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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法硕学院关于学位论文的形式要求

                              中国政法大学法硕学院关于学位论文的形式要求

    学位论文是作者从事科学研究并在导师指导下取得的创造性成果和申请授予相应学位所需的学术论文。

    一、学位论文的一般要求

    (一)学位论文的内容应完整、准确。应采用国家正式公布实施的简化汉字和法定的计量单位。

    (二)论文中采用的术语、符号、代号全文须统一,并符合规范化的要求。论文中使用新的专业术语、缩略语、习惯用语,应加以注释。国外新的专业术语、缩略语,须在译文后用圆括号注明原文。

    (三)论文的插图、照片须确保能复制或微缩。

    (四)论文的页码从“绪论”计起(包括绪论、正文、参考文献、附录等),用阿拉伯数字编连续码;文摘页、目次页、插图和附表清单、符号和缩略词说明等用阿拉伯数字单独编连续码;页码居中。

    二、学位论文的形式要求

    (一)论文应含内容:

     1.题目:力求简明、恰当,包括副标题和标点符号不超过36个汉字。

     2.题名页:置于封二和衬页之后,包括封面上内容及其他补充信息。

     3.摘要:应以精炼、准确的语言,说明本论文研究的目的、方法及内容,尽可能地保留原论文的重要信息;中文摘要字数为1千字左右,并加入关键词(3—5个),关键词应反映全文主要内容信息;英文摘要(硕士论文暂不要求)以一页纸为宜。

     4.引(序、前)言:(并非必要)一般是作者或他人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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