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北京市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结合我报考点情况,现将北京建筑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1116,以下称为1116报考点)公告公布如下。
一、报考资格
考生须符合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并满足所报考招生单位及报考点的有关要求。
二、报考点选择要求
北京建筑大学今年拟安排在大兴校区组考,具体通知以后续网上确认公告为准。选择北京建筑大学考点(1116)的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报考北京建筑大学(招生单位代码:10016)、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招生单位代码:82402)、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招生单位代码:82403),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应届考生:就读学校在京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确认时须提供所属高校有效期内的学生证(每个学期均注册)或相关证明。
2.往届考生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户口所在地为北京。网上确认时须提供户口本首页(公安部门盖章页)及本人信息页(集体户口提供首页及个人单页,首页须有户口单位盖章),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
(2)工作所在地在京,且具有2024年(1月至9月)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社会保险中的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不含补缴)。
(二)报考京外招生单位(不含军事院校)的北京建筑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报考京外招生单位,“业务课2”科目考试代码第1位为“5”或科目代码为“910-919”之间的,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应届考生:就读学校在京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确认时须提供所属高校有效期内的学生证(每个学期均注册)或相关证明。
2.往届考生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户口所在地为北京。网上确认时须提供户口本首页(公安部门盖章页)及本人信息页(集体户口提供首页及个人单页,首页须有户口单位盖章),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
(2)工作所在地在京,且具有2024年(1月至9月)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社会保险中的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不含补缴)。
(四)报考的招生单位所属省市为浙江省(不含管理类、法硕联考、军事院校),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应届考生:
(1)毕业院校未设立报考点的在京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2)艺术类在京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2.往届考生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户口所在地为北京。网上确认时须提供户口本首页(公安部门盖章页)及本人信息页(集体户口提供首页及个人单页,首页须有户口单位盖章),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
(2)工作所在地在京,且具有2024年(1月至9月)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社会保险中的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不含补缴)。
三、网上报名
(一)网上报名要求
1.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以下简称“研考”)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填报网上报名信息、网上支付初试费,并按照所选报考点公告要求进行网上确认。
2.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12日,每天9:00—22:00;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28日,每天9:00—22:00。
3.网上报名时,考生务必认真填写并仔细核对本人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和考试科目等重要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进行网上报名信息修改或重新填报,每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截止后,报名信息一律不得修改。需要注意的是:“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等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初试费支付与否,均不得修改。如需修改,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内,取消已填报的报名信息,重新进行报名并支付初试费。
4.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考生本人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及未按要求提交所需材料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部门、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学历(学籍)校验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往届生应注意正确填写学历证书编号和学位证书编号。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务必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三)网上支付
选择北京建筑大学考点(1116)的考生,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8日22:00)前,以“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缴费成功后,考生还须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请考生务必于网上报名期间支付初试费,逾期不接受补缴费。
四、网上确认
北京建筑大学考点(1116)采用网上确认方式,考生须按照要求,按时上传各类审核材料(若不符合要求,则须按时重传),待报名系统提示确认成功,方完成网上确认流程。
凡符合所报考招生单位和所选报考点要求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确认,未在报考点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网上确认或因自身原因未被报考点或招生单位审核通过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
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一)确认时间
1116考点上传材料的时间为:2024年11月2日08:30---11月4日下午17:00。
1116考点重传材料的时间为:2024年11月2日08:30---11月5日中午12:00。
1116考点网上审核的时间为:2024年11月2日08:30---11月5日下午16:00。
(二)确认网址
网上确认的网址为研招网(http://yz.chsi.com.cn/wsqr/stu/)。请选择1116考点的考生,网上确认前后务必关注报名网站(http://yz.chsi.com.cn)、北京建筑大学研究生院官网(https://yjsy.bucea.edu.cn/)的相关通知。
(三)确认流程及所需材料
详见2024年10月下旬北京建筑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发布的“网上确认公告”。因未及时关注通知而造成的问题,由考生个人负责。
五、其他事项
(一)在校研究生,须提供由研究生就读单位培养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校二学位考生需要提供二学位在读及所在学校同意报考证明(不需要提交6个月的社保证明)。
(二)报考北京建筑大学的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考生,需在网上报名前咨询所报考的学院,经学院确认符合报考条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后再进行网上报名。网络确认时须提供报考学院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不招收同等学力的学科专业已在招生学科专业目录的“备注栏”中标明,请考生报考前登陆北京建筑大学研究生院官网(https://yjsy.bucea.edu.cn/)下载查阅。
(三)为协助考生能够准确选择报考点,1116考点将不定期在北京建筑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招生通知公告栏目(https://yjsy.bucea.edu.cn/zsgz/tzgg2/index.htm)上公布不符合我报考点要求的考生名单,请及时关注并尽早更改报考点选择。所公布名单仅供参考,请考生务必按照本公告所列条件,确认本人是否符合1116考点要求。
(四)网报中填写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将用于为考生邮寄录取通知书,请务必详细准确填写,因通讯地址填写有误导致邮件误投或延误等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附:通讯地址填写格式样例:××省××市××路××号××学校××学院××班(或其他详细接收地址),为保证联系通畅,请考生准确提供手机号。
(五)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六、联系方式
北京建筑大学考点(1116)在网上确认期间,提供电话咨询。若考生遇到问题,可通过拨打电话010-68322241/68364458与我报考点联系。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
北京建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