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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东南大学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将于6月中旬开展港澳台地区研究生复试考核工作。为进一步规范面向港澳台招收研究生工作,现制定我校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办法。

一、基本原则

2024年我校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基于《东南大学2024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简章》,按照安全、科学、公平、规范的基本原则开展。

二、考核工作安排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2024年我校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工作采取线下现场考核方式。

(一)2024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参照《东南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进行。程序如下: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科发展要求及考生的初试成绩,审议确定我校2024年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考试招生复试基本线。未达到我校基本复试线的考生不能参加我校复试考核。

2.招生学院确定复试形式和复试名单,并研究制定《学院2024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对外公布。复试前,招生学院要对考生报名材料原件进行再审查。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应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籍(学历)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3.招生学院应严格按复试录取工作细则规定组织复试,根据学科特点,认真研究复试内容和方法,制定考核要求及评分规则等。要加强对学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既要注重学业知识考核,也要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的考查,既要注重学生的考试成绩,也要注重学生的一贯表现。

4.复试的面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应具有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且无直系亲属参加本院、系(所)复试,成员中至少有一名英语听力、口语能力较强的专家,主要负责对考生听说能力的测试;专业学位复试面试小组成员中应至少有一名企业或行业专家,应优先选聘企业导师。复试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复试小组成员必须现场独立评分,如有修改,必须签名,复试过程要有现场记录和签字。

5.复试满分为150分,合格线90分。复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录取。复试环节构成由相关学院自主确定。

6.考生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计算,其中复试成绩权重一般占到 30%—50%,具体权重由各招生学院在此范围内自主确定。最终录取成绩要求由学院自主确定。

(二)2024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复试工作按照《东南大学2024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进行。程序如下:

1.申请者须按简章规定向我校提交申请材料。

2.学院成立专家小组,对申请者的资格和材料进行审核,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名单报送研招办审定。

3.学院成立考核小组,根据本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对申请者进行综合考核。

三、录取工作安排

我校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考核成绩、导师意见综合评核后,确定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将于2024年6月底前寄发考生本人。

新生于2024年9月初报到入学。具体时间将在随录取通知寄发的“报到须知”中注明。新生报到时,将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应届毕业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东南大学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四、信息公开和监督制度

各级领导干部和招生考试工作人员要严格落实招生工作责任制相关规定,依法正确履行各自的职责。各招生学院进一步完善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工作制度,健全导师集体决策和监督机制。加强人员管理,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品行端正的人员参与考核工作。严明招生纪律,加强招生廉洁自律建设,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学校加强面向港澳台地区招生工作的巡视监督,及时调查处理考生的投诉和举报,对于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招生违规事件,一律按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和招生录取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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