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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大学关于2024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根据《武汉市教育局关于2024年春季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的公告》及《武昌区关于2024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的公告》精神,现将我校2024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报时间

4月15日8:00至4月28日17:00。

二、认定对象及权限

(一)认定对象。仅限学籍为湖北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应届毕业生(即2024年7月毕业)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已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由我校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可在我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二)认定权限。根据国家和湖北省有关规定,我校认定权限仅限高中教师资格,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由武昌区教育局和武昌区行政审批局管辖,学校仅代收代交申请材料。

三、相关条件标准

(一)学历标准。按照《教师法》第十一条和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学历问题的说明》(鄂教资〔2012〕4号)有关规定标准执行,即:

1.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学历为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学历为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二)普通话要求。申请语文学科、小学全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请其他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三)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鄂教师〔2002〕3号)规定执行。

体检时间自4月3日起2个月内体检有效;申请人从武汉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医院名单(见附件1)中,任选一家医院进行体检,使用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所有体检项目必须完检;省人民医院为疑义问题终检医院。

特别提示:怀孕人员可免做胸透项目,但需提供认定机构指定体检医院出具的相关医学检查证明。

四、认定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注册登录。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和报名。报名时遇到问题可通过网站“咨询服务”栏目下“操作手册”、“常见问题”解决。

2.完善个人信息。对于注册后首次登录的或个人信息未完善的用户,须先完善个人身份信息。证件类型为身份证的,需要补充民族;证件类型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内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需要补充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及港澳或台湾当地有效身份证号码;对于证件类型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还需补充相应通行证号码。

上传照片应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图片格式为JPG格式,照片大小小于190K。申请人上传照片成功后,应检查照片是否清晰、完整。若上传照片格式、尺寸或人像比例不符合要求,可通过平台的照片处理工具进行处理。若直接修改照片文件后缀,未对照片文件格式行调整,照片上传后会出现异常的红色,影响后续申请表照片的正常显示。

检查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完成个人信息的完善和提交。

注意:①身份证件号码一经注册,不允许修改。如果身份证件号码填写错误,需要重新进行用户注册。

②姓名、身份证件有效开始日期、身份证件有效截止日期,在“修改个人身份信息”页面不允许修改。如果信息填写错误,需要进入实名核验页面修改,再进行实名核验,通过后即可修改成功。

3.报名。网报时,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选择认定所在地类型为“就读学校所在地”。

申请高中阶段教师资格的,选择武汉市教育局为认定机构,选择湖北大学为现场确认点。

申请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选择武昌区教育局为认定机构,选择武昌区行政审批局为现场确认点。

特别提醒:对选择“认定机构”把握不准的,请及时致电88663256咨询,防止选择错误,报错会影响正常认定。

申请人需按系统要求如实完整填写其他申请材料,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上报报名信息,已审核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信息”将不能修改,请申请人慎重填写申请信息。

(二)现场确认

1.提交申请材料

网报成功后,申请人需在5月6日前向所在学院工作组提交申请资料,工作组审核后在规定时间内将本学院所有申请人材料交至师范学院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受理。申请材料清单如下: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信息核对表(2024版)》(附件2),一式2份,均需粘贴与教师资格网报同底版的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黑色水性笔手写签名。

(2)二代身份证复印件1份(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内容需打印在1面A4纸上,加盖学院公章)。

(3)注册信息完整且在有效期内的学生证复印件1份(姓名页与注册登记页信息需打印在1面A4纸上,加盖学院公章)。

(4)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加盖学院公章)

国内学历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的查询、认证结果为准。全日制在读研究生提供本科毕业证复印件1份。全日制普通本科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在线申请)。

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1份。

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1份。

未经认证的学历不能用于申请教师资格。

(5)体检结论为“合格”的《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附件3)原件1份。不使用规定体检表、不在指定医院和规定时段内体检无效。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1份,加盖学院公章。以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http://www.cltt.org/证书查验为准。必要时,我校可向原发证的省级语言文字工作机构发函核查,查验不出的不予受理。

(7)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1份(加盖学院公章)。

①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人员,需提供考试成绩合格证明,申请人可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自行打印。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以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zscx.neea.edu.cn/证书查询为准,查验不出的不予受理。

②参加我校2024年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毕业生,须提供由我校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复印件1份。

(8)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9)《诚信承诺书》1份(申请人本人手写正楷签名,见附件4)

注意:材料2、材料3、材料4、材料6和材料7由申请人员所在学院审核后在复印件上加盖学院公章,并将原件退还申请人。材料1-8装在档案袋中(每人1份),材料9单独提交(每人1份)。

2.现场确认安排

(1)确认时间:2024年5月7日至5月11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确认地点:师范学院(田家炳楼104室)

(3)各学院现场确认安排

现场确认时间现场确认学院

5月7日

(星期二)

上午马克思主义学院、商学院、旅游学院下午法学院、公共管理学院、新闻传播学院

5月8日

(星期三)

上午艺术学院、历史文化学院下午资源环境学院、体育学院

5月9日

(星期四)

上午文学院、哲学学院下午数学与统计学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5月10日

(星期五)

上午师范学院(教育学院)、外国语学院下午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物理学院、微电子学院

5月11日

(星期六)

上午生命科学学院、化学化工学院、健康科学与工程学院下午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

五、有关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注意事项

1.签署《个人承诺书》。申请人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通过手机微信或其他扫码工具扫描页面中弹出的二维码,并在手机端手写签名。提交签名后,点击网页端的“已提交”按钮,查看签名合成后的效果。如需修改,可点击合成后的图片,重新获取二维码。

2.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有关表格使用要求。①《教师资格申请人信息核对表》是认定过程存档备查的依据,申请人下载该文档后使用电脑填写信息(不建议手填),使用A4纸打印、粘贴与教师资格网报同底版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黑色水性笔手写签名。②《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使用1张A4纸正反打印,粘贴与教师资格网报同底版1寸白底证件照。③资料袋封面(见附件5、附件6)由申请人根据本人身份类型选择使用,建议使用电脑填写信息,A4纸打印。资料袋封面左上角档案号待网上报名结束后由师范学院统一编号发放至各学院,申请人根据规定编号填写,不得提前擅自填写。④信息核对表、体检表及资料袋封面均可从附件中下载使用。

3.体检要求。受检者必须按要求完检,防止遗漏项目,每栏必须有医生签名,受检者确认签字处需手写签字,个人照片处由体检医院压盖医院公章,“体检结论、体检意见”两栏为“合格”结论,并盖医院体检公章(除“合格”结论有效外,其他任何结论无效,如:“基本合格”、“大致合格”均无效)。

4.申请人应认真阅读《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见附件7)。申请人使用中国教师资格网认定系统网报时,遇有技术问题,请参见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s://www.jszg.edu.cn)“咨询服务”的常见问题;或致电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电话:010-56761296,人工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3:30-17:00。

5.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者在同一自然年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请按规定时间、地点、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段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网报时,申请人应仔细阅读网报说明,按要求实名注册认证,真实准确填报信息,因错报、瞒报导致平台无法核验,所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6.申请人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等失信行为的,或认定后经公安机关核查有犯罪记录的,将被纳入黑名单,依法受到失信联合惩戒、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的处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各院注意事项

1.各学院需提交以下材料纸质版至师范生培养办公室(田家炳楼104室),电子版至邮箱149882456@qq.com:

(1)4月19日前提交《XX学院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联表》1份(加盖学院公章,见附件8)。如果本科生和研究生分开报送材料,请分别填写工作人员信息。相关工作人员自行加入湖大教资免试认定工作QQ群:663783517。

(2)现场确认当天需提交《思想品德合格鉴定表》2份,申报高中教师资格和初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名单需分开制表,加盖学院党委章,见附件9。

港澳台居民分别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香港警务处、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身份证明局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申请人需及时到所在学院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申请人自行将函件交给香港、澳门及台湾相关部门,由其核实后将核查结果交给我校现场确认点。核查结果将作为认定依据。未能按时提供核查结果书面回函的,本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无效。

2.为确保我校2024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进行,拟定于4月底在师范学院举行培训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联系人:朱琦电话:88663256

邮箱:149882456@qq.com

(三)其他事项

1.《武汉市教育局关于2024年春季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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