业决定打印及学位信息采集系统学位申请人账户设置。并应提交下述材料,未在规定时间登记或提交材料者不可参加本学期答辩、不受理学位申请。办理仅毕业手续满2年后的博士生,如拟申请学位,应重新修改毕业(学位)论文,经导师签字确认后再次提交申请,通过论文重复率检测和评审后方可答辩。
1.《南开大学博士毕业(学位)论文自评表》(附件2)。
2.《南开大学博士生申请学位科研成果汇总表》(附件3)及表中所列在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著作或经鉴定的科研成果)原件(境外期刊如无原件,可用抽印本代替)、复印件(杂志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著作还需版权页以及各章编写者的说明)及其他有关材料。论文接收函或录用通知原件及其他材料复印件留存学院备查,其余原件核对后退还。
结业转毕业及仅申请毕业的博士生,依照所在学院对毕业的科研成果要求填写本表;如所在学院对毕业无科研成果要求,则无需提交。已毕业本学期申请学位者,请务必填写本表作为申请学位重要材料,且成果审核须依照所在分会本学期申请学位要求进行。
核心期刊目录见《南开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表》(附件4),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核心期刊目录进行修订的以最新文件为准,其他各类标示“XX核心期刊”无效。科研成果须为规定期间投出并发表的。
尚未刊出的论文须提交出版单位接收函或录用通知(须标明拟发表日期或卷、期,否则无效)及经出版单位盖章确认的论文清样原件。境外期刊接收函或用电子邮件通知接收的,须由导师出具书面说明。
申请科研成果破格的博士生需填写《南开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科研成果破格审批表》(附件5),连同相关材料交由学院依照规定程序审查。
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科研成果及科研成果破格的规定见附件6、附件7,其中涉及核心期刊范围及论文送审时间的,以本通知为准;并请注意附件7第五条对于科研成果取得时间的界定有修订。
3.毕业(学位)论文电子版定稿。电子版论文将直接作为论文重复率检测及评审的文本,一经提交研究生院,不接受任何原因的新版更换。
所有博士生统一按照匿名评审格式提交论文。论文须符合《南开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修订版)》(附件8),以“学号_姓名_论文题目.pdf”命名,论文规范格式和命名对重复率检测识别有重要影响,请务必重视。具体包含:博士匿名评阅论文封面(附件9),中英文摘要和关键词,目录,正文,附录(如有),参考文献。去除“学位论文原创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