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因工作地、生活地变更,需调转法律职业资格档案的人员,应按照以下流程办理。
一、网上申请
(一)注册账号:申请人登录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s://zwfw.12348.gov.cn/)注册账号,如果已经在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注册过账号,可直接登录。
(二)填写调转申请信息:申请人登录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后,点击“法律职业资格认定”图标进入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平台,点击“法律职业资格调转”进入“阅读须知”页面,申请人阅读完须知后点击“我同意”进入调转申请页面填写调转申请信息,须填写的调转申请信息如下:
1、选择调出地:XXX省XXX市;
2、选择调入地:XXX省XXX市;
3、选择调转原因:工作地发生变更、生活地发生变更;
4、填写备注,对上述调转原因可展开描述;
5、填写邮编、地址、手机等个人信息,均为必填项。
上述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申请”完成调转申请流程。
温馨提示:申请人填写调转申请信息后,可登录系统查看事项的办理进度。事项办结后自动生成《法律职业资格档案调出函》,申请人可自行下载打印。
二、调转要求
(一)取得 A 类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取得 B 类法律职业资格人员获得相应专业学历并上传毕业证书后,可申请在全国范围内调转档。取得 C 类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原则上不予调转,确因任职、执业等原因,可将档案调转至其他放宽条件地区。
(二)档案调转仅适用于需要进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迁移的情形,同省不同地市间迁移,无需申请调转档案。
三、特别说明
现役军人申请法律职业资格档案调转,采用现场递交材料或者邮寄材料方式完成法律职业资格档案调转,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河南省法律职业资格调转申请表》(打印件)2份(附件1 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