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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华法学院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方案

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是我国选拔优秀人才的一项重要措施,是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证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研究生招生质量,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工作要求,并结合我院实际,特作如下规定。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接收免试研究生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有利于学校深化教学改革和创新人才培养,有利于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形成良好学习氛围的指导思想,切实提高我院研究生招生质量和招生声誉。

 

二、组织与领导

 

学院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推免生的复试录取工作。

 

组长:学院院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分管教学的副院长、纪委书记、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

 

成员: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成员

 

秘书:教育教学中心主任、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

 

申诉联系人:陈思

 

联系电话:0571-86711433电子邮箱:zdfxycs@zju.edu.cn

   

三、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学习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专业研究能力;

 

3.外语水平优良,申请免试直接攻读博士外语符合以下要求之一:

(1)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成绩总分480分及以上;

(2)英语专业八级成绩合格;

(3)WSK(PETS 5)达到合格标准;

(4)雅思(学术类)6.0及以上;

(5)新托福85及以上;

(6)小语种原则上需符合以下任一条件:大学日语、德语、法语、俄语考试,达到相当于大学英语六级480分的水平;或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合格;或日语、德语、法语、俄语专业八级考试合格;或德语、法语、俄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及以上(即:德语达到德福TestDaF总分12分及以上且各模块最低分不低于3分)或DSH1及以上,法语TCF达到400分及以上或者DELF/DALF达到B2级及以上,俄语达到ТРКИ2级及以上);或日语(JLPT)达到二级(N2)级及以上。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不存在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等行为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或受处罚记录。

 5.申请人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

 

四、接收计划及申报流程

 

招生计划按照2025年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计划数执行,最终以实际录取为准。

外校推免生申请我校,申请人应在学院规定时间内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免试申请网报系统”提出申请,填写有关栏目。

本校推免生应将申请表按我校本科生院接收本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申请的通知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参加学院组织的招生复试。

 

我院将根据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于9月下旬将审核结果通过系统发布。

 

 

五、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安排

 

(一)接收研究生的复试形式

 

  外校学生:线下复试,具体以钉钉群通知为准。

 

  本校学生:线下复试,具体见本院学生面试工作安排。

 

(二)复试内容

 

  综合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情况,外语能力和专业知识综合及运用能力。

 

(三)录取规则

 

1.根据接收计划以及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本校推免生专业复试成绩相同时,以前六学期学业成绩排名为第二依据。

 

2.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直博生的选拔按照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选拔机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复试和确认有关详细安排

 

  1.9月22日前:外校学生及本校外院学生用手机、电脑上安装好钉钉并通过实名认证,完成钉钉实人认证。

 

  2.9月23日前:外校、本校学生进行志愿填报,确认诚信承诺书。

 

  3.9月24-25日左右:申请直博学生(9月24日)、申请硕士学生(9月25日)复试。

 

  4.9月28日:拟录取人员取得本科学校推免资格后,于9月28日9:00起直接在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学院会在教育部推免网上对所有复试通过的申请者发出“待录取”通知,申请者须按照学院要求时间,即夏令营拟录取生源在9月29日13点前完成接受并确认复试及确认“待录取”等环节的网上操作,其他拟录取生源在9月29日14点前完成接受并确认复试及确认“待录取”等环节的网上操作。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5.9月底左右:若之前未在浙江大学“免试申请网报系统”报名的,请新增申请者于9月28日上午9:00起登录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写报考志愿;学院将视招生情况决定是否审核新增申请者情况以及安排复试,如安排复试,将在9月底左右公布第二批同意给予复试资格名单,同时在“推免服务系统”网上审核报考志愿并发出是否同意复试以及复试安排的通知,得到复试通知者按照学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接收复试通知并到我院参加复试。

 

 

六、其他事项

 

  1.申请人应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若申请人弄虚作假、违反招生规定,存在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不当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复试资格或录取或入学资格。

  2.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应出色完成大学本科阶段的学业,并按期毕业,拟录取后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或政审不合格;(2)从考生报名至入学报到之日,受到任何处分;(3)本科最后一学年计入毕业学分要求的课程成绩出现不及格记录;(4)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未达到良好及以上(或80分及以上);(5)我校规定的研究生新生入学日期前无法提供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3.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生录取资格。

  4.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请于2025年3月自行到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于2025年3月31日前将体检表寄送到我院。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邮寄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之江路51号浙江大学之江校区主楼112

  邮编:310008

  收件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571-86592723

  5.推免生招生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生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生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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