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更新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特种作业操作证式样的通知应急厅〔2019〕53号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海油安监办各分部,部机关有关司局,部所属有关事业单位:
为适应机构改革需要,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应急管理部对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以下简称安全合格证)、特种作业操作证式样进行了更新,现将更新后的式样印发给你们(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版证书分为PVC卡实体证书和电子证书(含普通纸质打印版),电子证书与实体证书一一对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PVC卡实体证书由各级考核发证部门按照统一样式自行制作,根据取证人需要核发,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自助制证。各地要在证书核发后3个工作日内向全国安全培训考试信息管理平台推送数据信息,方便持证人及时查询下载。
二、新版证书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启用。旧版安全合格证和特种作业操作证自即日起停止核发,已核发的证书有效期内继续使用,经复审合格后统一核发新版证书。
三、各地要严格按照《安全合格证、特种作业操作证式样和规范》(详见附件),使用应急管理部统一配发的二维码编辑系统印制实体证书,严禁更改,确保证书样式全国统一和通用。取得新版证书的个人,可登录应急管理部政府网站,从“查询服务”栏进入“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系统,或登录官方微信公众号(国家安全生产考试),按要求进行身份认证后,下载打印电子证书。
四、安全合格证及特种作业操作证实行全国统一查询。可登录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