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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学2021年研究生入学须知

2021级新同学:

祝贺你考入深圳大学,并预祝你顺利完成学业。现将有关入学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到前应办妥的手续

(一)户口迁移

1.非深圳市户籍的新生入学时,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按有关规定,如入学时不迁移户口,在读期间学校将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凡要求办理户口迁移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2.新生户口迁入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688号”管辖派出所:粤海派出所。

3.需要办理户口迁移的新生,请于2021年9月30日前将相关户籍资料交至深圳大学户证科;(后海校区:乔梧阁一楼,咨询电话:0755-26534963;丽湖校区:综合服务大厅二楼户证窗口20号,咨询电话:0755-86549436)。【注:由于办理入户和新身份证时间约8个月,请新生务必按时交齐所有资料,逾期不予办理。】

4.新生到校之日起即可到深圳大学户证科交户籍资料(宜在迎新周内交验完毕)(资料均需A4纸复印)。

交验资料如下:

(1)《户口迁移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复印)

(3)《录取通知书》复印件1份

(4)办理二代身份证数码照相回执1张(必须是深圳市统一联网照相馆数码照相回执)

(5)已婚的需要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5.广东省省内办理迁户的家庭户一站式迁移需要户主页,集体户不需要户主页(宜在迎新周内交验完毕)(资料均需A4纸复印)。

交验资料如下:

(1)《户口本》原件及户主页复印件各1份;

(2)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复印)

(3)《录取通知书》复印件1份

(4)办理二代身份证数码照相回执1张(必须是深圳市统一联网照相馆数码照相回执)

(5)已婚的需要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注:第4、5条迁移资料广东省内的均可办理,选择其中一条即可,从广东省外迁户的则按第4条准备资料。

校内可拍摄地点:①学生宿舍区凌霄斋一楼;②西南区雨巷一条街云鸥图文摄影。

学校集体户的校内升学的学生:

户口在我校的毕业生该年被我校录取为2021级研究生(含博士生),在入学后的十月份到户证科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将户口迁入2021级研究生(含博士生)集体户。

交验资料如下:①户籍卡;②录取通知书;(户籍卡收原件、录取通知书收复印件一份)

户口迁移证原件应注意事项:

①《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上的一致。

②《户口迁移证》必须是打印件,户口迁移证上的各项信息必须打印清晰并左下角必须要有个“1”及右下角应盖上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公章(确保字迹与公章印迹清晰)不得遗漏。如有涂改,涂改处须加盖派出所户政专用章。

③《户口迁移证》出生地及籍贯栏必须具体到:**省**市或**省**县

凡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户口迁移证一律退回重新办理。如发现问题,请及时与迁出地派出所联系。

④深圳市户籍新生不需办理户口迁移。

⑤由于新生入户时间较长,新生落完户后才可办理深圳市身份证。所以请各位迁移户口的同学留意自己身份证的有效期,身份证即将过期的同学请在户籍地派出所提前换发身份证,以免影响身份证的正常使用。注:(请同学去当地派出所在办理迁移证时切勿把身份证剪角,以免办理不了银行卡及学校校园卡等事项。)

⑥定向培养的学生不迁户口。

 

(二)组织关系迁移

1.迁移党组织关系(咨询电话:0755-86970784)

中国共产党党员新生须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广东省外党员新生需开具纸质介绍信,介绍信抬头处需写“深圳市委组织部”,接收党委填写“深圳大学xxx学院党委(党总支)”,入学报到时请交到所属学院。省内党员新生需在广东省党务管理信息系统开具电子介绍信,接收党委需选择“深圳大学xxx学院党委(党总支)”,入学报到时到所属学院办理转入。

此外,由于目前深圳市智慧党建系统暂停使用,待到系统恢复使用时,党员本人还需在深圳市智慧党建系统发起组织关系转接业务。由市内转入的党员,党员在微信公众号“深圳智慧党建”申请组织关系转入;由市外转入的党员,完成新用户注册后,发起组织关系转入申请。

2.研究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咨询电话:0755-26536383)

共青团员新生在9月11日入学报到注册后,根据学院(部)团委统一安排将本人的团籍档案(含入团志愿书)和团员证交到所属学院(部)团委(备注:若团籍档案遗失,由原团组织开具遗失证明)。新生团员线上转接团组织关系时间为:9月12日-10月11日,入学报到注册前(9月11日前)不接收新生团员的团组织关系转入申请。

线上组织关系转接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①团组织关系在广东省内的团员新生,入学报到注册后在广东省智慧团建系统发起转接组织关系;

②团组织关系在广东省外的团员新生,入学报到注册后在网上共青团·智慧团建系统发起转接组织关系,并在广东省智慧团建系统完成注册报到。 

(三)档案材料(咨询电话:0755-26558494)

为帮助您顺利完成入学调档,我馆特此通知2021级新生调转学生档案的注意事项:

1.档案转递途径

自行送达:补充材料(包括党员材料)、档案袋密封并加盖转出单位公章,入学后交至档案馆204办公室。

邮寄送达:由档案转出单位于9月10日前邮寄至档案馆204办公室。

档案寄送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688号深圳大学档案馆204研究生档案室

邮编:518060

收件人:张婉莹老师收

联系电话:0755-26558494

2.转档注意事项

请使用EMS邮寄档案,到付、其他快递公司一律拒收。

档案袋必须密封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以接收。

寄送档案时,请将之前《调档函》下方的信息栏填写完整剪下,并贴在学生档案袋封面上。

如需查询档案到达情况,请于10月后联系我馆204研究生档案室。

若因未按以上规定办理而造成研究生毕业时无本科档案者,一切后果自负。

 

(四)校园卡功能(咨询电话:0755-26009000)

深圳大学校园卡具有身份识别和校园消费功能,校园卡可作为学生证、借书证、学生医疗证等证件;校园卡可在学校餐厅、图书馆、运动场所、网络中心、校园超市等校内刷卡消费。

校园卡充值途径:圈存机、电子服务平台、微信和支付宝。

校园卡初始密码:包含查询密码和消费密码,初始密码如下:

如果证件号码是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若最后一位为“X”,则从倒数第二位起的后六位);

如果证件号码是护照、港澳台回乡证,初始密码为证件号后六位;若最后一位为字母,则从倒数第二位起的后六位;若含两个字母以上或位数不足六位,则初始密码为六个8。

中国银行卡具有中国银行借记IC卡所有金融功能。金融功能包括存取款、转账汇款、POS机消费等功能,且银行卡账户与校园账户后台已做好关联,校园卡账户通过圈存机、电子服务平台自助转账时将从该银行卡账户中扣款。

银行卡密码,初始密码如下:

证件为身份证,则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去掉最后一位的后六位,即身份证号第12位至17位。

证件为港澳台回乡证,则初始密码为回乡证号去掉最后一位的后六位(序号不计入证件号)。

证件为护照,则初始密码为护照号去掉最后一位的后六位,如果位数不足,则初始密码为000000.

中国银行深大支行咨询电话:0755-22335436

温馨提示:如果需开通短信通知及电子银行等银行服务,可入学后前往深圳大学教学楼C座一楼中国银行深大支行办理(短信通知免费申请须在深大支行申请,其他校外网点均不享有此项优惠)。

(五)疫情防控要求

新生入学报到前,须完成新冠疫苗全针接种(不宜接种者须提供医院出具的相关证明)。

 

二、报到(咨询电话:0755-26732017)

(一)报到时间:9月11日,上午8:30至下午5:00

(二)报到程序:

1.疫情影响,今年新生报到不再集中安排,同学们网上查询住宿信息后,到校在宿舍管理员处登记,可直接入住,报到注册相关手续具体安排待通知。

2.报到注册时交验《录取通知书》(交验后交由新生本人保存)。硕士研究生,属应届本科毕业生者必须同时交验本科毕业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按教育部规定,应届本科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其硕士生录取资格)。博士研究生,属应届硕士生者必须同时交验硕士学位证书(按教育部规定,应届硕士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者,取消其博士生录取资格)。

3.领取《深圳大学2021级研究生入学指引》及相关资料,按指引办理有关报到手续。

(三)特别提醒

学校规定在报到前,不提供住宿,新生提前到校需自行解决住宿。报到地点:材料学院、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生命与海洋科学学院、医学部、经济学院、管理学院、法学院在丽湖校区,应用技术学院在深圳技术大学校区内,其他学院在粤海校区、沧海校区。应用技术学院联系电话:0755-23256888,具体信息另行通知https://gra.sztu.edu.cn/)

 

三、入学费用

(一)培养费(含论文指导答辩费,不含教材费、资料费)

1.博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须缴交人民币5000元/学期的学费。

2.硕士研究生:2021年硕士研究生,采用全日制脱产学习方式的,须缴交人民币4000元/学期的学费。采用在职学习方式的按《深圳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公布的学费标准收取,具体每学期缴交金额以《深圳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为准。

(二)住宿费(学生社区管理中心咨询电话:0755-26537141)

住宿费最高750元/学期,学生社区管理中心根据学校统一安排,按实际住房收费标准收取住宿费,新生自备床上用品。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金融、会计、汉语国际教育、教育管理、学科教学(思政)、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英语)、心理健康教育)不安排宿舍。

特别注意:全日制上课新生如无需学校安排住宿,请在8月10日前将《校外住宿承诺书》以中国邮政EMS寄至深圳大学学生事务服务中心8号窗口(卓老师收),未提交申请者,学校将统一安排住宿。学生必须遵守《深圳大学学生宿舍管理办法》和《深圳大学学生宿舍违规处理办法》。

备注:硕士生住宿标准2-4人/间,博士生住宿标准1-2人/间。

 

四、缴费办法

(一)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金融、会计、汉语国际教育、教育管理、学科教学(思政)、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英语)、心理健康教育专业的新生须在9月1日前根据《深圳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上的具体说明到指定的银行缴交学费。如未收到《深圳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请联系相关学院。

(二)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

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新生收到银行卡后,本人持身份证原件(港澳生持回乡证)、银行卡至全国境内任一中国银行网点办理“银行卡激活”业务,成功激活后须在8月25日前将学费(硕士4,000元/学期、博士5,000元/学期,按学期缴费)及宿费的最高标准(750元/学期)存现、电汇或转账到本人校园卡的银行账户内,银行将根据学费及实际入住宿舍标准统一扣取。

注意:批扣缴费领取收据的方法(现均为电子发票):请登录网上缴费系统(深大内部网—学生事务—缴学杂费)点击“收费单查询”找到相应通知书单点击“电子票查看”。若无法显示电子发票,可通过微信公众号或微信小程序(公众号深圳财政:便民服务—非税缴费)获取。

电汇、转账学生填表格式如下:

收款人

 

填写你的姓名

 

帐号

 

填写你校园卡上的19位银行卡号

 

汇入行名称

 

中国银行深圳深大支行

 

汇入行行号

 

104584002105

中国银行深大支行咨询电话:0755-22335436

为保障新生顺利入学,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新生(包括已经申办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全日制学生)开通“绿色通道”,批准先办理入学手续,暂缓缴纳学费。成功办理缓交的学生入学后可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包括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三助一辅等方式缴纳相应学费。

办理提示:

①申请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登录深圳大学网上办事大厅“绿色通道”板块填写申请信息;

②已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新生入学后需将生源地贷款回执上传至“绿色通道”证明材料板块;拟申请校园地贷款或因其他原因需要缓交学杂费的同学,入学后需如实填写《深圳大学2021级研究生新生学杂费缓交申请表》并上传至“绿色通道”证明材料板块;

③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校后可向银行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但目前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手续相对繁杂、审核严格、审批期限长,建议新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通过绿色通道缓交学费。如需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请入校后留意学校公文通通知;

④办理完缓交学费手续的学生须在本学期结束前缴清学费或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⑤走“绿色通道”(包括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国家助学贷款)的新生请不要在学校中国银行卡账户上存入大于或等于所需缴纳的学杂费(学费及住宿费)金额,以免被银行自动批扣;

⑥具体办理办法待通知。

如有问题,可咨询:0755-86526864

 

五、入学要求

(一)按国家招生规定,经我校正式录取的研究生,凭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须在报到日期之前,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办理请假手续。请假须经研究生院批准,一般不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二)对入学复查发现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经学校同意,研究生管理部门批准,须办理保留入学资格一年的手续,保留入学资格者应在两周内办理离校手续回家治疗,不具有学籍,不享受在校生待遇。

(三)为确保宿舍内人身财产的安全,根据《深圳大学学生宿舍管理办法》规定学生宿舍禁止使用或存放煮食(煮水)类设备、电冰箱和洗衣机等电器。请勿携带大功率电器入住宿舍。

(四)根据《深圳大学学生宿舍管理办法》规定学生宿舍内禁止饲养动物。请勿携带动物入住宿舍。

(五)为保证校内交通安全,禁止学生在校内驾驶机动车辆,禁止使用电动自行车或电动摩托车。

 

六、特别提示

学校设有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岗位,研究生入校报到后可留意相关单位招聘公告,并按要求申请,若获聘约,有相应岗位报酬。

研究生助学贷款申请办理有关事宜说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调查表、新生报到温馨提示等内容,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s://yz.szu.edu.cn/index.htm或者微信公众号: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

 

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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