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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的通知

各位2021级学术硕士研究生:

为了保证学位论文的质量和学位授予工作的顺利进行,经济学院按照《北京物资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附件9)、《北京物资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在研究生院完成2024届学位论文的文字重复率检测及平台匿名评审之后,组织开展本次2024届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答辩于5月7日进行。现将具体要求及分组安排予以公布,请各位同学提前做好准备。

一、需要提交的材料

1.《北京物资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附件3)纸质版,要求本人和导师亲笔手写签名,不允许使用电子签,特别强调答辩申请、学位论文等相关材料务必是经过导师同意提交的。

2.《北京物资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成绩评分表》(附件4)电子版及5份纸质版,要求学生本人填好三项表头信息后再打印纸质版,电子版以“小组名称+小组答辩序号+学号+姓名+评分表”命名。

3.按照《北京物资学院硕士论文格式规范(修订)》(附件1)、《北京物资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基本写作要求》(附件2)撰写的论文电子版(word版、pdf版)各1版,均以“小组名称+答辩序号+专业+学号+姓名+论文题目”命名;纸质版5份,注意标注并保存好本次论文答辩版本。

4. 请填写好《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附件5)第1页的全部信息,以“小组名称+答辩序号+专业+学号+姓名+决议书”命名电子版,打印1份纸质版(正反面打印)。

5.如果论文题目与中期题目不同,需要提交《北京物资学院硕士学位论文题目变更说明表》(附件6),注意表内本人及导师签字均需要手签。附件6只有题目与中期答辩后题目不同的同学需要提交。

6.《北京物资学院硕士学位申请书》(学术学位)纸质版,要求本人和导师亲笔手写签名,不允许使用电子签。

7.待答辩结束后,通过答辩的同学们需要按答辩评委的意见继续修改完善论文稿,并于5月20日(周一)前提交《北京物资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定稿申请表》(附件7),并写明存在哪些问题,做了哪些修改,每位同学均要求一一列出具体条目填写,同时本人及导师签好姓名提交学院备份。

8.与定稿申请表一同提交的还有最终版学位论文的电子版,要求word版和pdf版各1版,以“专业+学号+姓名+论文题目”命名;同时提交一份纸质打印版,要求封面、目录、独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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