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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韶关人才引进政策及租房购房补贴新规定

人才引进指因工作需要,当地的单位录用一个外省、市的在职的,且就业至少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学历高于当地人才引进的最低要求的人才来当地就业!以下是人才引进政策及租房购房补贴新规定,仅供参考!

一、《关于贯彻落实加快新时代博士和博士后人才创新发展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实现“六个提高”

①提高了在站博士后补助标准:在站博士后2年最高可获得90万元生活补贴;入选“珠江人才计划”海外青年人才引进博士后资助项目的,最高可获得130万元生活补贴;同时可获得2万元医疗补助,及最高8万元培训交流补助。

②提高了博士博士后来韶留韶待遇:出站博士后来韶留韶工作的,可获得20万元生活补贴和50万元住房补贴。年龄45岁以下的博士后,同时享受省财政资助的30万元生活补贴。入选“珠江人才计划”海外青年人才引进博士后资助项目的博士后出站后来韶留韶工作,最高可获得20万元生活补贴和110万元住房补贴。新引进到韶关工作的博士,可获得10万元生活补贴和20万元住房补贴。年龄40岁以下的博士,同时享受省财政给予的20万元生活补贴。已在韶关工作,新取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同样给予10万元生活补贴和20万元住房补贴。

③提高了博士后、博士设站(基地)补贴标准:对新增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设站(基地)单位,一次性分别给予100万元和50万元建站补贴。新建博士工作站,给予60万元建站补贴。

④提高了人才团队资助力度:对新引进并入选省的博士和博士后创新创业团队给予300万元资助。

⑤提高了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奖励标准:每年对转化成效突出的、已经在韶实现年产值500万元以上,或年税收30万元以上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给予每个项目事后奖补50万元。

⑥提高了博士和博士后人才服务水平:为博士和博士后及其配偶、子女在入学、就医、户籍、就业、社保和购房等方面开通业务办理“绿色通道”;为博士、博士后人才在韶就业创业生活提供“一站式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条龙服务”,解决其在韶工作的后顾之忧。

此外,为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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