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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下半年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江门考区公告

根据教育部统一安排,2023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2023年12月9日至10日进行。现将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江门考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一)江门市户籍人员;

(二)持有江门市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三)江门市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江门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

(四)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以上人员须已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各科笔试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内,方可报名参加本次面试。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四)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报考高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港澳台居民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报名条件,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规定执行。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从撤销教师资格之日起,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违规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面试内容及科目

(一)面试内容

面试依据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试行)》和《考试大纲(试行)》(面试部分)进行,包括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面试主要考核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考生可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查阅各科目考试大纲。

(二)面试科目

1.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不分科目。

2.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科学、体育、音乐、美术、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特殊教育,共12个科目。

3.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特殊教育,共19个科目。

4.高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特殊教育,共18个科目。

5.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面试科目与高级中学教师面试科目相同。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的教师资格面试按《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粤教继函〔2016〕37号)规定进行。

四、报考流程

(一)个人信息核对

考生登陆“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核对个人信息。如个人信息发生变更,须携考生身份证、网上打印的笔试成绩列表、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即日起至2023年10月27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不予受理。考生可于11月3日起自行登陆“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1月8日至11日。

符合面试报考条件的考生在报名时间内,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准确填写面试类别、面试科目和面试考区等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考生报名。

江门考区仅接受户籍及居住地(须办理江门市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为江门的人员、就读学校所在地为江门市内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学生、毕业学年的全日制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全日制学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含在内地就读的港澳台学生报名。高校在校生可选择在户籍所在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港澳台居民可选择居住地(须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地为报考考区。

面试报名流程如下(见附件)

(三)现场审核

江门考区“现场审核”以线上提交材料、网上审核的方式进行,申请人不用到现场提交材料。申请人在“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完成网上报名后,于2023年11月8日00:00至11月11日24:00内登陆“江门考区教师资格面试材料上传平台”(http://jmzsbm.jiangmen.cn/tee_app)或扫描二维码方式(附件1),如实填写好考生个人信息,然后按照栏目指引相应进入上传“面试审核材料”(考生需对所填报的报考信息和提供的网上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因提供虚假材料而影响本人面试及后期教师资格认定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完成后并提交,审核点工作人员将在2023年11月8日至11月13日工作时间内,按考生上传材料顺序进行网上审核。审核材料通过或不通过都会发送手机短信进行提示,请及时关注。逾期提交审核材料视为放弃。

网上审核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的图片(大小不能超过 1mb):

1.在户籍所在地报考的考生:

(1)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2)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

(3)毕业证书(在校生提交学生证或在籍学习证明)。

2.在居住地报考的考生:

(1)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2)居住证(需在有效期内);

(3)毕业证书。

3.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的考生:

(1)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2)学生证(需有有效注册信息)或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具体样例见附件2。

4.港澳台地区的考生:

(1)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学历(学位)证书。

以上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或《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照片,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网上审核确认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未经网上审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报名。

(四)网上缴费

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11月14日24:00前。

考生通过网上审核后,须于11月14日24:00前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 进行网上缴费,支付后即为报名完成。网上审核通过但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逾期不再补缴。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费标准的公告》(教试中心函〔2015〕14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改革我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粤发改规〔2019〕3号)的规定,面试费按每考生280元/人·次的标准收取。面试费一旦缴纳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

(五)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打印时间:完成报名的考生,2023年12月4日至12月9日可以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原标题:广东省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江门考区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jiangmen.gov.cn/jmjyj/gkmlpt/content/2/2964/post_2964672.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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