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和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经考生复试、学院遴选、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现对我校2023年统考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已结束),公示期:5月6日起10个工作日。拟录取考生名单须经“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统一公开,并经教育部录检通过后最终确定。如对拟录取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反映情况。研招办通信地址(仅接受邮政EMS或顺丰快递):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上海路101号钟楼3#107室;邮编:221116;邮箱:yzb@jsnu.edu.cn;电话:0516-83656219。
说明:
1. 公示名单为拟录取名单,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所有拟录取考生均要进行学籍学历审核,学籍学历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录取。请拟录取考生提前准备好毕业证书扫描拍照版,或学历学籍认证报告电子版,以便需要时可及时提供。因不能及时提供学历(或学籍)认证报告造成的所有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2. 如考生发生以下情况也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1)思想政治考察不合格;
(2)体检不合格经复检仍不合格;
(3)未通过教育部录取检查;
(4)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以及其他不符合录取要求的情况。
3. 关于调档、定向协议、录取通知书等后续通知请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录取栏目,并按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