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研究生选拔质量,维护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查方式方法,保证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规定,不得按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限定生源范围,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的条件,确保考生正当利益。
3.坚持全面考查。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考查基础上,突出对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的考查。
4.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二、复试工作的组织
1.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周国泉、院党委书记何利平任组长,方建珍、吕卫君、刘威、姚立健、赵超、倪忠进、郭中富、傅晓英、戴朝卿任组员,负责制订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具体方案和组织实施,并指导复试工作组进行复试考核工作。
2.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监督小组,由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方建珍任组长,纪委委员周竹、樊艳任组员,负责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各个环节的监督和检查,保证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3.学院根据招生专业成立若干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研究生指导教师组成,设组长1名,组长一般应由教授担任,对本组的复试工作负责。有直系亲属报考或有其他原因影响公正的相关人员应回避复试及录取的相关工作;复试小组成员须进行必要的政策、纪律、专业培训,准确理解复试录取政策,熟悉工作流程、评判规则及评判标准,在复试过程中须严格遵守《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复试工作组基本规范》。
三、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综合素质能力考核、外语水平测试(含听力、口语)、专业课考核以及加试共五个方面。
1.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和诚实守信等几个方面。该项考核不计分,但对于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过程中诚信复试将作为该项考核的重要内容,一旦发现有材料作假、替考作弊等行为,该项考核不合格。
2.综合素质能力考核(满分100分)
综合素质能力主要考核考生科研潜力和综合素质两个方面,每名考生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各复试小组做好每位考生作答情况记录。
3.外语水平测试(含听力、口语)(满分100分)
由学院各复试小组组织实施。重点检测考生外语听力水平及口语表达能力。每名考生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
4.专业课考核(满分100分)
各学位点根据《浙江农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复试科目做好题库建设和相关保密工作。专业课考核可采用笔试或者问答的方式开展,专业课笔试由各学位点根据实际自主安排,笔试时间不低于60分钟。采用问答方式的,由考生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并作答,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
5.加试(满分为100分)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在复试中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以《浙江农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科目为准。所有加试科目的考核形式及考核时间参照专业课考核执行。
6.复试试题(含副题)、评分标准以及参考答案均系国家机密材料,各学位点要精心组织,规范操作,严格按照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和学校相关要求执行。所有命题、评卷等涉密人员必须签订《保密责任书》,落实保密责任,维护教育的公平公正。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复试全过程录音录像,以备复查。
四、复试方式
2023年学院光学工程学硕和机械专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农业机械化方向)专硕、电子信息(光电信息工程、电子及自动化领域)专硕采用线下复试的方式。网络远程复试主平台选用“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辅平台选用钉钉(DingTalk)平台,各学位点需强化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提前组织模拟演练,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线下复试在浙江农林大学东湖校区指定场所举行。复试场地应设置全程录像录音设备。
五、复试规则
1.分数线及复试比例
复试分数线参照《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分数线)执行。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具体根据招生人数或缺额情况确定。复试名单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公布,学生可上网进行查看。研究生院、学院和各学位点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对考生资格进行核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取消其复试资格。
2.成绩计算
最终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按照百分制折算)×60%+复试总成绩(按照百分制折算)×40%,复试总成绩(折算后)以及最终总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
复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①一般考生:
复试总成绩=外语水平测试(含听力、口语)×30%+综合素质能力考核成绩×35%+专业课考核成绩×35%。
②加试考生:
复试总成绩=外语水平测试(含听力、口语)×30%+综合素质能力考核成绩×25%+专业课考核成绩×25%+(加试科目笔试成绩总分÷2)×20%。
六、录取原则
1.研究生录取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录取;复试总成绩(按百分制折算)低于60分考生,不予录取。
2.参加复试的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按专业(领域或方向)总成绩进行排名,由高到低依次录取,一志愿优先。若拟录取考生自愿放弃录取资格或因招生计划动态调整等原因增加招生指标,则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补录取,补录取考生如已接受其他招生单位录取的则不予录取。
3.一志愿上线生源未达到招生规模的专业(领域),可在校内外相关相近专业上线生源中按照国家政策择优进行调剂录取。具体调剂原则及办法参照《浙江农林大学遴选调剂考生基本要求》。
七、体检工作
拟录取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线上提交二甲以上的医院体检证明,体检证明原件入学报到时查验。体检科目需符合学校公布的相关要求。录取考生入学后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
八、信息公开
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等文件要求,在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和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开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和学院实施细则、复试名单、录取名单、咨询及申诉渠道等信息,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增强招生录取工作公信力。
九、工作纪律
1.加大招生工作透明度,抵制不正之风干扰,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高自我约束的自觉性。对违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研究生招生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学位点应严格执行国家政策与学校相关规定,不得超越国家和学校招生政策的规定和权限自定招生办法。要充分重视对研究生招生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培训。
3.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督查小组负责申诉处理工作,调查处理考生的投诉和举报,对于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招生违规事件,一律按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和招生录取公平公正。具体申诉受理机构为光机电工程学院纪委办公室,申诉电话:0571-63705192。申诉邮箱:116053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