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软件工程研究生:
根据学校奖学金评审工作整体要求和研究生奖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2023-2024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及校级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我校在读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具体包括以下各类研究生:非定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非定向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非定向学术型博士研究生,非定向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以及非在职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
2.在规定学制内的研究生,因国家和单位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由于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未在校学习的,在此期间原则上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当年毕业的研究生,不再具备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资格。超出学制的研究生,不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比如2020级学制4年的博士研究生属于超学制研究生,2019级学制5.5年的博士研究生不算超学制。)
3.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直博生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当年入学的博士研究生按照博士研究生新生身份参与评定。
(二) 校级研究生奖学金(跟国家奖学金本批次系统同时申请)
1.研究生优秀学生奖学金
(1)同济大学研究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奖励对象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我校在读研究生。除特别说明外,一般为以下各类研究生:非定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非定向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非定向学术型博士研究生,非定向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以及非在职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
(2)在规定学制内的研究生,因国家和单位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仍具备研究生奖学金参评资格;由于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未在校学习的,在此期间原则上不具备研究生奖学金参评资格。当年毕业的研究生,不再具备申请研究生奖学金资格。超出学制的研究生,除2018级之前入学的博士研究生可在原学制后适当延长一年参评外,其他超出学制的研究生原则上不再具备研究生奖学金参评资格。
(3)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直博生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当年入学的博士研究生按照博士研究生新生身份参与评定。
2.其他校级研究生奖学金的奖励对象及评审工作根据各评定细则另行规定。
二、评审条件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参见《同济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同济学[2018]59号2019年7月16日修正)。
研究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参见《同济大学研究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细则》(同济学[2018]60 号)。
2、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1人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2人
博士研新生国家奖学金1人
三、学生申请。
1.申请期间为学制内的研究生,按照相应的学历阶段,只能统一申请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或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当年入学的博士研究生只能申请博士研究生新生国家奖学金。
2.申请期间为超出学制的研究生,除2018级之前入学的博士研究生可在原学制后适当延长一年参评校级研究生奖学金外,其他超学制学生原则上不再具备研究生奖学金参评资格。
3.届时未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者的相关材料,学院将按照校级研究生奖学金的具体要求,进行排序和调整。校级研究生奖学金的申请者,学院也将根据评审情况以及各个具体奖项的要求,调整至各个具体的校级研究生奖项当中。系统默认所有研究生均接受调剂,不服从调剂的学生,请在奖学金申请截止日之前,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写明不服从调剂的缘由,学院将遵照其意愿,不进行调剂。
四、研究生网上申请流程
1.登录同济大学一网通办-办事大厅-服务主题-学工-奖学金,在“奖学金”模块下单击“奖学金申请”。
2.学制内的研究生请统一先申请“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或“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不要同时申请校级奖学金)。特别需要注意的是:超出学制的研究生,除2018级之前入学的博士研究生可在原学制后适当延长一年参评校级研究生奖学金外,其他超学制学生原则上不再具备研究生奖学金参评资格。符合条件的超学制的研究生请统一先申请“同济大学优秀博士生奖学金”(不要申请国家奖学金)。
3.认真填写申请表。请首先核对页面显示的“基本信息”内容是否正确,如遇系统默认基本信息错误,请第一时间联系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负责老师进行更改;“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外语等级”为可编辑信息,请务必填写准确的信息。评奖评优、学生干部任职、论文情况、专利情况等信息请据实填写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单击“提交”按钮。提交后如发现需要修改,只要学院尚未进行网上审核且在可申请的时间段内,可以单击“我的申请”按钮“撤回申请”,修改完成后保存,再次提交即可。特别注意,所有申请以提交申请成功为准,切勿忘记提交!
5.提交申请后,单击“打印”按钮-“导出Word”文件并再次核对个人填写的信息(为保证字体及格式的准确,请导出Word后再打印纸质版)。请用黑色钢笔或水笔签名。
五、评审支撑材料要求
1.2023-2024 学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及校级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审支撑材料起止时间段为:2023年9月1日至 2024年8月31日。
2.除博士研究生新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之外,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著作)要求以同济大学为第一单位,且应与本专业相关,原则上要求是第一作者(包括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录用通知和以非第一作者公开发表发表的学术论文(著作)的参考权重,由各学院评审委员会根据本学科特点自定。
3、提交材料:
纸质材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一式一份,正反面打印)、成果复印件(论文、竞赛、专利等材料)、成绩单(需学校盖章)等支撑材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中,“推荐意见”由导师详细手写填写(不少于300字),并签名。电子材料:软件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登记表、答辩PPT(每人3分钟、精简凝练)。
六、时间节点
1.有意愿申请的研究生在2024年9月9日至2024年9月13日,登陆同济大学一网通办主动完成网上申请,准备纸质材料;请于2024年9月13号8点之前,其中电子材料请发送到指定邮箱,并将纸质材料递交给指定班级负责人。
22级硕士生:2549639382@qq.com
23级硕士生:1209497940@qq.com
24级新生博士:xsjxiajiaxing@126.com
博士生(不含24博):tmy.1225@foxmail.com
七、注意
1.参评对象提供支撑材料需严格按照同济大学软件工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科研成果、社会活动等评分标准(详见学院奖学金评选细则附件)递交,各项材料均需提供有效证明、证书复印件、或者其他有效证明。
2.国家奖学金采取现场答辩的形式,具体时间、地点再通知。
3.网上申请和书面申请均请在9月13号8点前完成,材料提交到指定邮箱及各年级联系人,否则视为无效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