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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

  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21年12月25-27日举行,请在北京交通大学考点(代码1104)参加考试的考生认真阅读北京教育考试院及本考点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并严格遵守规定。凡考生未按规定要求,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一、考试时间

考试日期

12月25日(星期六)

12月26日(星期日)

12月27日

(星期一)

考试时间

8:30—11:30

14:00—17:00

8:30—11:30

14:00—17:00

8:30—14:30

考试科目

思想政治理论、

管理类综合能力

外国语

 

业务课一

业务课二

超过3小时考试科目

 

二、考场安排

  北京交通大学考点的考场安排在北京交通大学主校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园村3号)思源楼、思源东楼、思源西楼、逸夫楼、建筑艺术楼,具体考场请查看考生本人《准考证》。

  12月27日,报考北京交通大学且业务课二为“501建筑快题设计(6小时)”和“502城市规划快题设计(6小时)”考生的业务课二考试考场安排在建筑艺术楼二层203、204、205教室。

三、考前准备

  1. 下载打印《准考证》

  2021年12月10日至12月27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注意: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

  2. 申领北京健康宝

  请考生即日起通过支付宝或微信,实名认证、申领“北京健康宝”,以备进入校园时查验。已有“北京健康宝”的考生,请确认本人健康码显示“未见异常”状态。

  建议所有考生于考试前14天(12月11日前)在京备考,非必要不离京,以免受疫情影响造成不能参加考试。考生在京备考期间,应积极配合接受相关部门健康排查,避免前往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做好个人防护,注意防寒保暖,确保身体健康。

  3.个人健康监测    

  考生须下载《北京市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考生健康承诺书》(附件1),从考前第14天(12月11日(含))开始,自行进行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和健康状况监测。期间,凡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须及时主动向考点汇报,并服从考点的应急处理,以免影响考试。异常情况汇报请发送电子邮件至bjtuyzb@bjtu.edu.cn,邮件命名:2022研考+准考证号+姓名+健康异常报告,邮件内容:考生编号、姓名、手机号、报告事项。

  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4.核酸检测

  所有社会考生和跨校参加考试的在校生均须提供本人考前48小时内(12月23日(含)以后)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四、入场安排

  1.校外考生

  考试当日上午6:30、下午12:30开始,所有校外考生可由主校区的南门或西门沿校外考生专用通道步行进入校园进行防疫检测,其它校门禁止校外考生进入。考生进入校门时须凭《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考前48小时内(12月23日(含)以后)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绿色健康码、绿色通信行程码和“健康承诺书”,佩戴好口罩,经体温测量低于37.3℃,方可正常进入校园参加考试。为减少排队等候时间,考生可提前将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考试当天的绿色健康码和绿色通信行程码进行截图或打印,以备出示。相关材料携带不全或无法确认身份真实性的考生不得进入校园。

  体温≥37.3℃者,须在观察区等候复检。复检仍不合格的,由我校考点根据防疫工作要求,在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前提下,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参加考试的条件,请考生听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

  校外考生通过主校区南门或西门的防疫检测后,入口检测人员将在《准考证》上加盖检测章,考生持加盖检测章的《准考证》方可进入考试大楼。考生进入校园后,请沿校外考生专用通道直接前往考试大楼。各考试大楼楼门开放时间为上午7:50,下午13:20。校门距最远考试楼(逸夫楼)步行大约需要15分钟,请考生计划好时间,考试当天尽量提前1小时到校。

  2.本校考生

  在我校参加考试的本校应届生,12月24日前往本科学院检查《准考证》、有效身份证、绿色健康码、绿色通信行程码和“健康承诺书”(一式两份),请提前打印当天的绿色健康码和绿色通信行程码截图,检查完毕后将一份“健康承诺书”、打印好的绿色健康码和绿色通信行程码截图交所在学院留存备案,并在《准考证》上加盖检测章。

  考试当天考生携带加盖检测章的《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 “健康承诺书”,沿校内考生通道步行进入校园,经体温测量低于37.3℃方可正常进入考试大楼参加考试。

五、考场要求

  1. 考生进入考场前须佩戴口罩,但不得因佩戴口罩影响入场身份识别。考生持加盖检测章的《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健康承诺书”进入考场,并配合工作人员完成安全检查、身份核验、提交“健康承诺书”等工作。除口罩及考试允许携带的文具外,考生携带的手机等其他物品不允许带入考场,否则开考后发现将按考试违规处理。《准考证》正、反两面均不得涂改或书写,否则开考后发现将按考试违规处理。

  2. 考生进入考场后,须对号入座(考场门口张贴有带照片的考生信息表,考场内相应座位桌面上贴有考生信息标签)。入座后将《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放在靠近过道的桌上角备查。

  3. 进入考场后,考生可自行决定是否佩戴口罩,不得因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进入考场后,如考生突感不适,应主动联系工作人员并听从安排。

  4. 替考已触犯《刑法》,如有替考者,须在考试开始前离场,否则将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5. 全国统考科目考试:开考铃声响后才能开始作答,否则按考试违规处理。全部采用答题卡,答题卡选择题使用2B铅笔作答,非选择题使用黑色字迹签字笔作答。统考科目答题卡需要粘贴“考生信息条形码”(长方形,由监考员发放,每张答题卡有一个条形码)。为保证答卷的正常评阅,请务必正确粘贴考生信息条形码,在指定的位置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在答题卡规定的区域内作答,凡漏贴条形码,漏填(涂)、错填(涂)或字迹不清的答题卡将影响评卷结果,责任由考生自己承担。

  6. 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考试:开考铃声响后才能拆启试卷袋并作答,否则按考试违规处理。考生拆封试卷袋后,须认真核对试卷是否有错装、是否完整、字迹是否清晰、无损等。一旦发现问题,立即举手报告监考员。考试结束后,由考生本人将试卷和答题纸一并装入试卷袋中,用密封条封好后,在密封条上签上本人姓名。考生本人对试卷袋中所装物品负责,如有缺少,按考试违规处理,责任由考生自己承担。

  7. 考生答题时,答案一律按要求写在答题纸(卡)上,书写在试卷上、草稿纸上或答题纸(卡)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

  8. 考生提前交卷出场时间为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到15分钟之间。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点规定的区域逗留或者交谈。

  9. 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当立即停止答题并停笔,否则按考试违规处理。待监考员收齐所有考试材料并核查无误后,考生方可离开座位与考场。试卷、答题纸(卡)和草稿纸一律不准带离考场,否则按考试违规处理。

  10. 考试结束后,考生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在考场内滞留,不得拥挤,并保持人与人之间间隔不少于一米。

六、考试文具

  我校考点不统一发放考试文具,考生须自己准备常规文具(如黑色字迹签字笔、2B铅笔、普通直尺、橡皮等)。

  全国统考科目一律不得携带并使用计算器,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如《准考证》有特殊说明,可以使用不带存储编程功能的简单计算器,如无特殊说明,不允许携带并使用计算器。考试开始后,若发现携带,将按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图片、稿纸、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智能手表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考试开始后,若发现携带,将按考试违规处理。

  我校考点统一提供不干胶密封条用于自命题试题袋密封,考生无需携带胶水、胶棒等。

七、饮食和休息

  12月25日-26日上午考试结束后,考生必须离开考试大楼,校外考生可在学生活动中心和体育馆午间休息。校外考生可自主选择在学生活动中心就餐(仅可使用微信支付)或校外就餐,本校考生请前往其他餐厅就餐。校外考生出校后如再次入校,则仍需核验《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考前48小时内(12月23日(含)以后)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绿色健康码、绿色通信行程码和“健康承诺书”,并配合完成体温测量等健康监测工作,请预留充裕的时间提前返回考点。

八、交通出行

  学校不安排考生考前进校看考场,建议考生提前通过电子地图熟悉校园地形和考场所在位置。学校不提供停车位,社会车辆、考生亲友均禁止入校,建议考生绿色出行,学校周边地铁、公交如下图。

  学校南门、西门附近酒店如下图,如有需要,考生可自行联系解决住宿。

九、重要提示

  1. 考生要树立诚信考试观念,遵守本人签署的诚信考试承诺书,珍惜个人名誉,遵守考试纪律。考生作弊情况将记入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替考、组织考试作弊、非法提供试题及答案,已触犯《刑法》,将受到法律制裁。

  2. 请考生仔细阅读《考场规则》、《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北京交通大学考风考纪公告》,并遵守相关规定,在校园内必须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凡有违反考试规定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刑法修正案(九)》处理。

  3. 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www.bjeea.cn)、“北京考试研考”微信公众号、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专题网站(https://gs.bjtu.edu.cn/cms/zszt/)、“北京交通大学研招办”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公告,了解北京市、考点有关疫情防控要求。

 

   北京交通大学考点联系电话:010-51688153、010-51688162,电子邮箱:bjtuyzb@bjtu.edu.cn。

   北京教育考试院监督举报电话:010-82837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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