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4.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⑴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⑵报考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⑶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⑷报考高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⑸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的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