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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比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机构(以下简称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发展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和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今年我校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10个,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101个。

一、评选对象

所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且在基本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全脱产)在读研究生。

研究生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不具备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一)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各类处分者;

(二)所修课程成绩有不合格者;

(三)学术行为不端者;

(四)延期毕业者;

(五)当年度休学学生。

二、奖励标准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为每生每年3万元。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为每生每年2万元。

三、评选依据及条件

参看《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浙江师范大学关于印发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修订))》。其他未尽事宜由各学院评审委员会讨论决定。

四、名额分配

(一)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序号

学院

名额

后备推荐名额

1

教育学院

2

 

2

心理学院

1

 

3

儿童发展与教育学院

0

1

4

人文学院

1

1

5

外国语学院

0

1

6

数学科学学院

1

1

7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1

 

8

物理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1

 

9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1

 

10

生命科学学院

0

1

11

地理与环境科学学院

0

1

12

国际文化与社会发展学院

0

1

13

非洲区域国别学院

0

1

  

合计

8

 

说明:后备推荐名额经全校联评后,最终推荐2位。

(二)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序号

学院

名额

1

经济与管理学院

3

2

法学院

3

3

马克思主义学院

2

4

教育学院

16

5

心理学院

5

6

儿童发展与教育学院

3

7

体育与健康科学学院

4

8

人文学院

5

9

外国语学院

4

10

艺术学院

10

11

设计与创意学院

2

12

数学科学学院

3

13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6

14

物理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5

15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7

16

生命科学学院

4

17

地理与环境科学学院

6

18

工学院

6

19

国际文化与社会发展学院

5

20

非洲区域国别学院

1

21

杭州高等研究院

1

  

合计

101

五、评审程序

1.个人申请、导师审核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导师对研究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填写意见。

2.学院初评、公示

学院评审委员会对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进行初评,确定候选人。各学院初评结果在学院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候选人汇总表》(附件2)于10月17日前将纸质稿报送至研工部(联评学生可附其他材料),电子稿发送至yjsgzb@zjnu.cn。

3.学校评审、公示

研工部对各学院提交的初评材料进行审核,提交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进行评定,最终确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在全校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研究生如对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向各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及时调查并予以答复。仍有异议可向学校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六、相关说明

1.参评成果为进入我校攻读博士(硕士)学位以来取得,成果截止时间为本次申报日2024年10月10日。

2.参评成果必须与所学专业相关,且第一署名单位为浙江师范大学。在SCIENCE、NATURE及子系列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可不受此限制。参评成果署名原则上为研究生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研究生第二作者、导师第一作者也可参评,但在同等条件下,研究生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优先推荐。

3.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可多次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但获奖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

 

附件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候选人汇总表.xlsx

附件3:浙江师范大学关于印发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doc

 

 

 

202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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