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菜单
首页 >  研究生论文版面费学校报销吗  > 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术论文版面费支出报销管理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术论文版面费支出报销管理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 干措施(试行)》(国科发监〔2020〕37 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学术论文版面费支出报销管理,现对相关支出报销作出 如下规定:

一、对于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主要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  基地和人才专项)产生的代表作和“三类高质量论文”,严格执行科技部《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 行)》(国科发监〔2020〕37 号)第八条加强论文发表支出管理的规定,其版面费支出可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资金按规定据实 报销。其它论文版面费均不得在上述项目中支出报销。

二、对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严格执行《国家社会科学 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2016 年)和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16 年关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具体执行有关事项回答的精神和要求,项目资金不得支出论文发表版面 费。

三、对于发表在“黑名单”和预警名单学术期刊上的论文, 相关论文版面费支出不得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资金中支出报 销。不允许使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资金奖励论文发表,对于 违反规定的,追回奖励资金和相关项目结余资金。各二级学院负 责核定论文所发表的期刊是否属于“黑名单”和预警名单学术期 刊。

四、为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净化学术风气,优化学术生态, 学校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术论文管理,凡我校署名的学术论文,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