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陕师校发〔2021〕71号)和《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毕业实施细则》(师研〔2022〕14号)相关规定,未达到学位授予要求但达到毕业要求者,申请并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学校准予毕业。2023年春季学期研究生申请毕业论文答辩流程如下:
一、毕业论文答辩人员范围
于2023年6月即将达到最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即2019级硕士研究生,2017级博士研究生,2015级硕博连读生(2018年博士入学)。
二、预答辩与预审读
拟申请毕业论文答辩者需完成博士毕业论文预答辩;拟申请毕业论文答辩者需完成硕士毕业论文预答辩(或预审读)。
特别注意:研究生在完成学位(毕业)论文预答辩(预审读)后,毕业资格审查前,须确定申请毕业论文答辩或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毕业资格审查完成后,原则上不再受理由学位论文答辩转毕业论文答辩手续。
三、资格审查(2月27日-4月3日)
毕业论文答辩申请者将毕业论文答辩审批表及相关审查材料交至所在培养单位。培养单位按照研究生毕业要求(见附件1)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后填报资格审查汇总表连同学生提交的毕业论文答辩审批表一并交至研究生院学术学位培养办审核备案。
资格审查相关用表见附件2。
四、毕业论文检测(4月10日前)
研究生填写毕业论文检测申请表(附件3),同时将毕业论文提交至指导教师审核,指导教师将审核后的论文交至研究生秘书处。各培养单位需在4月10日前完成毕业论文文字复制比检测,检测结果参照学校文件处理。检测合格后方可启动论文送审工作。
五、毕业论文送审(毕业论文答辩前完成)
在本单位组织毕业论文答辩前,需完成毕业论文送审评阅,博士毕业论文送审3份,硕士毕业论文送审2份。具体要求见附件1。
如毕业论文需加审,具体参照学位论文加审要求。
毕业论文送审相关用表见附件4
六、毕业论文答辩(不晚于分会召开时间)
答辩委员会组成、答辩程序、答辩表决等组织要求见附件1。
答辩前:研究生提交答辩委员会组成审批表至所在培养单位审核,培养单位出具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的批复至研究生院学术培养办,依此领取毕业论文答辩表决票(一式5份)、毕业生登记表(一式2份)以及毕业论文封皮。
答辩中:如实记录答辩情况,填写毕业论文答辩情况表(一式2份,用于教学档案和人事档案归档)。
答辩后:由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公告毕业论文答辩情况。
相关表格见附件5
七、材料备案
毕业论文答辩通过后,研究生需对论文进行认真修改,并经导师审核定稿后印制存档论文,博士论文和硕士论文各2本。毕业论文答辩者填写毕业论文答辩简况表,提交至研究生秘书处。
6月20日前,各培养单位填写通过毕业论文答辩人员汇总表,连同毕业论文答辩简况表、毕业论文报送至研究生院学术学位培养办公室。
材料备案相关表格见附件6。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