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机构(以下简称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发展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和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今年我校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10个,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101个。
一、评选对象
所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且在基本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全脱产)在读研究生。
研究生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不具备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一)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各类处分者;
(二)所修课程成绩有不合格者;
(三)学术行为不端者;
(四)延期毕业者;
(五)当年度休学学生。
二、奖励标准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为每生每年3万元。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为每生每年2万元。
三、评选依据及条件
参看《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浙江师范大学关于印发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修订))》。其他未尽事宜由各学院评审委员会讨论决定。
四、名额分配
(一)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序号
学院
名额
后备推荐名额
1
教育学院
2
2
心理学院
1
3
儿童发展与教育学院
0
1
4
人文学院
1
1
5
外国语学院
0
1
6
数学科学学院
1
1
7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1
8
物理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1
9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1
10
生命科学学院
0
1
11
地理与环境科学学院
0
1
12
国际文化与社会发展学院
0
1
13
非洲区域国别学院
0
1
合计
8
说明:后备推荐名额经全校联评后,最终推荐2位。
(二)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序号
学院
名额
1
经济与管理学院
3
2
法学院
3
3
马克思主义学院
2
4
教育学院
16
5
心理学院
5
6
儿童发展与教育学院
3
7
体育与健康科学学院
4
8
人文学院
5
9
外国语学院
4
10
艺术学院
10
11
设计与创意学院
2
12
数学科学学院
3
13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6
14
物理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5
15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7
16
生命科学学院
4
17
地理与环境科学学院
6
18
工学院
6
19
国际文化与社会发展学院
5
20
非洲区域国别学院
1
21
杭州高等研究院
1
合计
101
五、评审程序
1.个人申请、导师审核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导师对研究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填写意见。
2.学院初评、公示
学院评审委员会对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进行初评,确定候选人。各学院初评结果在学院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候选人汇总表》(附件2)于10月17日前将纸质稿报送至研工部(联评学生可附其他材料),电子稿发送至yjsgzb@zjnu.cn。
3.学校评审、公示
研工部对各学院提交的初评材料进行审核,提交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进行评定,最终确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在全校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研究生如对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向各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及时调查并予以答复。仍有异议可向学校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六、相关说明
1.参评成果为进入我校攻读博士(硕士)学位以来取得,成果截止时间为本次申报日2024年10月10日。
2.参评成果必须与所学专业相关,且第一署名单位为浙江师范大学。在SCIENCE、NATURE及子系列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可不受此限制。参评成果署名原则上为研究生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研究生第二作者、导师第一作者也可参评,但在同等条件下,研究生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优先推荐。
3.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可多次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但获奖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
附件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候选人汇总表.xlsx
附件3:浙江师范大学关于印发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doc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