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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大学长江艺术与设计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教学〔2022〕3号)等文件精神,以及《汕头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办法》,特制定本复试方案。

一、复试分数线

结合实际情况,经学科研究决定,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线如下:

专业(方向)

总分

统一命题科目单科

自命题科目单科

设计艺术学

362

40

60

美术

362

40

60

艺术设计

362

40

60

二、录取类型及招生计划

1.录取类型分为学术型硕士和专业型硕士。

2.根据《汕头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计划招收学术型硕士生7人、专业型硕士生40人,以上名额包含已拟录取推免生。具体以实际下达指标为准。

三、复试时间(持续更新中)

3月28日 9:00-11:00 报到

3月28日 14:00-17:00 笔试创作

3月29日 9:00- 综合能力面试

四、复试方式

1.学术型硕士生和专业型硕士生复试方式相同。

2.复试分批次进行:先行组织第一志愿考生复试;若第一志愿复试后拟录取人数不足计划数,再行组织调剂考生复试。

3.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结合学校相关政策,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将通过线下方式进行。

五、复试内容

1.本次复试由笔试创作和综合面试两部分组成。

(1)笔试创作

学院自命题,考试时间为3小时,完成1件创作或设计作品。满分100分。

(2)综合能力面试

考核考生专业知识、分析应用能力及创新意识、沟通表达能力;考查考生外语水平。满分100分。

2.复试满分100分,计算方法:笔试创作成绩×0.50+综合能力面试成绩×0.50;其中笔试创作或综合能力面试有一项成绩不及格者(低于60分)不予拟录取。

3.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初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0.50+复试成绩×0.50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笔试科目,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不及格者(低于 60 分)不予录取。具体内容及时间另行通知。

六、录取办法

凡复试成绩合格(不低于60分)的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首先从专业(方向)第一志愿报考的复试及格考生中录取,其次再从专业(方向)非第一志愿报考的复试及格考生中调剂录取。总成绩并列且正好处于专业录取名额边缘的考生,按照录取名额录取初试成绩较高的考生。

七、复试流程

1.学院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联系方式,通知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参加复试。

2.考生按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准备复试相关材料。

(2)携带复试相关材料到校报到,完成复试资格审查。

(3)笔试创作:考生需提前30分钟至考试室候考。

(4)综合能力面试:考生需提前30分钟至指定候考室候考,由工作人员按序号安排至面试室进行面试。

八、复试安排

1.考生报到

考生按要求携带复试相关材料,完成资格审查。

地点:长江艺术与设计学院前楼三楼会议室

2.笔试创作

时间:3小时

地点:长江艺术与设计学院后楼阶梯教室

备注:考试用纸由学院统一发放,其他创作工具由考生自备。

3.综合能力面试

地点:具体另行通知

提醒:考生于考试开始前将手机上交,由学院统一保管,并用信封编号密封,考试结束后发还。

九、复试相关材料清单

1.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核查信息是否与本人相符。

2.成绩单: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加盖学校公章的原件) 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需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原件)。

3.应届本科毕业生:审查学生证,提交复印件。

4.往届本科毕业生:审查毕业证和学位证(境外学历证书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提交复印件。

5.同等学力考生:其中高职高专生审查专科毕业证书和 10 门以上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本科结业生审查本科结业证书等,提交复印件。

6.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应届生交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交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

7.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加盖相关部门公章的《汕头大学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5-4)(由档案所在单位或工作所在单位、户口所在地出具并盖章),原件。

8.《汕头大学 2023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5-6)(须考生亲笔签名),原件。

十、复试结果的通知

复试结果将公布于长江艺术与设计学院官网招生信息栏,并单独通知考生。请考生关注留意,及时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系统上确认录取。

十一、注意事项

1.诚信考试

(1)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

(2)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2.候考和考试时禁止使用通讯工具。

3.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秘密,禁止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或发布复试相关内容和信息。复试过程中考生禁止录音、录像、录屏、直播。

4不按时参加者,按自动弃考处理。

十二、提示

1. 汕头大学长江艺术与设计学院位于广东省汕头市大学路243号。

2. 考生复试期间自行解决住宿,食宿费、往返路费一律自理。

3. 联系人:李老师;电话:0754-86504561;邮箱:mml@stu.edu.cn

汕头大学

 长江艺术与设计学院

 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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