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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教育研究院2025年博士生招生综合考核及录取办法

一、资格审查

通过材料审查进入综合考核的申请人需于2024年9月13日09:00-10:30在清华大学(具体地点后续邮件通知,请考生保持邮件畅通,收到邮件后第一时间回复)进行资格审查。未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通过者不准予参加综合考核。

应届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资格审查时核验下列证件:

(1)清华大学2025届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在学证明(学生证);

     3)注册中心开具的本科期间学业成绩单;

     4)个人简历(打印5份)。

(2)外校推荐免试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在学证明(学生证);

    3)本科期间学业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处或院系公章);

    4)个人简历(打印5份)。

硕博连读生资格审查时核验下列证件: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在学证明(学生证);

    3)本科、硕士研究生期间学业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处或院系公章)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

    4)本科毕业证书(并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学士学位证书(并附学信网《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申请人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申请,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须提交认证报告);

    5)个人简历(打印5份)。

公开招考资格审查时核验下列证件: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本科和硕士阶段成绩单、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出示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

    其中:与学历相关的应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已获学位的应附学信网《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3)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出示学生证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人员核验学士学位证书、在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的期刊或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励证书、已修硕士课程的正式成绩单

    5)不能在资格审查前获得硕士学位的非学历教育的各类在读硕士专业学位学生以及在职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按上述第4条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材料

    6)凭境外学位证书报考的考生需出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证明

    7)本科毕业证书(并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学士学位证书(并附学信网《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申请人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申请,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须提交认证报告);

    8)个人简历(打印5份)。

上述需核验的证件均需出示原件,资格审查时提交申请院(系)核验。

二、综合考核

对本科直博、硕博连读、公开招考制定相同的考核办法。

  (1)综合考核时间、地点:

    1)笔试:

       科目一《教育理论综合》:2024年9月13日13:30-15:30

       科目二《专业英语》:2024年9月13日16:00-17:00

    2)面试:2024年9月15日08:00开始

    笔试和面试地点及安排后续邮件通知(请考生保持邮件畅通,收到邮件后第一时间回复)。

  (2)考核形式及考核项目:

   综合考核由笔试和面试组成,通过线下方式进行。重点考查申请人对教育学专业基础知识及前沿问题的了解、科研能力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外语应用能力、学术创新能力等方面的水平。

    1)笔试:

       科目一:《教育理论综合》,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占笔试总分60%。考核内容包括高等教育学、教育管理学、教育技术学和教育研究方法等。

       科目二:《专业英语》,考试时间为1小时,满分100分,占笔试总分40%。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

    2)面试:每位考生约30分钟,满分100分。面试重点考查申请人在本学科攻读博士学位的基本素养、学术能力、学术志趣等。

综合考核成绩评定:

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面试时,至少5位专家独立给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平均分,如有分组将对各组间成绩进行标准化。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加权后作为申请人综合考核成绩。

三、推荐拟录取

对本科直博、硕博连读、公开招考制定相同的录取原则。

   教育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申请人的综合考核成绩为主要依据,综合考虑具体招生情况和培养条件,并结合当年招生名额确定推荐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四、其他

未尽事宜参见《清华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如因不可抗拒因素影响,导致招生工作安排变化,具体信息另行通知。

五、信息查询、申诉及联系方式

对我院(系)2025年博士生招生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具名向我院(系)进行申诉,我院(系)的申诉联系方式如下:

邮寄地址:清华大学教育研究院研究生办公室(文南楼403室)

邮政编码:100084

联系电话:010-62788281

电子邮箱:jyyyjsb@mailoa.tsinghua.edu.cn

清华大学教育研究院

2024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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