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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4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2024年湖南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4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我校未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的具有博士学位的在职专任教师。

二、培训与考试

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须参加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并获得《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或参加高等学校“国培计划”示范性项目培训,获得《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暂未取得岗前培训合格证的新进教师先参加本次认定的网上申报并按要求提交材料,待取得合格证后由省教育厅确认申请资格。

三、申请程序及时间安排

1.网上申报

网上申报时间安排为:10月21日8:00—10月25日17:30

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app.jszg.edu.cn,以下简称网报系统),点击右上侧“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注册网上申报账号。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的认定机构为湖南省教育厅,申请人所在单位统一填湖南师范大学。

申请人须按照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的原则确定任教学科。

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一寸电子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190K),此照片与粘贴在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申请人须填报本人手机号码或其他有效联系方式等信息,申请人对填报的信息核对无误后,自行在网报系统中生成《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打印。申请人务必严格按照以上要求进行网报,否则无法通过网报系统审核。

2.材料收取

网上申报成功后,请各二级单位将申请人以下申报材料收齐后于10月25日前交人事处师资科。

(1)从网上申报系统中生成并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2)经二级单位审核盖章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或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下半年申报岗前培训的新进博士可暂不提供);

(3)一寸近期白底免冠证件照一张,须与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申报上传的照片一致。

(4)二级单位须做好对本单位申请人有无犯罪记录情况核查工作,有犯罪记录的不得报送材料;无犯罪记录的,由二级单位出具无犯罪记录情况核查证明(附件);

(5)《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花名册》见附件(二级单位汇总,电子表发至邮箱);

(6)体检合格证复印件。

四、其他事项

各二级单位须认真摸排符合认定条件的新进博士教师,精心组织推进,确保申报人员无遗漏。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材料提交,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注意:仅网报成功但未提交纸质材料者,同样视为未通过高校教师资格认定)。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旭帆、刘郡

联系方式:0731-88872234

邮箱:szk@hunnu.edu.cn

湖南师范大学人事处

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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