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学位委员会法学分委员会2017 年6月15日通过,2017年9月开始执行)
一、适用学科
法学(law),一级学科,法学门类,学科代码:0301
本方案适用于以下二级学科和方向:
l 法学理论
l 比较法与法文化学
l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l 刑法学
l 民商法学
l 知识产权法学
l 经济法学
l 环境与能源法学
l 诉讼法学
l 国际法学
l 国际仲裁与争端解决
l 卫生法学
二、培养目标
通过系统的学习和训练,使学生成为具有坚实的法学理论、系统的知识结构、独立的学术研究能力、紧跟学术前沿的国际视野、投身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远大抱负和强烈责任感的高层次法学人才。
三、学习年限与学分要求
学习年限二至三年,最长修业年限不超过三年。
总学分不少于24学分,其中公共必修课5学分,必修环节2学分,学科专业要求学分不少于16学分,学术与职业素养课程1学分。
对于国际仲裁与争端解决方向的研究生,总学分不少于29学分,其中公共必修课5学分,必修环节2学分,学科专业要求学分不少于21学分,学术与职业素养课程1学分。
对于联合培养硕士生,由两校推荐学术水平较高的教授或副教授担任导师,共同指导学生学习有关课程,完成学位相应要求的各个环节。联合培养硕士生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须获得学位要求总学分不少于26学分,其中在北京清华大学学习期间,获得学科学分总计不少于16学分(含公共必修课、必修环节、学术与职业素养课程);在新竹清华大学学习期间所修学科专业学分不少于10学分(经双方认可可以抵免的学分最多为10学分),相关课程参见附录。
四、课程设置
(一)公共必修课程(5学分)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60680012
2学分
考试
自然辩证法概论
60680021
1学分
考试
英语(第一外国语)
60640012
2学分
考试
注:港澳台学生可以免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自然辩证法概论”,不足部分学分用专业课学分替代。国际学生(研究生)培养要求一般与中国研究生相同,在满足总学分要求不变的情况下,部分公共课程及必修环节可申请免学或免修,具体要求参见《清华大学国际学生(研究生)免学及免修课程说明》
(二)必修环节(2学分)
(1) 文献综述与选题报告
69990021
1学分
考查
(2) 学术活动
69990031
1学分
考查
(三)学科专业要求学分课程(≥16学分,国际仲裁与争端解决方向≥21学分,按研究方向在导师指导下选修)
△ 法学专业强化课
70660542
2学分
必修,考查
△ 法理学
70660013
3学分
考试
西方法哲学
70660233
3学分
考试
法社会学导论
70660143
3学分
考试
立法与司法理论
70660253
3学分
考查
法哲学导论
80660522
2学分
考查
法律与宗教
80661523
3学分
考查
法律与伦理
80661543
3学分
考查
经典著作阅读
80662022
2学分
考查
经典著作阅读(2)
80662082
2学分
考查
经典著作阅读(三)
80662113
3学分
考试
经典著作阅读(四)
80662133
3学分
考试
△ 比较法专题研究
90660283
3学分
考试
△ 西方法律思想史(研究)
80661663
3学分
考试
法文化专题研究
80661683
3学分
考试
△ 中国法制史研究
80661673
3学分
考试
中国文化与法
80661583
3学分
考查
中国政治法律史
80661463
3学分
考试
中国法律史
80661363
3学分
考试
中国法律思想史研究
70660263
3学分
考试
△ 中国宪法的理论与实践
80660983
3学分
考试
比较宪法
80660913
3学分
考试
违宪审查专题研究
80661173
3学分
考试
△ 中国行政法学
80660953
3学分
考试
△ 中国行政诉讼法学
70660343
3学分
考试
外国行政诉讼法
70660353
3学分
考试
比较行政法
70660363
3学分
考试
部门行政法
80661492
2学分
考查
行政法案例分析和研究方法
80661502
2学分
考查
司法制度与司法改革
80662042
2学分
考试
△ 刑法总论
70660133
3学分
考试
△ 刑法各论
70660193
3学分
考试
欧陆与日本刑法
70660203
3学分
考试
犯罪学与被害人学
70660213
3学分
考试
刑法史
70660223
3学分
考试
刑事法前沿问题
80660462
2学分
考查
英美刑法
80660752
2学分
考查
刑事政策学
80660472
2学分
考查
△ 民法总论专题研究
70660033
3学分
考试
物权法专题研究
70660043
3学分
考试
债权法专题研究
70660053
3学分
考试
外国民法
80660173
3学分
考查
民法学
80660034
4学分
考试
继承法
80662152
2学分
考查
△ 商法专题研究(Ⅰ)
70660063
3学分
考试
商法专题研究(Ⅱ)
70660073
3学分
考试
银行法:理论与实践
80662163
3学分
考查
公司法理论与实践
80662173
3学分
考试
证券法专题研究
80662182
2学分
考查
并购与重组法律专题
80662193
3学分
考查
△ 民事诉讼法专题研究
70660153
3学分
考试
△ 刑事诉讼法学(专题研究)
80660113
3学分
考试
比较民事诉讼法
70660323
3学分
考试
民事诉讼法前沿问题
70660372
2学分
考试
外国刑事诉讼法
70660393
3学分
考试
证据法
70660423
3学分
考查
民事诉讼案例分析
80661383
3学分
考查
民事证据法
80661562
2学分
考试
强制执行法理论与实务
3学分
考试
△ 经济法基础理论
70660283
3学分
考试
△ 市场管理法
70660293
3学分
考试
宏观经济管理法
70660303
3学分
考试
公司法研究
80660592
2学分
考查
社会保障法专题
80661633
3学分
考试
劳动法学专题研究
80661643
3学分
考试
跨国并购中的法律问题
80662032
2学分
考查
跨国并购法律问题案例研究
80662102
2学分
考查
△ 环境法专题研究
80661133
3学分
考试
比较环境法专题
80661262
2学分
考试
国际环境法专题
80661073
3学分
考试
△ 自然资源法专题讲座
70660533
3学分
考试
△ 能源法专题研究
80661142
2学分
考试
中国卫生法专题研究
80661243
3学分
考试
公共卫生法
80661653
3学分
考试
健康法学与卫生经济学
80662093
3学分
考试
医事法专题研究
90660313
3学分
考试
△ 专利法专题研究
80661403
3学分
考试
△ 著作权法专题研究
80661373
3学分
考试
△ 商标法及反不正当竞争法
80661413
3学分
考试
国际知识产权条约(英文)
80661193
3学分
考试
知识产权案例研讨
80661293
3学分
考试
网络环境中的知识产权法
90660233
3学分
考查
知识产权法专题研究
80661613
3学分
考查
知识产权与中国革命
90660243
3学分
考查
专利代理实务
80661743
3学分
考查
专利信息检索和利用
80661922
2学分
考查
知识产权许可
70660603
3学分
考查
网络规制法
80660883
3学分
考查
知识产权实务
80661432
2学分
考查
外国知识产权法专题
80661452
2学分
考查
科技法讲座
80660602
2学分
考试
△ 国际法研究
70660113
3学分
考试
△ 国际私法研究
70660443
3学分
考试
△ 国际经济法研究
70660433
3学分
考试
海商法
70660183
3学分
考查
著名国际法案例分析
70660163
3学分
考查
国际法前沿问题
80660562
2学分
考查
国际人道法
70660573
3学分
考查
贸易救济理论与实践
80661512
2学分
考查
中美经济贸易关系中的法律问题
80662053
3学分
考查
△ 国际商事仲裁的基本理论
80661832
2学分
考试
△ 国际仲裁裁决的执行
80661812
2学分
考试
△ 国际仲裁案例研修
80661803
3学分
考试
△ 中国仲裁制度与中国国际仲裁
80661822
2学分
考试
△ 投资仲裁专题研究
80661953
3学分
考试
△ 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示范法与仲裁规则
80661963
3学分
考试
△ 亚洲国际仲裁
80661944
4学分
考试
△ WTO的争端解决机制
80661933
3学分
考试
(四)研究生学术素养课(不少于1学分,二者择一即可)
(1)研究生学术与职业素养
62550031
1学分
考查
(2)其他研究生素养课(从特殊课组00000005中选择)
见附件
≥1学分
(五)我院学位分委员会认可的其他课程。
说明:
一、课程中带“Δ”者为各学科专业学位必选课。其中“法学专业强化课”(70660542,即新生入学两周强化教学安排)为所有法学硕士必修课程,学生列入个人培养计划即可,不需要选课。
【备注】当要选择的学位课课程不在方案内课程列表中时,可在“选择方案内课程”页面“学位课”课组查找“自选课程”(课程号:00000003),单击“自选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