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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工程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武汉工程大学简介

武汉工程大学创建于1972年,原名湖北化工石油学院,隶属湖北省。1980年更名为武汉化工学院,改由原化工部主管。1998年划转到湖北省管理,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湖北省管理为主。2006年更名为武汉工程大学。学校是一所以工为主,覆盖工、理、管、经、文、法、艺术、医学、教育学九大学科门类的多科性教学研究型大学,是湖北省重点建设高校,是湖北省“一流学科”培育建设高校。学校有武昌和流芳两个校区,占地约2000亩,是湖北省“绿化红旗单位”“生态园林式学校”。设有18个学院(部),1个研究设计院,1个独立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6000余人,其中博士、硕士研究生6000余人、留学生350余人。

师资队伍强。学校现有教职工23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503人,专任教师中高级职称占比超过58.3%。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947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63%。博士生导师130余人,硕士生导师1000余人。有聘任院士3人,自主培养俄罗斯工程院外籍院士1人、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1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3人,教育部青年长江学者1人,其他高层次领军人才10余人。有“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全国优秀教师”,荆楚好老师,湖北省师德标兵,湖北省劳模工作室等教师群体。在美国斯坦福大学和爱思唯尔数据库发布的2024全球前2%顶尖科学家榜单(World's Top 2% Scientists)(榜单分为“终身科学影响力榜单”和“年度科学影响力榜单”)中,学校共有24名学者上榜,其中有6位学者入选双榜,7位学者入围“终身科学影响力榜单”,23位学者入围“年度科学影响力榜单”。

学科专业强。学校现有4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7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类别,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有国家级特色专业5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9个、省一流专业建设点16个,通过教育部工程教育认证专业13个、住建部专业评估(认证)1个。化学工程与技术入选湖北省一流学科培育建设学科。先后获批6个省级优势特色学科群。化学、材料科学、工程学、环境/生态学、农业科学5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获得B+,为湖北省属高校理工类唯一。第五轮学科评估中,化学工程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7个学科上榜。6个学科上榜2023 软科世界一流学科。

科研实力强。学校坚持以服务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积极发挥化工及相关学科特色优势,深度融入湖北“51020”现代产业体系,着力强化政产学研用合作网络的战略布局。现建有国家磷资源开发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绿色化工过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磷资源开发利用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等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平台78个。在长江经济带与地方共建了湖北三峡实验室等13个科技创新平台,承担了湖北大部分化工产业园发展规划。牵头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52项,先后有309项科研成果获国家、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其中国家科学技术奖7项。与湖北宜化、人福医药等单位在磷化工、电子化学品、麻醉制剂等领域开展联合攻关,解决了磷矿选矿领域的“卡脖子”技术难题,攻克了超高纯芯片用电子级磷酸制备等“卡脖子”技术,为国家延长磷矿资源服务年限超过60年。学校在2020~2021年连续2年入围中国科技成果转化百强高校。学校主办的《化学与生物工程》入编《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中国科技核心期刊目录》。

育人质量高。学校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始终把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作为办学的生命线,探索研究生培养新思路,构建本硕博一体化培养体系,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持续为国家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输送各级各类高层次人才。2023年,学校在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在16项系列赛事中,学校有8项赛事获评“优秀组织单位”,研究生获奖47项,被评为“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2023年度重要贡献单位”,在全国研究生培养单位的年度贡献力、规模贡献力和质量贡献力分别排在全国第33位、26位和47位。据湖北省经信厅统计,以湖北省化工、医药行业为例,在产值1亿元以上的80余家大中型化工、医药单位中,近70%的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学校校友,学校被誉为“化工高层次人才的摇篮”。涌现了全国最美大学生、全国优秀大学生、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长江学子等优秀学生群体。办学成就、人才培养效果、就业工作多次被《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等新闻媒体宣传报道。

社会评价高。经过52年发展,学校在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对外合作与交流等方面均取得了显著成效,办学实力不断增强,社会影响和声誉不断提升。学校始终坚持把提高研究生创新能力作为首要目标,以学科平台、创新项目、学科竞赛为依托,以学科组织、导师负责、科研主导、项目牵引为手段,打造了一批特色学科创新驱动人才培养项目。以提升研究生工程实践能力为核心,与武汉、荆门、鄂州、黄冈、重庆长寿区等共建产业技术研究院,与兴发、人福、百度、华为合作共建学院、实验室,与企业合作共建研究生工作站。以创新国际交流和培养模式为重点,与3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60余所国(境)外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多维度合作关系。与科廷大学、佛罗里达理工学院合作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与悉尼科技大学、梅西大学、邓迪大学等高校合作开展中外双证书国际联培教育项目,选拔优秀学子赴剑桥大学、早稻田大学等世界知名高校访问交流。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签署战略协议,深度实施学生留学深造合作。学校在2023软科“中国最好大学”排名中,位列第145位;在US News 2023世界大学排行榜中,世界排名第935位,位列中国内地高校98名。

武汉工程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报考注意事项

一、招生说明

(一)招生计划

2025年我校硕士研究生预计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1800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246人,“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25人,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学制

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

(三)学习方式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脱产,在校学习。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非脱产学习,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四)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不转人事档案、户口、组织关系,学校不提供住宿。定向生录取信息上报录取系统时,录取类别为“定向”,并上报定向单位信息。

(五)收费标准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全日制标准(万元/年)

非全日制标准(万元/年)

学制(年)

030503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0.8

1.2

3

055101

英语笔译

0.8

1.3

3

085507

工业设计工程

0.8

1.5

3

0857

资源与环境

0.8

1.2

3

120403

教育经济与管理

0.8

1.2

3

1251

工商管理

2

3

1252

公共管理

2

3

1253

会计

1.7

2

3

1256

工程管理

1.8

3

1357

设计

1

1.5

3

其他专业

0.8

3

注:最终学费标准以上级物价管理部门备案为准。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本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代码为1251]、公共管理[代码为1252]、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一)中前三项的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推荐免试

我校接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具体详见我校公布的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公告。欢迎广大推免生与我校研究生院或相关学院联系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事宜。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三、报名流程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1.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10月15日至10月28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10月9日至10月12日,具体工作安排以教育部通知为准。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报名费缴纳具体安排以当地省教育考试院或考点通知为准。

2.网上确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具体安排以当地省教育考试院或考点通知为准。

四、考试  

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初试地点:考生请在网报时选定的报考点参加考试。

初试科目:详见武汉工程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复试

复试具体时间、形式、要求等请浏览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s://yjs.wit.edu.cn/发布的相关信息。

五、“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学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该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六、其他事项

招生信息均以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若本简章内容与国家最新政策和要求冲突,则以国家政策和要求为准。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一路206号  邮编:430205

网址:https://yjs.wit.edu.cn/  单位代码:10490

电话:027-87940025

武汉工程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奖助政策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20000元/生/年。

   2.国家助学金:6000元/生/年,符合国家政策的研究生100%享受。

3.学业奖学金:符合国家和学校政策的研究生100%享受。一等奖学金10000元/年、二等奖学金6000元/年 、三等奖学金 2000元/年。

   4.研究生单项奖学金、评优评先奖励及“三助一辅”补贴等。

   5.可申请获得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资助、国际学术会议资助和短期出国(境)研修资助。

6.学院设立有各类社会奖学金、校友奖学金等,导师发放生活补贴。

7.符合条件的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贷款,可贷三年的学费和住宿费。

二、推免生

1.可享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所有奖助政策。

2.推免生入学后,第一学年可直接享受我校一等学业奖学金(10000元/人)。

3.推免生硕士期间如选择继续攻读我校博士学位可以提前修读博士期间课程,符合条件可以提前毕业,如选择在学校博士后流动站工作且达到相关岗位聘用条件的,学校可作为相关人才予以引进。

若学校对上述奖助标准及激励机制进行重新修订,则按新标准执行。

武汉工程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报考咨询联系方式

学院代码及名称

联系方式

联系人

办公地址

101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电话:027-87195661

屈老师

流芳校区大化工楼2号楼A区323

QQ群:218318219

邮箱:405559068@qq.com

102机电工程学院

电话:027-81624809

马老师

流芳校区4A实验楼208室

QQ群:736498861

邮箱:576087826@qq.com

103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

电话:027-87195652

徐老师

武昌校区二号教学楼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206室

QQ群:515418794

邮箱:1368264893@qq.com

104电气信息学院

电话:027-87992157

徐老师

流芳校区4B实验楼321室

QQ群:705892928

邮箱:474852578@qq.com

105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

电话:027-87992128

卢老师

流芳校区计算机大楼123室

QQ群:661898889

邮箱:witcsyjs@qq.com

106化工与制药学院

电话:027-87194882

孙老师

流芳校区西北区1号楼205室

QQ群:698463453

邮箱:85116862@qq.com

107光电信息与能源工程学院、数理学院

电话:027-87992045

周老师

流芳校区二实验楼2楼2213室

QQ群:392720238

邮箱:644304835@qq.com

108管理学院

电话:027-87992116

于老师

(学硕)

流芳校区文科楼424室

QQ群:892152631

邮箱:witglxy@126.com

电话:027-87992195

黄老师

MBA、MEM、MPA

流芳校区文科楼514室

邮箱:27196553@qq.com

电话:027-87992195

黄老师

(Mpacc)

流芳校区文科楼529室

QQ群:711126732

邮箱:27196553@qq.com

109法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电话:027-65524927

穆老师

流芳校区西北区2号楼201室

QQ群:710282262

邮箱:witfsyjs@163.com

110马克思主义学院

电话:027-65522537

王老师

流芳校区西北区3号楼209室

QQ群:178200724

邮箱:526992445@qq.com

112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电话:027-87195170

程老师

流芳校区西北区1号楼405室

QQ群:258117149

邮箱:404740025@qq.com

113外语学院

电话:027-87992165

徐老师

流芳校区文科楼325室

QQ群:668450245

邮箱:wyxywit2023@163.com

114艺术设计学院

电话:027-87992150

甘老师

流芳校区艺术设计学院3-7B室

QQ群:745703993

邮箱: 891943795@qq.com

115体育部

电话:027-87992030

王老师

流芳校区体育部114室

QQ群:613309669

邮箱:1017515350@qq.com

117环境生态与生物工程学院

电话:027-65522073

陈老师

流芳校区4号教学楼4310-2

QQ群:662408654

邮箱:whgchsxyyz@163.com

118资源与安全工程学院(兴发矿业学院)

电话:027-87193799

傅老师

武昌校区领创大楼316

QQ群:852346266

邮箱:174659857@qq.com

国家磷资源开发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磷资源开发利用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

QQ群:553669482

马老师

武昌校区西配楼520

邮箱:94300914@qq.com

药物研究院

电话:15710626276

曾老师

流芳校区大化工楼1709室

QQ群:710929117

邮箱:jiezeng116964@163.com

绿色化工过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电话:18171336927

张老师

武昌校区领创大楼418

QQ群:126862108

邮箱:55748016@qq.com

产业技术研究院

电话:027-65520180

项老师

流芳校区教育教学综合楼816室

QQ群:346324848

邮箱:57516503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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