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科简介
物理学是研究物质的结构、相互作用和运a动规律以及实际应用的科学。它既是自然科学的基础,又是近代科学技术的主要源泉。宁夏大学物理学科1958年招收首批物理学专业本科生,2002年获得凝聚态物理硕士学位授予权并获批“宁夏回族自治区重点学科”,2010年获物理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2018年成为宁夏大学“部区合建”学科群的建设学科,2021年获物理学一级学科博士授予权。学科注重交叉,理论与实验研究并重,是西部地区重要的物理学人才培养基地和高水平科研产出平台。
学科拥有一支理论基础扎实,年富力强的创新人才队伍,其中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1人、教育部新世纪人才1人、宁夏科技创新领军人才2人、宁夏“海外引才百人”计划1人、宁夏“国内引才312计划”1人、宁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5人。
学科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在区内外产生良好声誉。已培养学士2000余人、硕士121人,其中46%的人活跃在高校教学科研和企业科技开发一线,部分成为学科和行业骨干。近五年,学科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21项,发表高水平论文400余篇,获授权国家发明专利10余项,取得了一批具有国际影响的研究成果;学科成员获宁夏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三等奖1项,获宁夏自然科学优秀论文一等奖3项、二等奖5项和三等奖7项。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旨在培养符合国家建设需要,自觉服务祖国和人民,甘于奉献,追求真理的物理学专门人才。具体包括:
1.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掌握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树立科学世界观,掌握科学方法论。热爱祖国,学风严谨,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团结合作精神和坚持真理、开拓创新的科学品质。
3.具有物理学相关领域的坚实理论基础和综合实验与计算能力,紧跟领域发展趋势,培养科研敏锐性和洞察力。具有独立从事科研工作的能力,取得创新性科研成果。
4.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一定的外语论文写作能力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
5.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三、培养方向
1.理论物理(Theoretical Physics)
统计物理与复杂系统--研究统计物理、软凝聚态物理、非线性物理、生物物理等物理学分支相关领域的基本物理问题。针对系统的结构、功能、演化及输运动力学,利用有关物理学理论、思想和方法,开展复杂系统及系统复杂性研究。重点关注开放系统的非平衡相变和输运,嵌段高分子体系的自组装特性,多物理场中复杂介质间相互作用的非线性动力学,生物生态、社会经济等复杂系统中的统计物理问题等。
粒子与核物理理论--研究基本粒子、原子核结构及基本相互作用等基础领域的理论物理问题。依托量子场论、散射振幅和粒子物理标准模型等基础理论框架,深入分析强、弱相互作用机制、原子核内部结构,以及相关轻子、夸克和中微子的现象学。重点关注高能粒子散射振幅的解析计算,重区、超重区原子核相关性质与动力学,核物质的相变和状态方程等。
2.凝聚态物理(Condensed Matter Physics)
研究电子、离子、原子、分子等凝聚物质体系微观粒子的运动及其相互作用,探索体系的不同成分、尺度、结构、物理性质及其转变规律,揭示组分、结构与性能之间的内在联系,实现材料及器件的组分设计、结构调控和性能预测。重点关注储氢及储电材料的存储特性与储能机理,铁磁、铁电、铁弹材料的性能优化及微观机理,半导体敏感材料的特性与机制,贵金属纳米材料的电子特性、磁性及其稳定性等。
3.无线电物理(Radio Physics)
以物理学基本理论方法和近代实验技术作为手段,研究电磁场和电磁波及其与物质相互作用的基本规律,并与环境力学、大气科学等学科深度交叉融合,设计开发面向产业需求的新型光学器件、电磁器件以及传输、测量系统。重点关注复杂系统场景下的电磁波传播与电磁散射理论,计算电磁学及其快速算法,光子晶体与拓扑物理学,光场调控,超材料与超表面,遥感与大气物理等。
4.计算物理(Computational Physics)
针对不同维度、不同层次材料的服役需求,利用现代高速计算机,模拟材料的各种物理化学性质,从微观角度揭示组分、结构与性能之间的关系,深入理解材料宏观性能的内在机理,并对于材料的结构和性能进行理论预测。在材料电子结构、力学、磁学和光学特性的研究基础上,重点关注储电材料的成分设计和电化学性能优化、新型低维储氢材料的储氢机理和稳定性、清洁能源与环境领域中高性能催化剂的设计等研究领域,以期为新型功能材料的研发和应用提供理论指导。
四、培养方式
本专业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培养过程实行导师负责制,导师负有对研究生提高学术素养和规范学术道德的责任。实行在导师负责下的导师组集体指导的硕士培养机制,培养研究生获取知识的能力,科学研究能力,实践能力,学术交流能力以及自我协调与他人沟通交流的能力。
五、学制和学习年限
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5年(含休学和延期)。符合提前毕业条件的,可申请提前毕业。
六、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1.课程设置
研究生在校期间至少应获得32学分,其中课程学分不少于25学分(学位课程18学分),具体学分分配见课程设置与教学计划一览表。
2.必修环节(教学实践或专业实习、文献综述、开题报告和学术报告)
(1)教学实践,2学分。教学实践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如辅导本科生有关课程,指导实验、协助指导毕业设计(或论文)等,累计时间不少于16周。教学实践应在本学科指定的教师指导下进行,完成后填写《宁夏大学研究生实习环节考核表》,经指导教师及培养单位审核后归入本人档案。
(2)文献综述和开题报告,1学分。所有研究生应在第二学期完成开题报告,确定论文选题及论文工作计划并通过审核。研究生要结合课题研究方向和具体的研究领域进行文献阅读,完成不少于5000字文献综述报告,参考文献不得少于40篇,其中外文参考文献不少于20篇。
(3)学术报告,1学分。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参加6次以上学术报告活动,每次学术报告活动结束后,应填写学术报告登记表;应参加与研究方向相关的国内外高水平学术会议并提交学术会议论文(摘要)或做学术报告(墙报)。在申请学位前,将经导师签字的学术报告文件交学院审核,并计相应学分。
(4)专业性实验室安全教育。在学期间,必须根据要求参加实验室安全教育学习。实验室安全教育学习不计学分,考核不通过者须重修直至通过后方能进入下一环节的学习。
3.创新能力
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获得3学分:
(1)主持研究生创新项目并顺利结题。
(2)公开发表专业学术论文一篇(学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
(3)获得省部级以上学术竞赛奖。
(4)获得发明专利排名前三位的发明人或实用新型发明专利排名前二位发明人。
以上各项的署名单位必须为宁夏大学,否则不予认可。
课程考核采取的考试方式由任课教师根据培养方案对课程的要求决定。所有课程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学位课程(不含第一外国语)及格标准为75分及以上,第一外国语及格标准为65分及以上,非学位课程及格标准为60分及以上。
七、中期考核
入学后第四学期进行中期考核。中期考核的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课程学习、学位论文进展和身心状况等,对考核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分流,具体办法见《宁夏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
八、学术成果要求
除完成以上规定的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工作之外,研究生在校期间必须在专业刊物上,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必须是第一作者)且第一署名单位是宁夏大学公开发表或录用论文1篇;或以第一发明人或第二发明人(导师为第一发明人)申请国家发明专利1项(专利署名按照学校规定执行)。
九、学位论文工作
学位论文是硕士生培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硕士生进行科学研究或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全面训练。硕士生创新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学位论文中可以集中体现。硕士生应积极参与导师承担的科研项目,选题应具有前沿性和创新性,学位论文要有新工作和新见解。学位论文必须在导师指导下由硕士生独立完成,要求概念清楚、立论正确、分析严谨、计算正确、数据可靠、文句简练、图表清晰、层次分明,能体现硕士生具有宽广的理论基础,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和优良的学风。与他人合作或在前人基础上继续进行的课题,必须在论文中明确注明本人所做的工作。学位论文必须满足《宁夏大学学位论文格式、书写规范》。
十、毕业与学位授予
研究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培养环节各项内容,并取得规定学分,通过中期考核和论文答辩,符合毕业资格者,根据宁夏大学硕士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准予毕业,授予理学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