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轻工大学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为做好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教学[2023]2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及《武汉轻工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规定,特制定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一、复试管理机构及职责
1.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为副组长、由各专业负责人及系主任、研究生教学秘书、研究生辅导员等组成的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配合学校研究生院完成招生录取工作。
2.学院成立以院党委书记任组长,院党委副书记(纪检委员)为副组长组成的复试工作督查小组,负责对复试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察、对复试过程及录取工作的监督及检查。
3.学院成立由业务能力强、学术水平高及政治素质过硬的硕士生导师组成的复试小组,在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复试工作。
4.实行“一岗双控、多岗监督”机制。
二、招生计划与复试资格
(一)招生计划与分数线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或方向)
全日制拟招生指标
非全日制拟招生指标
复试分数线
总分
单科
(满分=100分)
单科
(满分>100分)
1
0710
生物学(学硕)
34
无
288
41
62
2
1007
药学(学硕)
18
无
304
42
126
3
1007J2
营养科学与健康工程
5
无
304
42
126
4
105500
药学(专硕)
21
无
304
42
126
5
086000
生物与医药(专硕)
15
无
273
37
56
注:1、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按照各专业类别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按总分从高到低发放复试通知;
2、最终录取人数以省教育厅和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复试名单
【见附件1】
三、复试流程及要求
(一)复试审核材料提交
复试考生需根据我校研究生院网站《202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考生须知》要求,于3月27日前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提交复试资格审核材料。
注:为了便于考生及时接收复试信息,请考生申请加入我院复试QQ群:550707265,入群后请采用“姓名+专业”备注。
(二)复试内容及安排
1.复试方式:采用现场复试
① 笔试:主要为专业课测试。复试考生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考场,考位间距不低于 80 cm, 考试时间不低于 2 小时。
② 英语水平考核:主要英语听、读、说能力,包括英语自我简介以及自由问答环节。
③ 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综合素质及专业能力考核(15-20分钟)。
具体要求——
* 每生英语听、读、说能力+综合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 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
* 每个复试小组还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
2.复试安排:
招生专业
复试科目
复试方式
复试日期
复试时间段
复试地点
生物学
生物综合(包括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微生物学)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① 生物化学
② 分子生物学
笔试+面试
3月30日
8:00-17:00
笔试:科教楼301
面试:东校区益学楼506
药学(学硕)
1、复试科目:
药学综合(含药剂和药分)
2、同等学力加试科目:①药理学
②药剂学
笔试+面试
3月30日
8:00-17:00
笔试:科教楼302
面试:东校区益学楼210
药学(专硕)
1、复试科目:
药学综合(含药剂和药分)
2、同等学力加试科目:①药理学
②药剂学
笔试+面试
3月30日
8:00-17:00
笔试:科教楼304
面试:东校区成学楼410
营养科学与健康工程
1、复试科目:
药学概论
2、同等学力加试科目:①生物化学
②生命科学导论
笔试+面试
3月30日
8:00-17:00
笔试:科教楼302
面试:东校区益学楼210
生物与医药
1、复试科目:
生物综合(包括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微生物学)
2、同等学力加试科目:①生物化学
②分子生物学
笔试+面试
3月30日
8:00-17:00
笔试:科教楼305
面试:东校区大创中心
注:以上为一志愿复试安排,调剂复试另行公告通知。
公共交通乘坐指引:
武汉站:乘坐地铁4号线至洪山广场换乘2号线,常青花园站下车,步行至东校区;
汉口站:乘2号线,常青花园站下车,步行至东校区;
武昌站:乘坐地铁4号线至洪山广场换乘2号线,常青花园站下车,步行至东校区;
天河机场:乘2号线,常青花园站下车,步行至东校区;
的士:乘坐至常青花园武汉轻工大学东校区(东门)
3.复试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学院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学院要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学院应组织思想政治工作人员、招生工作人员、导师与考生交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
(2)综合素质及专业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专业素养与相关专业的专业知识和思维能力。
(3)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考生听懂熟悉话题的英语演讲、讨论和报告等内容,并能比较自如地用英语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态度的能力,应从听力理解的准确性、发音的正确性、使用语言的准确性、流利程度以及得体性几个方面全面测试考生的语言能力。测试与专业面试分开进行,并事先做好命题工作,制定评分标准,确定考试形式。评分标准在复试结束后连同复试结果一并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4)专业课测试(笔试):满分为100分。
(5)加试
① 同等学力加试。同等学力考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考生,在上述测试的基础上加试两门业务课,每门业务课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成绩可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业务课参照专业课测试的方式(笔试)进行。
(三)复试费
复试费 100 元/人,考生于复试前完成缴费。
现场复试:考生使用微信扫描下示二维码缴费(注:缴费后,考生需保留并打印缴费单据凭证,与资格审查材料一并提交。)
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不予退费。
(四)严肃考风考纪
复试前,考生需在提交复试资格审核材料时,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考生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复试全程恪守诚信;考生不得在相关科目考试未全部结束前泄露考题信息。
学院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各学院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调剂工作
调剂工作按照《武汉轻工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执行,调剂信息以《武汉轻工大学2024年接受调剂考生公告》及教育部调剂系统“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发布调剂信息为准;调剂复试通知另行公告。
学院调剂信息咨询电话:牛老师027-83956793(分机号801)
调剂信息咨询QQ群号:1038108739
五、录取
(一)录取规则及办法
1.复试总分计算办法
复试由专业课笔试、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综合素质面试3项组成。每项满分均为 100 分,60 分及以上为合格,任何一项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复试总分为各项成绩之和。
2.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按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加权计算出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100*(初试总分/初试满分)*60%+100*(复试总分/复试满分)*40%
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规则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3.录取顺序
按照复试阶段,实行分批次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各批次按考生综合成绩高低排序,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若综合成绩相等,按初试总分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初试总分相等,按政治与外语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过程中如有不诚信行为且经查实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录取前,须提交真实有效的定向单位委托培养函、在职证明或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录取。已录取考生在新生报到时,将以上证明材料原件一份交学校研招办备案。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6.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学校将对考生报考资格、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符合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二)体检
我校统一安排在开学初对考生进行体检。逃避体检、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利用他人冒名顶替的,取消录取和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报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六、学院信息公开
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认真做好对公开信息的审定核准和咨询解释工作。
公开平台为学院网站(网址:https://shenggong.whpu.edu.cn/)。
(1)复试前,公布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各专业招生计划、复试流程、复试分数线及可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联系咨询电话等,公布复试笔试科目的参考书和考试内容说明。
所有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必须经过事先公示(最迟不得晚于复试前1天),未经公示的,不得参加复试,不得录取。
(2)复试结束后,招生学院公示各专业拟录取名单、考生申诉途径等。
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对破格复试、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应进行说明。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七、申诉渠道
1.武汉轻工大学研究生院
电话:027-83913149
邮箱:whpu_yjs@163.com
2.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复试申诉方式
电话:027-83956793
邮箱:18930755@qq.com
复试成绩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申诉,考生向学院复试工作小组递交书面申请,复试工作小组全面受理,并将处置结果通知考生本人;若考生对复试录取结果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申诉,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复试工作小组复议并上报复议结果。
八、其他
1.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予参加复试。
2.对于提供虚假信息或证明材料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取消其复试或拟录取资格。
3.未尽事宜以《武汉轻工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规定为准。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4年3月26日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复试公示名单.xls